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警醒职工时刻紧绷安全弦,按章操作,杜绝不安全行为,确保矿井安全发展,近日,华荣能源金刚煤矿结合自身实际,推行了职工不安全行为记分制管理。
该矿成立了以矿长、党委书记为组长的职工不安全行为记分制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职工不安全行为记分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较严重不安全行为记0.5分,严重不安全行为记2.5分,特别严重不安全行为记12分。不安全行为造成事故记分标准为造成轻伤事故或三级非伤亡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记4分。造成B级严重轻伤事故或二级非伤亡事故的,记主要违章责任人8分。造成重伤及以上或一级非伤亡事故的,主要责任人记12分。
职工不安全行为记分制管理实行分级考核,考核记分≥4分时,在矿区LED大屏进行预警警示,并发短信通知本人,警示时间为7天;个人考核记分≥8分时,在矿区LED大屏进行停工学习警示,并发短信通知本人,警示时间为10天,停工学习3天,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记分清零;个人考核记分≥12分时,在矿区LED大屏进行停工学习警示并发短信通知本人,警示时间为15天,停工学习7天,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记分清零。
各基层党支部书记负责建立本支部职工不安全行为记分制台账,每月5日前将上月电子版台账发给安全管理科汇总,安全管理科统一汇总矿井职工不安全行为记分台账,并核查记分制台账真实性,通知警示人员、停工学习人员;党工部负责审核、制作播放LED大屏警示资料;培训中心负责执行停工警示人员学习培训和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