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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井钢丝绳断绳坠箕斗事故

时间:2021-11-10 分享:

2004年6月7日,某矿发生一起主井副箕斗提升至距离装载84m处钢丝绳突然断裂,箕斗坠入井筒事故。

一、事故经过

6月7日零点班,机电一队书记娄某主持班前会,主井当班司机为张某、姜某、刘某。23:10,主井装载硐室信号工禹某接班后检查回转体、小罐座、长绳、短绳均正常。主井车房内张某操作绞车,姜某和刘某分别坐在操作司机左右两侧监护。提到第四钩时,绞车速度达到全速,2~3s后绞车司机突然听到滚筒上方咔嚓声响,这时松绳保护装置报警,随后滚筒上方火花四溅,随即司机踩脚踏紧急停车,姜某打电话通知调度室和队值班人员。经队值班人员检查,主井副箕斗提升钢丝绳断裂,箕斗坠人井下。

事故地面、井架上钢丝绳状况如图2所示,事故滚筒上钢丝绳状况如图3所示。

二、事故原因

1.绞车钢丝绳备用时间较长,在供应处储存将近2年,换绳时发现该绳外圈中间有3股凸出,内部钢丝锈蚀多处,表面钢丝被压扁,绳芯浸油明显不足。经供应处与厂家协商,厂家不同意调换,愿在保证质量的情况下将该绳拉回去修复处理。返修后钢丝绳股与股之间松散,捻制不均。由于没有绳源,只好用于主井提升,是造成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

2.事故调查期间厂家张工明确答复,回厂返修的钢丝绳锈蚀不能处理,只能对有缺陷的钢丝绳打开重新捻制,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3.该钢丝绳公称直径为41mm,按规定绳经最大不能超过公称直径的7%,即不能大于43.87mm。但对断裂报废的钢丝绳选取4个点,实际测量值均超过43.87mm,最大绳径为45.5mm,超标1.63mm,是造成这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4.此绳换上后,重载运行2天,先后两次对罐,总共调整绳长480mm,伸长率不大,说明其韧性较差,是造成这起事故的间接原因。

三、防范措施

1.向采购部门提交的钢丝绳计划应注明钢丝绳的规格型号、长度、捻向、使用地点、生产厂家、到货日期及其他特殊要求等内容。

2.物资供应部门所采购的钢丝绳必须有以下证件: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产品质量证明书。

3.新绳到货后,物资供应部门必须认真验收。钢丝绳必须原始资料齐全,铭牌与实物一致,外观检查无明显缺陷。验收合格后出具验收报告,验收人需在验收报告上签字。

4.钢丝绳验收合格后入库统一妥善保管,防止锈蚀或损坏。库存备用的钢丝绳,物资供应部门应建立技术档案,妥善保存原始资料及入库前的验收报告。

5.新绳挂绳前必须检查并截取试样进行检验,钢丝绳经检验合格,使用单位依据检验报告提供的合格钢丝拉断力总和并结合钢丝绳负荷验算钢丝绳安全系数,安全系数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6.验算结果需经机电部门审核,报机电副总工程师审批后方可投入使用。

7.使用单位应配备足够的人员(井筒吊挂工)对钢丝绳进行日常的检查和维护。钢丝绳检查人员应由熟知《煤矿安全规程》中钢丝绳的有关规定并经技术培训合格者担任。

钢丝绳检查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明确分工,执行专人专绳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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