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历史上的事故当做今天的事故看待,警钟常鸣;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看待,引以为戒!!!
四川省凉山州盐源县安达煤业有限公司田坝煤矿 “12•10”较大事故(5人死亡、1人受伤)
事故的直接原因:
煤矿违规启封密闭,人员进入超层非法区域C7煤层三号下延巷落平点附近,该地点无风缺氧、有毒有害气体积聚,导致5人缺氧中毒窒息死亡。
事故的主要教训:
1.煤矿依法办矿意识差。一是田坝煤矿2014年10月因重大隐患非法开采已受到有关部门查处,2016年12月10日再次违法进入已密闭的C7煤层巷道。二是整改期间,在批准整改范围外的二区段掘进开切眼,且使用的炸药和雷管未经盐源县公安局审批,且爆炸物品库房无相应的发放记录。三是蓄意逃避监管。设置隐蔽密闭,墙面抹水泥灰,外观与巷帮一致;事故区域不在正规图纸上反映,不安装人员定位系统和安全监控系统,电缆隐蔽铺设;人员入井不如实登记,不佩戴人员定位识别卡。
2.煤矿安全管理混乱,职工瓦斯防治意识差。煤矿擅自打开密闭;入井人员未随身携带自救器,遇险时不能有效组织自救、互救;管理人员缺乏基本的通风安全和瓦斯防治意识,在未检查通风状况和有毒有、害气体及氧气浓度的情况下,盲目进入未通风巷道;瓦斯检查人员不随身携带光学甲烷检测仪;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未定期检验和校准,瓦斯超限未报警。
3.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煤矿未认真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职工安全意识淡薄,操作技能差。2016年7月18日至29日,四川顺通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培训中心到田坝煤矿对该矿电工、瓦检员、安全管理员等37人进行培训时,未按照国家煤矿安监局颁布的统一培训大纲组织教学培训。
4.打非治违工作不力。盐源县博大乡党委、政府对煤矿安全生产重视不够,开展煤矿安全检查不力,未及时发现并惩处田坝煤矿非法违法及违规整改行为。
盐源县国土资源局开展煤矿动态巡查不到位,对田坝煤矿越层开采区域监管不到位;对2014年田坝煤矿越层非法开采案追责落实不到位。
盐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未及时发现并惩处田坝煤矿非法违法及违规整改行为,煤矿安全监管不到位;组织煤矿安全大检查和“打非治违”工作不深入。
盐源县县委、县政府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不够到位,组织开展煤矿“打非治违”不深入,对博大乡党委、政府及国土、安监等部门煤矿安全工作督促检查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