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工自救中,设置避难硐室是十分必要的。由于自救器有效时间较短,当佩戴自救器后,在其有效作用时间内不能到达安全地点;撤退路线无法通过;若有自救器而有害气体含量又较高时,避难硐室可以发挥作用。
避难硐室有两种:一种是预先设置的避难硐室;一种是当多故出现后因地制宜地构筑临时性的避难硐室。 预先设置的避难硐室,如中央避难硐室,可设在井底车场附近,与井下保健站硐室结合在一起。采区避难硐室.用设于采区安全出口的路线上,距人员集中工作地点不超过500米。其容积应能容纳一个工作班的采区全体人员。在有煤与瓦斯突出危险的矿井的掘进工作面附近,也应设难避难硐室,各硐室中应装备有一定数量的自救器。避难硐室必须构筑严密,以免有害气体侵入,使避难人员受害。永久避难硐室有过滤和制氧装置,有的能造成封闭式小循环.以及必要的救护器材。 临时避难硐室是利用工作地点的临时巷道,硐室或两道风门之间的巷道,在事故发生后临时修建的。临时避难硐室机动灵活,修筑方便,正确地选择修建临时避难硐室的地点,往往能对受难人员发挥很好的救护作用。 在进入临时避难硐室前,应在硐室外留有衣物、矿灯等明显标志,以便救护队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