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存在的风险及管控措施
1.司机未佩戴便携式瓦检仪、未检查瓦斯情况进入瓦斯超限区域,易引发瓦斯燃烧或瓦斯爆炸事故。
管控措施:胶轮车司机佩带便携式瓦检仪,进入工作区域检查瓦斯浓度,一旦超限,立即停车、熄火,迅速撤离至安全地点。
2.司机对车辆检查不到位,易造成车辆行驶故障。
管控措施:胶轮车司机对车辆进行制动、转向、灯光、轮胎等全方位检查,确保车辆完好再行驶。
3.违反规定超载人员,未关闭车门,运料车装运物料未固定牢靠,易造成人员伤害事故。
管控措施:严格按照承载人数乘车,严禁人员超载、未关闭车门、装运物料必须固定牢靠。
4.未执行“车停人行”规定,易发生碰撞伤人事故。
管控措施:按规定执行“车停人行”制度,车辆遇到行人时必须停下,等待人员通过后再启动车辆。
5.车辆超速运行、刹车不及时,易造成刮碰事故。
管控措施:严禁车辆超速运行,严格按照各个车型在各个地点的行驶速度限制行驶。
6.司机对行驶路段路况不熟悉或行车过程中对行车安全间隙判断不准确,易造成刮碰事故。
管控措施:司机每班必须熟悉运行路段的路况,新开路段减速慢行。
7.司机未按照红绿灯信号或调度指令行车造成车辆碰撞事故。
管控措施:胶轮车司机驾驶车辆必须严格按巷道内红绿灯信号指示和调度指令行车。
8.未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造成人身伤害。
管控措施:正确佩戴使用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确保安全。
(二)安全站位标准
1.在大巷内行走时要走人行道,不得在轨道中心或轨道上行走;当车辆接近时,要在人行道上站稳或就近躲入附近硐室暂避,车辆过后再出来行走。
2.大巷内要避免并排行走,前后行人要有0.5m间距,速度适中,不得快跑和打闹。
3.随身携带的长柄工具要拿在手中,不得扛在肩上,前后行走人员要躲离长柄工具1米以上。
4.乘坐人车时,挂好防护链,目视前方坐稳,双脚放在车厢地板上,严禁将双脚放在座椅上,中途不得随意上下,乘车人员不得嬉戏打闹,严禁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人车外。
5.严禁站在驾驶室外开车。
6.严禁站或坐在顶帮没有支护或支护不可靠的地点休息或作业。
(三)岗位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
1.车辆启动前检查流程:个人自身检查;检查车辆外部设施;检查油位、水位;检查车辆安全设施;填写车辆检查记录。
2.车辆启动后检查流程:观察仪表;检查转向;检查制动系统;检查声光系统;检查倒车装置;检查车辆其他部位。
3.车辆启动后作业流程:按行驶方向选择前进档或后退档,车辆起步运行后可选择适当时机换档,车辆运行至物料换装点进行装车,用车单位人员对物料进行装封车,装封车完毕符合要求后车辆运行将物料运送至指定地点。车辆运行途中要时刻注意路况及运送物料与巷道的安全间隙。
4.车辆停车:车辆行驶至目的地,减速停车,操作车辆制动使车辆处于驻车制动状态;发动机怠速运转几分钟待发动机降温后再熄火停车。
(四)出现安全隐患该如何避险
1.当车辆出现转向不灵时,应立即减速,在就近的安全地点停车,并向区队汇报。当车辆出现转向失控时,应立即使用工作制动和驻车制动减速,极力缩短停车距离,减轻撞车力度,并长鸣笛示警。
2.当车辆出现制动失效时,司机应立即实施驻车制动。如车辆仍然无法停止,司机应立即松开油门,在车速降低的同时反复踩踏制动踏板尝试恢复制动,如制动无法恢复则利用逐级减档降低车速。
3.当车辆出现斜巷打滑时,司机应轻打方向尽量控制车辆行驶方向,严禁踩刹车、离合,并长鸣笛示意其他车辆、人员躲让,然后操作车辆靠在防撞沙墙或巷帮。
4.当发生机械伤害及高处坠落等事故时,首先停止机械运转并汇报调度指挥中心,启动现场处置方案,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害;当发生轻微伤害可自行对伤口进行清洗、处理包扎;当受到较重机械伤害时,向周围人员呼救,进行简单包扎、止血等措施,及时送医进行救护。
5.发生机械、电气、自然发火等火灾事故时,发现火灾人员应该立即根据现场情况判断火势情况,若现场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能立即扑灭或控制火势,不使火灾扩大时,应先救灾后报告;若现场火灾无法立即扑灭或火势无法控制时,要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查明火灾性质、地点、范围、着火原因、危害程度、威胁区域等情况,并立即汇报矿调度指挥中心;现场不能保证人身安全时,必须立即撤离,撤离期间要切断工作地点电源,并尽可能通知沿途受火灾影响区域人员一同撤离到安全地点;人员撤离应按照矿井应急预案制定的避灾路线进行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