近日,为督促煤矿企业主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察执法一处针对辛安矿一氧化碳超限问题,督促峰峰集团比照事故进行全面调查,剖析一氧化碳产生的原因,深挖深层次的问题,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制定针对性防范措施。
集团调查结束后,监察执法一处对企业提交的调查报告,通过比对爆破原始记录、安全监控系统、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工作面视频分析、作业规程等进行了复核,确保调查结果真实,责任追究合理,并针对查处的爆破后等待时间不够、未严格执行爆破前向调度室请示汇报制度等方面的问题,督促企业对该矿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及副总工程师进行严肃追责问责,并要求集团借鉴本次一氧化碳超限调查程序和要求,对所属煤矿瓦斯、一氧化碳超限等比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深刻剖析超限事故原因,全面排查措施落实、人员操作、现场管理、应急处置等各环节存在的问题,开展警示教育,督促其他煤矿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排查整治,防范类似超限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