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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新中原乾通(新密)煤业有限公司“5•26”较大窒息事故

时间:2023-04-28 来源:煤视界 分享:

2021年5月26日17时,郑新中原乾通(新密)煤业有限公司11釆区北部越界采区(以下简称11采区北区)轨道下山底部尾巷发生一起较大窒息事故,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333.22万元。

一、事故地点情况

事故发生在乾通煤业11釆区北区轨道下山底部尾巷,该尾巷位于采矿许可证载明坐标控制范围边界外277m处。

二、事故经过

2021年5月26日14时10分,班长李东辉组织召开班前会,布置当班工作。15时,工人陆续到达11021釆煤工作面,副班长冉万卿进行了分工:徐顺年、张万青、冉万峰、冉万祥等15人负责采煤,徐全兴开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包富安开上副巷刮板输送机,魏占国、冉万青、李双安负责在下副巷打超前抬棚,冉万卿负责设备运转,李东辉负责全面工作。另有2人负责开胶带运输机,1人负责在上副巷清煤。

16时,工作面开始采煤作业,李东辉在下副巷指挥打设超前抬棚。16时40分,李东辉从工作面经上副巷离开。17时,打完第4架超前抬棚后,魏占国未打招呼独自一人从下副巷离开。

17时10分,冉万祥从工作面去上副巷刮板输送机机头处工具箱取风镐后离开。17时25分,在下副巷休息的冉万青、李双安听到冉万祥在轨道下山下副巷口喊“队长不会吭气了”。17时30分,冉万卿带人将李东辉抬走时,徐顺年突然听到冉万祥说“里面还有人”,徐顺年看见在尾巷向下方向左帮角躺着一个人。冉万祥喊冉万峰、徐顺年进去救人,冉万祥在最前面,冉万峰在中间、徐顺年在最后。冉万祥跳下工字钢瞬间栽倒,冉万峰说了句“不中”就从工字钢上栽了下去,徐顺年见状立即扭脸向外退时晕倒。后续赶到的工人向外拉徐顺年时,感觉呼吸不畅,便呼叫人员向事故地点接压风管吹风。

17时40分,徐顺年被抬至上副巷刮板输送机机头处进行施救,几分钟后苏醒。17时50分,压风管接通开始向尾巷吹风,冉万卿等人在尾巷口看见魏占国、冉万祥、冉万峰躺在尾巷内,之后将3人抬出。

18时,3人被运到上副巷刮板输送机机头附近进行施救,包富安向调度室汇报了事故。

三、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11采区北区轨道下山为坡度20°下山巷道,11021采煤工作面下副巷底板髙于轨道下山底板1.4m,轨道下山尾巷附近微风无风,导致尾巷内氧气浓度降低、二氧化碳浓度升高,魏战国进入11采区北区轨道下山底部尾巷低氧高浓度二氧化碳区域窒息死亡,李东辉、冉万祥、冉万峰违规冒险施救造成事故扩大。

(二)间接原因

1.乾通煤业

(1)矿井违法越界开采。矿井违法在采矿许可证允许采掘范围外11釆区北区11021采煤工作面组织生产。

(2)矿井隐瞒釆煤工作面。图纸资料不显示11021采煤工作面,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和人员位置监测系统不显示越界区域内情况;11021采煤工作面作业人员单独考勤、单独召开班前会,不携带人员定位识别卡、不记录矿灯发放情况,出入井时将副井口工业视频监控切换成提前录制好的假视频:在通往越界区域入口处的风井底水合内临时放水、设置栅栏并上锁,在通往越界区域的进风巷道内构筑经过伪装的假密闭,蓄意逃避安全监管。

(3)矿井通风管理混乱。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11采区北区未进行通风系统设计,未形成完整的通风系统,在采区轨道巷末端布置11021采煤工作面,进、回风巷未分别与采区进、回风巷联通;越界区域轨道下山一段进风、一段回风,为11021采煤工作面供风的进风巷道与工作面回风巷道平面交叉;轨道下山坡度较大(20°)且下行通风,工作面下巷口底板高于轨道下山底板1.4m,导致轨道下山下部微风无风。通风设施不可靠:11采区北区轨道巷用风帘代替风门隔开工作面进、回风,易造成风流短路、轨道下山微风无风。现场管理不到位:不按规定定期测风,未及时发现轨道下山尾巷微风无风的安全隐患。

(4)矿井安全管理混乱。越界区域采掘工程施工前未编制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矿井安全管理人员主观回避对越界区域的技术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职工应急知识和技能缺乏,灾害辨识及应急处置能力差,自救互救能力差,事故发生后违规冒险施救,造成事故扩大。

2.乾通煤业上级公司

(1)郑新公司履行企业主体责任不到位。没有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明确兼并重组煤矿安全生产责任的通知》(豫政(2011)42号)的要求对乾通煤业实现真管理,安全管理混乱,对乾通煤业管理团队失管失控,未发现管理团队与合作方共同策划实施违法越界开釆行为,对乾通煤业违法越界组织生产失察。对乾通煤业瞒报事故失察,在地方政府组织举报核查时出具矿井没有发生事故的情况说明,干扰了事故举报核查。

(2)郑煤集团对郑新公司管理不到位。对郑新公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监督不力,对郑新公司存在安全管理混乱、不能对所属矿井实现真管理失察;对郑新公司管理情况督促检查不到位,考核流于形式;业务保安工作监督、指导不力。

四、事故处理

(一)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处理(35人)

(二)对相关单位的处理建议

1.建议新密市人民政府依法依规对乾通煤业实施关闭。

2.乾通煤业发生较大事故,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对乾通煤业处100万元罚款;瞒报事故,对乾通煤业处350万元罚款。

3.建议按有关程序将乾通煤业纳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4.对乾通煤业超越采矿许可证载明坐标控制范围采矿的违法行为,由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依法查处。

五、防范措施

1.强化矿井通风系统管理。完善矿井通风系统,确保通风系统稳定、可靠、设施完好、风量充足、风流稳定。严禁无风、微风作业。加强盲巷日常管理,对因废弃、停风、停工等各类原因形成的盲巷,必须设置栅栏、警标,禁止人员入内。长期停用的盲巷必须按规定及时封闭,确保盲巷封闭规范、安全可靠。

2.规范图纸管理。严格按标准绘制图纸,所有图纸应及时填绘、标注齐全;严格落实图纸审签制度,矿长、总工程师要对图纸正确性、真实性负责。建立技术档案,健全技术管理和相关图纸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

3.强化矿井隐蔽致灾因素治理。结合矿井实际,认真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建立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台账,明确治理责任、管控措施、整改时限,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准确分析研判采空区、废弃巷道内存在的未知性、危险性,制定安全可靠的技术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矿井安全。

4.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强化全员安全培训质量和效果。重点学习矿井安全风险辨识情况及应知应会,确保从业人员具备必要岗位知识和专业技能,严禁未经培训或者培训不合格人员下井作业。认真开展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大排查,确保所有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强化警示教育,增强风险辨识、自保互保能力,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从源头上提高从业人员的遵章守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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