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主页 > 百科

煤矿企业(矿井)如何摸清水文地质条件,建立健全防治水机构?

时间:2020-12-09 来源:新煤网 分享:

煤矿企业(矿井)的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在人力、物力和资金等方面要给予大力支持;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下同)具体负责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煤矿防治水工作技术性较强,总工程师要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提出防治水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技术装备和专项资金等建议。组织对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制订防治水各项规章制度,组织编写防治水规划。定期组织开展水患排查活动,研究制订水患治理措施。煤矿企业(矿井)分管领导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应的防治水工作。

煤矿企业(矿井)应当按照本单位的水害情况,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建立专门的探放水作业队伍。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极复杂的煤矿企业(矿井),还应当设立专门的防治水机构。专业技术人员要受过正规院校地质、水文地质专业教育。

煤矿企业(矿井)要建立健全防治水岗位责任制和有关防治水技术制度。特别要建立水害防治岗位责任制、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水害预测预报制度、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水害应急救援制度。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或极复杂的矿井还要建立探放水制度、重大水患停产撤人制度等。制订的各项制度要组织宣传学习,并悬挂在醒目位置,做到人人皆知。

煤矿企业(矿井)的井田范围内及周边区域水文地质条件不清楚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查明水害情况。在水害情况查明前,严禁进行采掘活动;严禁超层越界、超深越界开采。

煤矿企业(矿井)有责任和义务对煤矿职工进行防治水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使职工了解做好防治水工作的基本知识,掌握井下透水征兆的基本知识,组织井下职工开展水害应急救援演练,提高职工防治水工作的技能和抵御水灾的能力。特别是要让职工牢记:当井下发现有透水征兆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尽快撤到安全地点,并及时报告调度室,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措施,组织专家分析查找透水原因。

新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