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为有效推进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监察执法一处对峰峰集团开展预防式监察。
检查组听取了峰峰集团关于2022年安全生产工作及2023年工作计划情况汇报,从生产经营指标、“三量”可采期分析、重大灾害治理以及防范措施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等8个方面着手,查阅了相关资料,并与集团公司负责人、相关业务部室进行了座谈交流。
通过检查,指出了公司层面存在问题,指明了整改方向,并就做好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做到依法办矿、依法管矿、依法生产。加大科技创新和投入,大力推进“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和“一优三减”,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二是狠抓重大灾害治理。峰峰集团所属煤矿瓦斯、水害、地应力等多种灾害耦合叠加,灾害治理难度逐渐增大,部分煤矿面临资源枯竭,开采边角煤、夹缝煤安全风险高,残采复采难度大,必须锚定“瓦斯零超限、煤层零突出、采空区零发火、老空零透水、底板零突水”目标,采取有力措施超前治理灾害,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灾害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三是加强风险研判和管控。进一步完善风险研判相关制度,明确风险研判、管控责任人,从风险研判、管控措施制定、落实、检查、调度、考核等方面进一步细化,超前管控风险,严防风险转化成隐患进而导致发生事故。四是持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做实做细井下现场与地面资料检查,消灭静态隐患,遏制动态隐患,严格落实责任措施,确保实现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