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反映我国沿海运输市场运价变化情况,配合国内航运市场全面整顿工作,交通部于2001年11月在上海航运交易所正式启动中国沿海运价指数。
中国沿海运价指数的发布揭开了中国运价指数体系新的一页,适应了水运价格体制改革需要新的工具去描绘市场发展变化这一市场客观的需求,推动了沿海运输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同时作为沿海运输市场的"晴雨表",中国沿海运价指数及时反映了沿海航运市场的价格变动趋势,有利于政府部门对沿海运输市场的宏观调控,有利于船公司、货主、贸易企业、港口、代理等相关企业获取市场信息,掌握市场动态。
中国沿海运价指数编制与发布方式:
1.基期。中国沿海运价指数以2000年1月为基期,基期指数1000点。
2.样本航线的选择。依据重要性原则,选择列入我国沿海港口散货吞吐量前五位的货种作为沿海运价指数样本货种,包括煤炭、原油、成品油、金属矿石和粮食。基于运量规模,兼顾区域覆盖性,结合考虑航线未来发展形势,选取18条样本航线,分别是:原油:大连-上海、宁波-南京、舟山-南京、广州-南京;成品油:大连-上海、大连-广州;金属矿石:八所-上海、北仑-上海、北仑-南通;粮食:大连-广州、营口-深圳;煤炭:秦皇岛-广州、秦皇岛-上海、秦皇岛-宁波、日照-上海、天津、京唐-上海、秦皇岛-福州、秦皇岛-厦门。
3.运价信息的采集。目前,有17家港航单位提供运价信息。他们是(以中文名称首字母排序):长航上海海运公司、大连万通船务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远洋运输公司、福建省轮船总公司、福建省厦门轮船总公司、广东顺峰船务有限公司、广东海运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港集团有限公司、河北省海运总公司、南京长江油运公司、宁波港集团有限公司、宁波海运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港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海运集团、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
4.发布方式:上海航运交易所每周五编制、发布中国沿海综合运价指数及18条分航线指数。
中国沿海(散货)运价指数调整优化贴近市场
经2007年4月24日中国沿海(散货)运价指数编委会第4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从5月18日起,中国沿海(散货)运价指数正式启用新方案编制,在中华航运网(中英文版)、航运交易公报等媒体上公开发布。新编制方案在船型、航线、样本公司、权重、发布形式和时间等方面均做出了调整:新增了10家样本公司、7条样本航线,同时取消了部分代表性较弱的航线,相应公司权重、航线权重和货种权重根据市场结构特征和发展趋势做出调整,使指数更加准确、客观地反映市场变化;公布运价指数的同时公布分航线市场运价,指数发布时间从每周五提前至每周三,使指数的及时性、表征性、实用性更加突出。
中国沿海(散货)运价指数方案的调整优化,是适应沿海运输市场变革的一次重大调整,这将进一步树立中国沿海(散货)运价指数的权威性和指导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