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交易市场是指从事煤炭交换活动的场所,由一定的时间、地点和交易者所组成,具有煤炭商品的买卖者、可供交易的煤炭商品和合乎市场供求关系的价格这三个基本要素。煤炭交易市场作为一种比较规范、公开的煤炭市场组织形式还是一件新事物。
在产品经济时期,煤炭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物资,与其他生产资料一样其商品属性一直得不到承认,始终处于统一收购、统一分配、统一定价、统一调拨的“四统”管理之下,不能自由交换,所以在那个年代里,我们没有真正的煤炭交易市场。
随着改革开放,煤炭工业贯彻了“有水快流”和“两条腿走路”的方针,大力调动了地方挖煤的积极性,使不纳入国家统一分配的地方煤炭产量大幅度上升。同时,国有重点煤矿的自销煤炭也逐年增加。到目前,非统配煤炭已达全国煤炭产量的一半以上。由于这些煤炭进入市场调节,我国便逐渐有了众多的、分散而低级的小型煤炭交换场所。
1992年初,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在小平同志南巡讲话精神的鼓舞下,按照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积极摸索改革煤炭分配体制,培育煤炭市场之路,着手开展了建立规范煤炭交易市场的工作。
到1992年底,在上海、天津、秦皇岛等地建起了形式不同的煤炭交易市场(所),接着,东北、北京、太原等地的煤炭交易市场也都相继建成开业。
这些煤炭交易市场(所)在形式、层次、运作方式、交易内容等方面各不相同,有全国性的,也有区域性的;有开展远期合约交易的,也有开展现货交易的;有中央地方合办的,也有产运需各部门、企业共建的;有按照国际规范组建的,也有简易上马的。但它们都注意发挥了各自在资源、运输、市场、地理位置等方面的优势,在活跃煤炭市场、方便购销活动满足煤炭供应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这些交易市场(所)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上海煤炭交易所。
上海煤炭交易所是在国务院领导的指示和关怀下,由煤炭部、国内贸易部和上海市政府共同组建的,于1992年I2月6日王式开业。现有来自全国地的大型煤炭生产、流通、消费领域的会员单位七十二家,金融、运输等方面的准会员十家,具有广泛代表性和权威性。该交易所采用先进的计算机网络管理系统,配有液晶投影大屏幕、抢报音响控制系统等完备的技术设施和国际、国内直拨电话、图文传真、电脑打印、制版速印等齐全的通讯、文字处理统,是我国目前设备比较齐全、管理比较先进的大交易所之一。
1、性质和目的。上海煤炭交易所是由上海煤交易所管理委员会领导的、非盈利的全民所有制事业法人,是从事煤炭流通服务的机构,交易所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实行集中交易、公开竟价、平等协商、统一结算的机制,发挥交易所“发现价格、反映供求”的作用。
2、组织和业务机构。交易所管理委员会是最领导机构,理事会为决策机构,监事会为监察、仲裁机构,总裁为法定代表人。管理委员会和监事会由煤炭部、国内贸易部、上海市和铁道部、交通部、国工商局、国家物价局等有关单位所组成,理事会由会员大会选举组成,总裁由理事会聘任。交易所下设易、信息、结算、运输、行政和办公室等职能部门。
3、主要业务和上市煤种。交易所的主要业务有:提供煤炭交易的集中场地和设施,组织会员进行场内交易,发布煤炭市场行情信息,办理清算交割续,帮助协调运输问题。交易所上市煤种为烟煤、烟煤和洗精煤;合约品种按交货期分为现货合约、隔月合约、中期合约和远期合约。交货方式为水陆联运(抵岸)、铁路直达 (到站)和场地交换。
4、交易和清算方式。交易所采用公开报价、计算机自动撮合的交易方式。结算上月前实行自行结算和集中结算,逐步向统一结算过渡。
5、行情发布。交易行情随时由交易厅大屏幕及各显示终端显示,并通过电脑网络传送至有关机构。同时通过电台、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向社会提供综合性、权威性的价格信息和统计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