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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部通风系统下能否进行回采准备工作?

时间:2024-06-02 来源:新煤网 分享:

这个问题展开说就是:当采煤工作面的一条顺槽及其开切眼掘进到位,与另一在掘顺槽未贯通前,能否在开切眼内进行支架等回采设备的安装工作?

《规程》和各类标准中均没有明确规定:严禁在掘进工作面内开展回采准备工作(如《规程》第149条只规定“采煤工作面必须在采(盘)区构成完整的通风、排水系统后,方可回采”,未对工作面的回采准备提出要求)。因此有的矿井以此为理由,在开切眼仍为局部通风系统的情况下进行支架稳装等回采准备工作。

——答案当然是否定的。

①GB51062-2014-12.3悬移顶梁及滑移顶梁液压支架安装-12.3.2.1:为保证支架安装过程中的安全,上下出口及整个切眼应采用“Π”型钢栅进行临时支护。

上述规定很明确:“上下出口及整个切眼”,说明安装工程应在已形成完整的全风压分区通风系统的回采工作面内进行施工。

②其实要得出答案更应该从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的术语定义中去找,但从《规程》附录、GB/T15663.3-2008、GB/T15663.8-2008、《<煤矿安全规程>执行说明》(2016)、《<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解读》等标准和规定中的采掘工作面定义(见本号3月6日文章)来看,均未涉及到回采准备的内容,且所给的定义都比较片面。不过,仅从GB/T15663.2-2008-4.25“掘进工作面”(GB/T15663.2-2023自2023年12月1日实施,新版标准中删除了此定义)的定义来看,应该很明确:掘进工作面就是进行巷道掘凿和支护作业的工作场所,回采准备工作当然不包括在内。

③从作业安全的角度看:首先,由局部通风机供风的局部通风系统的稳定性和安全性——主要是供电系统和局部通风机本身的可靠性——显然远不如全风压系统能保证采煤工作面安装作业的顺利进行;其次,综采安装期间的大件运输作业对风筒的管理构成巨大挑战,所形成的的安全风险和隐患无法消除;第三,形成全风压系统的回采工作面的风量调节范围远非掘进巷道所能比,而风量是应对有害气体异常情况的有力保障。

④在掘进巷道内进行采煤安装作业,其本质还在于矿井生产衔接的不协调或采掘接续紧张。在这一点上,国家矿监局《防范煤矿采掘接续紧张暂行办法》(煤安监技装[2018]23号)的相关内容还应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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