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家渠煤矿因在盐池县冯记沟乡雨强村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开采煤炭矿产资源,被盐池县自然资源局责令其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并没收违法所得3118125元,以此处以违法所得25%罚款,小计779531元,总计罚款3897656元。
据公告内容,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家渠煤矿未经批准,擅自在盐池县冯记沟乡雨强村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开采煤炭矿产资源。因此,盐池县自然资源局责令其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并没收违法所得10105.41吨×308.56元/吨=3118125元,再以此处以违法所得的25%罚款,小计779531元,共计3897656元。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金家渠煤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第四十条及参考《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宁自然资规发〔2022〕1号),构成了违规开采矿产资源违规行为。因此,该公司被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并没收违法所得3118125元,再以此处以违法所得的25%罚款,小计779531元,总计罚款38976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