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情况
赵庄煤业开拓三队现施工的西翼北回风巷,自2011年10月1日开始从33042横川开始掘进,采用机掘沿煤层顶板掘进,已掘进151m,掘进60 m后揭露断层。目前该工作面正过断层,断距3.5m。该巷为矩形断面,巷宽5.9m,高4.6m,顶板采用全锚索支护,两帮采用锚网索联合支护(遇断层后两帮改用全锚索支护)。由于该掘进工作面瓦斯含量较高,开拓三队对此工作面实施“四位一体”防突预测、排放等安全技术措施。为保证过断层期间打预测孔和排放孔的安全性,开拓三队制定了《西翼北回风巷补充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事故经过
2011年11月20日17时30分许,赵庄煤业开拓三队上某班组11人在本队接班室参加班前会,会上值班干部吉某(机电副队长)布置了当班工作任务,安排上某班组在西翼北回风巷护迎头、打预测孔和排放孔,跟班干部李某(安全副队长)强调了安全注意事项,班长上某进行了岗位分工,安排副班长王某带赵某、冀某到北回风巷迎头打锚杆挂网、打预测孔和排放孔。
当日20时许,上某班组11人下井到西翼北回风巷,按分工分别到岗进行作业。下午3点班安检员王某某向上某了解当班工作任务后离开北回风巷到北辅运巷监护。21时许,王某等人在西翼北回风巷迎头左侧打了5个锚孔,使用玻璃钢锚杆固定了2张网,右侧矸石部分未挂网。王某向上某提出是否需要在矸石部分挂网,上某告之其不需挂网,让王某负责观山,赵某、冀某在距底板50厘米水平位置打瓦斯预测孔。约22时20分至21日零时,在王某、赵某、冀某打4个瓦斯预测孔期间,安检员王某某、跟班干部李某分别到场均未制止王某、赵某、冀某等人的违章作业行为,后离开工作面。
21日零时30分许,赵庄煤业安全监察部0点班安检员张某在北回风巷中部见到上一班安检员王某某,张某打电话向安全监察部值班进行了汇报,然后两人共同走到北辅运巷迎头进行交接班,王某某上井。张某返回到西翼北回风巷工作面迎头时,看到王某等人在迎头下部打排放孔,迎头作业面煤尘大,要求上某对作业面进行洒水降尘。上某拿水管冲洗工作面后,张某看到工作面迎头矸石未挂网,通知上某停止打钻、挂网后作业。上某让赵某、冀某停钻,安排和某取网准备封迎头。赵某、冀某到工作面迎头钻机前换钻杆,在换钻杆过程中,在迎头工作面右侧的王某突然看到迎头大块构造矸石片帮倾倒将正在换钻杆的赵某、冀某砸倒。王某与赶到的上某、张某等人对赵某、冀某进行施救, 1时26分,由张某用电话向矿调度室进行了汇报。2时18分,赵某、冀某经现场人员抢救上井,送往集团公司总医院抢救,两人于21日5时58分抢救无效死亡。
3、事故原因
(1)直接原因
赵庄煤业开拓三队现场作业人员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未按规定对工作面迎头大面积伞檐状矸石进行处理、封迎头,片帮冒落的矸石将赵某、冀某二人砸伤致死,是造成这起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2)间接原因
①赵庄煤业开拓三队现场安全管理有漏洞,对职工要求不严,致使《西翼北回风巷补充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在现场得不到有效落实,班长违章指挥,职工违章作业,隐患得不到及时整改,是造成这起事故发生的一个原因。
②赵庄煤业有关部门业务保安不到位,对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有漏洞,隐患排查不及时,也是造成这起事故发生的一个原因。
③赵庄煤业日常对职工安全教育不够,要求不严,造成个别职工安全意识差,也是造成这起事故发生的一个原因。
4、防范措施
(1)赵庄煤业在掘进工作面采取防突措施施工作业前,必须按规程规定加强迎头支护,在确保顶帮支护到位、迎头支护安全可靠的情况下方可施工瓦斯预测孔、排放孔。
(2)赵庄煤业在进行大断面巷道施工、工作面过构造或遇地质破碎带等特殊地段,要及时补充完善安全技术措施,采用有效的支护方式、方法,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防止片帮、冒顶对作业人员造成伤害。
(3)赵庄煤业要严格落实现场交接班质量验收制度,对上一班遗留或工作面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必须进行处理,在排除现场安全隐患后方可组织生产。
(4)赵庄煤业要充分发挥跟班干部、班组长、安监工的作用,严格落实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发现作业现场有危及人身安全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停止作业,整改后方可组织生产。
(5)赵庄煤业要加强对“三违”行为的惩治力度,加强对班组长等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严格贯彻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并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6)赵庄煤业要加强对职工进行教育和监督考核,严格要求现场作业人员按照规程措施施工,杜绝麻痹思想和违章行为,坚决做到“不安全不作业,不安全不操作”。
(7)集团公司各矿井要举一反三,认真吸取本次事故教训,认真检查落实规程、措施执行情况,查找现场安全隐患,完善应急救援工作,强化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确保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