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历史上的事故当做今天的事故看待,警钟长鸣;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看待,引以为戒;把小事故当成重大事故看待,举一反三;让每一起安全事故都成为“前车之鉴”。
黑龙江龙煤七台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龙湖煤矿2018年“3·3”较大顶板事故(死亡3人)
事故的直接原因:
工人在未采取任何护顶措施的情况下违章进入采煤机道作业,工作面顶板突然冒落将工人砸伤致死。
事故的主要教训:
(一)龙湖煤矿安全意识淡薄,管理混乱,违章作业
龙湖煤矿没有摆正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安全与发展的关系,没有牢固树立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没有认真贯彻落实全国“两会”期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设和执行不到位,未对重点工作面加强管理;事故冒顶区域未按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上齐前探梁,安全隐患排查流于形式,现场监督检查缺位;未按规定配齐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劳动组织混乱;违规录用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缺乏实效,工人违章指挥,冒险蛮干,现场安全管理失控;作业规程编制不认真,审批把关不严,学习贯彻作业规程走过场。
(二)七台河矿业公司日常管理 不到位,监督检查有漏洞
七台河矿业公司安全和技术管理部门对煤矿技术人员的业务培训不认真,对作业规程编制指导和审查把关不严,对作业规程的落实缺乏有效的监督检查,对劳动组织定员不足问题没有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对龙湖煤矿监督检查工作有漏洞,公司有关部门及驻矿安监员节后复工以来均没有到事故工作面检查。
(三)龙煤集团安全督导 工作不认真,走过场
龙煤集团安全督察中心对七台河矿业公司贯彻落实龙煤集团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督导不到位。工作不严、不细、不认真,走过场,未将顶板管理纳入龙湖煤矿安全监督检查重点,没有发现七台河矿业公司和龙湖煤矿安全管理人员存在履职不到位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