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程》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甲烷浓度超过1.0%或者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这条规定实际上是要求对采区回风巷的甲烷浓度进行监测。要监测就要安装传感器,但问题点出现了——专回。
第一,什么是专用回风巷?
①《规程》附录 主要名词解释
专用回风巷:在采区巷道中,专门用于回风,不得用于运料、安设电气设备的巷道。
②AQ1028-2006
3.48 专用回风巷:在采区巷道中,专门用于回风,不得用于运料,安设电气设备的巷道。在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 突出区,专用回风巷内还不得行人。
③GB/T15663.8-2008
3.90专用回风巷:在采区巷道中专用于回风的巷道。该巷道不得用于运料、运输、安设电气设备,在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区,还不得行人。
第二,专用回风巷的设置规定
《规程》第149条:高瓦斯、突出矿井的每个采(盘)区和开采容易自燃煤层的采(盘)区,必须设置至少1条专用回风巷;低瓦斯矿井开采煤层群和分层开采采用联合布置的采(盘)区,必须设置1条专用回风巷。(关于“专回”的设置问题,本号在2023年12月11日文章中也有讨论。)
——一般来讲,高瓦斯、突出矿井的采区回风巷都是按专用回风巷管理。
第三,采区回风巷应装哪些传感器?
①《规程》
第499条 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必须设置甲烷传感器。
第500条 突出矿井采区回风巷和总回风巷设置的传感器必须是全量程或者高低浓度甲烷传感器。
第503条 每一个采区、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的测风站应当设置风速传感器。
②AQ1029-2019
6.4.1 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测风站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6.4.6 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及总回风巷道内临时施工的电气设备上风侧10m—15m处应设置甲烷传感器。
7.1.5 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应设置一氧化碳传感器。
7.2 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的测风站应设置风速传感器。
第四,电气设备的定义
①GB19517-2009
B.1 电气设备:凡按功能和结构适用于电能应用的产品或部件。例如发电、输电、配电、贮存、测量、控制、调节、转换、监督、保护和消费电能的产品,还包括通讯技术领域中的及由他们组合成的电气设备、电气装置、电气器具。
②GB50303-2015
2.1.3 电气设备:用于发电、变电、输电、配电或利用电能的设备。
第五,传感器是不是电气设备?
从GB15663.11-2008、GB15663.8-2008、AQ1029-2019、AQ6201-2019等标准中有关“传感器”的定义可看出,传感器是将被测物理量转换为电信号输出的装置。
传感器属于电气设备无疑。
第六,专用回风巷的定义是否合理?
按以上“专用回风巷”的定义,专回内不得安设电气设备。而安全监控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又都属于电气设备。安装——违背专回的使用规定;不安装——无法监测回风巷的有害气体。
当然是应该安装,但首先应完善“专用回风巷”的定义。
第七,一翼回风巷或总回风巷是不是“专用回风巷”?
《规程》中“专用回风巷”的定义有个前提:“在采区巷道中”。仅从担负的通风区域来看,“一翼回风巷或总回风巷”显然不属于采区巷道。但从另一个角度看,既然采区回风巷是专回,那么层级更高的一翼回风巷或总回风巷似乎也应该执行专回的管理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