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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县永盛煤矿“1·29”重大一氧化碳中毒事故

时间:2022-03-21 分享:



时间:2013年1月29日

地点: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宁县永盛煤矿

后果:事故造成12人死亡、8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149万元。

事故原因:

报废矿井火区(一良煤矿)一氧化碳通过裂隙渗入永盛煤矿8#下煤层左二平巷第四片盘;由于矿井停风,造成井下一氧化碳积聚,作业人员进入左二平巷排水,导致一氧化碳中毒事故发生。

防范措施:

1.督导煤矿企业落实《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监管总局58号令),消除安全管理死角,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2.煤矿企业要切实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

3.扎实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煤矿非法、违法组织生产行为,及时发现和整改安全隐患,切实保护矿工生命安全。

4.加强对煤矿生产技术和内业管理,定期对煤矿的交换图纸进行核实,防止私开工作面现象发生。

5.加强职工安全培训教育。

6.规范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工作,严厉打击和惩处煤矿发生事故后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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