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历史上的事故当做今天的事故看待,警钟常鸣;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看待,引以为戒!!!
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峻德煤矿2016年“9·25”较大顶板(冲击地压)事故(死亡5人)
事故的直接原因:
由于三水平北 21# 层三四区一段切眼布置在应力集中区内,在上部切眼施工期间,没有按规定采取有效卸压措施,地震活跃带大断层影响区内多煤层坚硬顶板复合运,致使积聚的弹性变形能突然释放,引起冲击地压事故。
事故的主要教训:
1.忽视安全,冒险作业。该矿在 2013 年发生过较大冲击地压事故,曾多次发生过冲击地压现象,但煤矿从矿级管理人员到区队班组作业人员对冲击地压危险性认识不到位,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没有针对 9 月 19 日 3 时 04 分 SOS 微震监控系统监测到 9104 队掘进切眼区域发生一次已达到 B 级冲击地压危险的 2.4×104 J 能量振动的黄色预警情况,按照《龙煤集团冲击地压危险采区设计与实施规范》第 53 条第二款规定,采取有针对性的防冲解危措施,果断停止 9104 掘进队施工,而是决定 9104队以监测预防为主,继续掘进,冒险作业。
2.防冲措施落实不到位。一是没有坚持防冲优先的原则制定技术方案。峻德煤矿没有按照《黑龙江龙煤矿业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3-2015 年防治冲击地压工作指导意见》提出的全面树立“战略防冲第一,瓦斯抽采先行,强支护强卸压并重,预警预防支撑,严格管理保障”的理念,在治理防灭火手段完备,治理冲击地压手段有限的条件下,坚持防冲优先的原则。没有依据《龙煤集团冲击地压危险采区设计与实施规范》第 16 条第 3 项的规定,选择 5m 小煤柱布置切眼方案,而是选择 15m 煤柱布置方,导致切眼布置在应力集中区内。二是钻粉率指标取值不准确。该矿没有依据《冲击地压预测和防治试行规范》第二章第一节第2项的规定,选取在支承压力影响带之外测得的煤粉量为测算采区钻粉率指标依据,而是选取集中应力影响下的煤粉量为测算钻粉率指标依据。三是没有严格执行打钻卸压措施。峻德煤矿防冲大队钻机队没有按照《三水平北 21# 层三四区一段钻孔卸压措施》规定,在 9103 队下部切眼迎头施工最大长度 95m、最小长度 11m的 26 个钻孔,实际只施工了 12 个钻孔,长度 7.5-29.25m 不等,钻孔数量和深度均未达到设计要求,没有达到大直径钻孔卸压解危的目的。
3.隐蔽致灾因素排查不彻底。一是煤矿对高应力区域切眼内实施贯通易诱发冲击地压危险性认识不足,落实卸压解危措施不果断;二是煤矿对上覆的特殊地质构造与多层煤采空区覆岩断裂带组合形成的易活动的多层不稳定顶板结构容易诱发冲击地压的因素缺乏科学分析,没有采取针对性的防治措施。
4.安全培训不到位。煤矿没有按照《冲击地压煤层安全开采暂行规定》第 7 条规定,对冲击危险区域作业人员进行防冲知识专门培训,职工防冲知识掌握不够,缺乏对冲击地压灾害应有的安全防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