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存在的风险及管控措施
1.未正确使用工具,造成设备或人身伤害。
管控措施:施工时,必须正确使用工具。
2.起吊作业安全防护不到位,造成人身伤害。
管控措施:起吊设备时,应检查起吊工具是否处于完好状态,起吊高度为50mm时,再次检查起吊工具,人员站位须正确。
3.工作完毕未清理机械设备配件及杂物,造成碰伤人员。
管控措施:设备检修完毕,必须对所检修设备配件以及杂物清理干净,施工完毕后,项目负责人进行验收。
4.检修带压设备前未卸(泄)压,造成余压伤人。
管控措施:检修带压设备前,必须释放残压,方可检修。
5.设备检修时,身体接触设备转动部位,造成人身伤害。
管控措施:查看转动部位时,只能目测,不得用手触摸,待设备停止转动后方可进行检修作业。
6.高空作业未系安全带,造成人员高空坠落。
管控措施: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二)安全站位标准
1.在大巷内行走时要走人行道,不得在轨道中心或轨道上行走;当车辆接近时,要在人行道上站稳或就近躲入附近硐室暂避,车辆通过后再行走。
2.大巷内要避免并排行走,前后行人要有0.5m间距,速度适中,不得快跑和打闹。
3.随身携带的长柄工具要拿在手中,不得扛在肩上,前后行走人员要躲离长柄工具1m以上。
4.乘坐人车时,挂好防护链,目视前方坐稳,双脚放在车厢地板上,严禁将双脚放在座椅上,中途不得随意上下,乘车人员不得嬉戏打闹,严禁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人车外。
5.严禁站在移动物与固定物之间,防止挫伤。
6.对接设备、管路时,应站在设备、管路移动、坠落范围外,需要对对接部位进行调整时,应采用工具辅助;严禁使身体任何部位处于设备、管路的眼孔、对接部位或移动、坠落范围内;严禁将手放在容易伤害的挤压点。
7.严禁个人站位在缺少保护装置(如安全阀、安全销、防护罩、防护栏、防护网、自动保护装置等)的工具和机械危险范围之内;严禁靠近转动、高温部位。
8.严禁人员不戴安全带进行高空作业。
9.组装对接设备时,作业人员不准站在两设备之间或者下方操作,应站在对接设备两侧。
(三)岗位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作业流程:准备工具器材→安全事项→制作加工→验收(试运行)→清理现场。
注意事项:作业前必须进行本岗位危险源辨识;作业准备时,工作场所材料、配件及设备码放整齐,无杂物;吊物要挂牢,人与吊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合理选用捆绑吊具;高空作业应检查作业地点,挂安全带;所制作部件符合图纸要求;试运行验收时,与设备转动和带电部位保持安全距离;旋转部位连接紧固,设备部件安装正确;清理现场时,工作场地清洁,无杂物;非专职人员均不得操作任何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衣着利落,穿“三紧”工作服、戴工作帽;禁止戴手套机械设备操作;机械设备运转中严禁靠近其转动部件,严禁对运转中的设备进行注油、擦抹和调整零部件,严禁用手拨动设备转动部件;进行高速切削、磨削金属加工时,必须戴护目镜。
(四)出现安全隐患该如何避险
1.当发生机械伤害及高处坠落等事故时,首先停止机械运转并汇报调度指挥中心,启动现场处置方案,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害;当发生轻微伤害可自行对伤口进行清洗、处理包扎;当受到较重机械伤害时,向周围人员呼救,进行简单包扎、止血等措施,及时送医进行救护。
2.发生机械、电气、自然发火等火灾事故时,发现火灾人员应该立即根据现场情况判断火势情况,若现场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能立即扑灭或控制火势,不使火灾扩大时,应先救灾后报告;若现场火灾无法立即扑灭或火势无法控制时,要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查明火灾性质、地点、范围、着火原因、危害程度、威胁区域等情况,并立即汇报矿调度指挥中心;现场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撤离,撤离期间要切断工作地点电源,并尽可能通知沿途受火灾影响区域人员一同撤离到安全地点;人员撤离应按照矿井应急预案制定的避灾路线进行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