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倒查20年涉煤腐败 挽回损失628亿元查处1163人 清存量遏增量 重建政治生态自然生态
煤机飞速旋转,滚滚“乌金”顺着皮带呼啸而去。在内蒙古自治区准格尔旗麻地梁煤矿,伴着习习秋风,一辆辆重型大卡车满载煤炭正开往全国各地……作为我国重要的能源保障基地,内蒙古自治区煤炭分布广、储量大、易开发,是世界最大的露天煤矿之乡。
然而,曾经一段时期,煤炭资源领域积弊沉疴“野蛮生长”,涉煤贪腐滋生蔓延,成为污染当地政治生态的最大“毒瘤”。
两年多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按照党中央要求,针对白向群、邢云、云光中等人案件暴露出的内蒙古煤炭资源领域深层次问题,以高压之势专项整治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在解决一批重大问题、查办一批重大案件、挽回一批国有资产损失、堵塞一批制度监管漏洞方面收获了累累战果。
聚焦靶心靶向 肃清陈年积弊
2020年1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向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政府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指出内蒙古煤炭资源领域突出存在的违规违法获取及倒卖煤炭资源、违规违法配置煤炭资源、涉煤腐败问题严重污染政治生态、煤炭资源领域问题扩散蔓延等四类问题。
内蒙古自治区坚决扛起政治责任,聚焦四类问题,在煤炭资源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坚决向涉煤“毒瘤”开刀,向“黑金”腐败亮剑!
2020年春节刚过,一场“倒查20年”的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拉开序幕。一时间,“倒查20年”成为反腐热词,引发公众关注。
倒查20年由问题而来,奔问题而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科学周密部署,成立由自治区党委书记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专设主体责任办公室、监督责任办公室,统筹协调、督导督战,先后组建近50个工作组,抽调骨干力量,集中兵力、尽锐出战,不断压紧压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对整治工作不力的地区和部门及时约谈、严肃问责;全区各盟市、旗县(市、区)成立相应组织机构,上下联动、三级贯通,合力攻坚。
围绕“时间跨度、涉煤企业、涉煤项目、涉煤人员”全覆盖,逐矿逐项逐人“过筛子”,对2000年以来全区所有煤炭企业、煤炭项目全方位“透视会诊”,全要素大起底规划立项、投资审核、资源配置、环境审核等环节涉煤问题线索。
同步启动对鄂尔多斯等7个涉煤重点盟市、自然资源厅等4个涉煤厅局、包钢集团等3家涉煤国企专项巡视;盟市组建21个巡察组,上下联动,对237个涉煤重点地区、单位专项巡察。
贯通“四项监督”同向发力,深挖彻查涉煤腐败案件。随着专项整治的深入推进,涉煤腐败的“盖子”逐步揭开,涉煤“黑色”交易浮出水面,一批涉煤“老虎”纷纷落马。
乌兰察布市委原书记杜学军在任陈巴尔虎旗旗委书记期间,未经招拍挂程序,擅自直接指定他“发小”名下的矿业公司取得某煤矿的采矿权,并索要巨额“好处费”,以此一路为煤老板“开绿灯”。
煤炭勘查是煤炭资源交易的第一道关口。内蒙古煤炭地质勘查(集团)有限公司上下贪墨成风,连续4任主要领导“前腐后继”,21人相继被查。
循线深挖,查出一人带出一窝。鄂尔多斯市人大常委会原主任祁毕西勒图、原副主任刘桂花,准格尔旗原地税局三任局长,达拉特旗煤炭局两任原局长“以案带案”相继被揪出。
……
截至目前,该自治区共发现企业具体问题5261个,已完成整治4862个;因涉煤腐败共查处案件789件116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42人。在强大震慑和政策感召下,19名干部主动投案。
做实以案促改 修复政治生态
倒查20年,算出政治账、清除利益网,也为党员干部上了一堂深刻的警示教育课。
2021年4月25日,全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警示教育大会上播放《查腐煤 刨黑金 除毒瘤——内蒙古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警示录》,会场一片寂静,看片人闻警自省。
镜头前,一封长达15页的忏悔书里,自治区原国土资源厅副厅长王杰对其多次为内蒙古某煤电集团提供帮助、入股煤炭企业获利等违纪违法事实懊悔不已。
“片中这些人,有的正值壮年却将大好前途断送,有的一把年纪却身陷囹圄。”自治区自然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表示,亲历这场专项整治,深切感受到“以权谋私,这条路走不通、这个账总要算”。
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自治区党委坚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严肃查处涉煤腐败案件的同时,深挖细查背后的问题,系统推进涉煤领域建章立制工作、扎紧制度的笼子,加强干部教育监督管理,推动生态环境治理等,不断增强总体效能,持续净化修复当地政治生态。
“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转入常态化治理阶段后,我们的工作重点就是把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体现到常态化治理工作全过程,深化体制机制建设,着力做好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工作。”赤峰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
与此同时,内蒙古自治区各级通过召开警示教育大会、巡视巡察整改、专题督查等方式,化贪腐教训为整改镜鉴,为党员干部思想上划红线、行动上明界限。
针对案件查办中发现的煤炭资源领域中偷采、盗采的不当得利、煤炭资源开发过程中应缴未缴的各种税费,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大限度追缴挽回涉煤领域国有资产损失。截至目前,追缴挽回损失628亿元,清收处置煤炭资源299亿吨。
为进一步厘清政商关系,组织自治区139万多名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申报个人涉煤事项,做到应报尽报,确保全区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只要涉煤都有案可查,只要不当得利都受追究,从根本上堵住了煤炭资源领域问题在政治生态领域的不良影响。
全域综合治理 守好绿水青山
初秋,走进神华北电胜利能源有限公司一号露天矿,放眼望去,两湾碧水如同蓝色哈达环抱青山。如果不是看到横跨东西的封闭传送皮带,很难发现这里是一座矿山。
一面是政治生态重建,一面是自然生态修复。作为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内蒙古自治区在严查涉煤腐败同时,积极促进行业规范发展,类似神华露天矿这样的生态修复成果随处可见。
内蒙古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对涉企问题进行综合研判,推动全域综合治理,实现了矿业领域重生、行业根脉稳固,以专项整治促进转型、推动发展、修复生态、改善民生、带动全局的作用日益显现。
一手抓违规违法文件之“废”,一手抓空白缺项管理之“立”。针对案件暴露出来的制度短板,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全面梳理清理涉煤领域政策法规,督促相关部门完善产权交易、资源配置、行政审批、生产监督等方面制度,统筹做好“立改废”工作,消除权力寻租空间。截至目前,共梳理出存在问题的涉煤政策法规文件67件、执行类文件2542件,废止或宣布失效政策法规文件863件,围绕推动煤炭行业发展、生态环境治理等新制定政策法规文件126件。
清除“存量”,更要遏制“增量”。针对资源配置等重大风险点,出台《关于全面实施煤炭资源市场化出让的意见》,突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针对党员干部违规入股问题,制定《关于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配偶参与矿产资源开发行为的规定(试行)》等制度文件,从制度上封堵了“靠煤吃煤”的后门。
经过两年多专项整治,内蒙古煤炭资源领域陈年积弊得到起底整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政治生态得到明显净化修复。数据显示,近两年全自治区煤炭产量均稳定在10亿吨以上,煤炭行业实现规范发展、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为有效保障全国煤炭供应作出了重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