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存在的风险及管控措施
1.存在因静电、碰撞等原因引起爆炸材料爆炸的风险。
管控措施:除库内照明灯、手持机外,其余带电设备禁止携带入库;进入炸药库及搬运、发放爆炸物品前触摸“防静电帘”,出入库材料必须轻搬轻放,严禁发生机械碰撞。
2.存在爆炸物品丢失的风险。
管控措施:现场交接班,当班、接班人员仔细核对数量、种类并签字记录,管理人员定期抽查。
3.存在爆炸物品运输过程中滑倒摔伤的风险。
管控措施:提前排查运输路线状况。
(二)安全站位标准
1.在大巷内行走时要走人行道,不得在轨道中心或轨道上行走;当车辆接近时,要在人行道上站稳或就近躲入附近硐室暂避,车辆过后再出来行走。
2.大巷内要避免并排行走,前后行人要有0.5m间距,速度适中,不得快跑和打闹。
3.随身携带的长柄工具要拿在手中,不得扛在肩上,前后行走人员要躲离长柄工具1m以上。
4.乘坐人车时,挂好防护链,目视前方坐稳,双脚放在车厢地板上,严禁将双脚放在座椅上,中途不得随意上下,乘车人员不得嬉戏打闹,严禁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人车外。
5.严禁站在移动物与固定物之间,防止挫伤。
6.运送雷管的爆破工和背药人员不得并排同行,背药工在前面行走,爆破工在背药工后面约1O~15m范围内行走,背药工不得脱离爆破工的视线范围。
7.掘进工作面检查瓦斯必须在掘进机停止作业断电闭锁后,站在顶帮支护良好、无片帮掉矸危险的安全地点检查,严禁站在支护不到位的煤帮及顶板下检查。
8.爆破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站在顶帮支护良好、无片帮掉矸危险、无顶板淋水、避开电气设备的安全地点作业。
9.工作面装药期间,其他人员严禁站在操作炮棍人员的正后方。
10.釆掘工作面爆破作业时,所有人员应站在躲避硐内或蹲在可靠掩体地点,严禁直接站在巷道正中间放炮或躲炮(拐弯巷道除外)。
(三)岗位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1.工作流程
交接班:入库导放静电→仪器、安全设施检查→帐卡物核对→交接班记录单签字。
发放:收取、核实领用单→雷管测阻、短路→炸药检查→发放雷管、炸药→输入手持机数据→帐卡物核对→填写台账→交接班记录单签字。
退库:核对领用单、人员→填写台账→爆炸物品入库→存放专用壁槽。
运输:井口爆炸物品接收→装入专用车辆→入井→入库→物品核对→填写台账、交接单。
2.注意事项
(1)工作前:现场交接班,必须携带IC卡,入库后核对帐卡物是否一致,检查库内安全设施、设备、仪器等物品是否完好,并在交接单上签字。
(2)工作中:
①对库内爆炸物品进行外观检查,是否有明显问题。
②发放、退库爆炸物品过程中,必须仔细核对领用单,做好记录,物品交接轻拿轻放。
③爆炸物品运输、搬运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进行。
④对入库的电雷管进行导通、抽编。电雷管发放前,必须进行检测导通实验。
⑤发放室内严禁存放爆炸物品,班中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及矿各项管理制度。
(3)工作后:现场交接班,当班剩余物品做好清点,做到帐、卡、物一致。
(四)出现安全隐患该如何避险
1.因静电、碰撞等原因引起的爆炸材料爆炸,应立即采取自救互救措施并向矿调度指挥中心汇报,按照矿井应急预案进行现场处置。
2.发生机械、电气、自然发火等火灾事故时,发现火灾人员应该立即根据现场情况判断火势情况,若现场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能立即扑灭或控制火势,不使火灾扩大时,应先救灾后报告;若现场火灾无法立即扑灭或火势无法控制时,要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查明火灾性质、地点、范围、着火原因、危害程度、威胁区域等情况,并立即汇报矿调度指挥中心;现场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撤离,撤离期间要切断工作地点电源,并尽可能通知沿途受火灾影响区域人员一同撤离到安全地点;人员撤离应按照矿井应急预案制定的避灾路线进行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