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历史上的事故当做今天的事故看待,警钟长鸣;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看待,引以为戒;把小事故当成重大事故看待,举一反三;让每一起安全事故都成为“前车之鉴”。
湖北恩施州巴东县金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家煤矿二号井2013年“7•2”较大瓦斯事故(4人死亡,8人受伤)
事故的直接原因:
+760m二石门在石门揭煤时遇到地质构造带,该区域内煤层瓦斯压力、含量与地应力增大,放炮时诱导煤与瓦斯突出,导致1人死亡;突出的瓦斯分别经Ⅰ、Ⅱ采区涌到+866m总回风巷,并达到爆炸浓度界限;电机车刹车时产生的火花引起瓦斯爆炸,导致3人死亡,8人受伤。
事故的主要教训:
1.采掘部署违反设计。该矿为6万吨/年的生产矿井,设计一个采区,一个回采工作面达到生产能力,该矿实际布置了2个采区,2个采煤工作面和8个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同时违反《恩施州巴东县金富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新家煤矿二号井初步设计(变更)》在+866m布置总回风巷兼作副井运输大巷。
2.通风管理混乱。Ⅰ、Ⅱ采区仅设置1条上山,没有设置专用回风上山,没有形成完整的采区通风系统;+760m二石门等4个掘进工作面的乏风分两路分别进入Ⅰ、Ⅱ采区,与2个采区内的采掘工作面形成“一条龙”串联通风。
3.瓦斯管理不到位。2013年5月18日井下瓦斯严重超限,2013年6月25日和27日+760m二石门揭煤前瓦斯超限,没有按规定组织查明原因并采取有效的措施。
4.机电运输管理不到位。副井运输电机车没有安装刹车装置,超挂矿车,超载运输;各掘进工作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没有实现“三专两闭锁”,没有按规定安装同等能力且能自动切换的备用局部通风机;矿井安全监控系统值班室与井下联络电话在事故发生前已经损坏,没有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