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历史上的事故当做今天的事故看待,警钟常鸣;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看待,引以为戒!!!
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祥云县宏祥有限责任公司跃金煤矿“9·11”较大水害事故 (死亡4人)
事故的直接原因:
相邻的明珍煤矿关闭后,巷道内存在大量积水,跃金煤矿违法越界开采,在明珍煤矿积水区域下方布置巷道工程;王家周等 4 人冒险用风煤钻在 14 号上山迎头探放水,明珍煤矿积水突然涌出导致事故发生。
事故的主要教训:
1.跃金煤矿违法组织生产作业。一是煤矿拒不执行安全监管指令,擅自启封井口入井作业,采用假密闭、假图纸蓄意逃避监管,布置非法井口,掩盖违法事实;二是煤矿越界开采,停产整顿期间违法生产。
2.跃金煤矿安全管理混乱。煤矿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矿长我行我素、冒险蛮干,副矿长不具备履职能力,未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未编制探放水设计,未制定探放水安全技术措施,未建立兼职救护队。
3.大理州金剑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对驻矿保安的履职情况监督管理不严格;驻矿保安未认真履行巡逻及盯守职责,对跃金煤矿私自施工非法井口、擅自打开焊封的井口入井作业、主斜井提升违法生产煤炭等行为盯守不力,未能有效防范跃金煤矿人员擅自入井的行为。
4.鹿鸣乡人民政府履行煤矿安全生产属地管理工作不扎实,对停产整顿矿井盯守不力,督促乡镇安监办落实煤矿安全监管责任有差距,对乡镇煤管站煤炭调运监督管理不到位,对跃金煤矿违法生产行为失察。
5.祥云县煤炭工业管理局履行煤矿安全监管职责有差距。落实国家、省、州有关文件规定不到位;对辖区内煤矿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不扎实;组织开展煤矿“打非治违”、打击“五假五超”等工作不力,对跃金煤矿越界开采、未经批准擅自组织人员入井作业行为失察;未能有效督促驻矿保安和挂矿监督员认真履职;对煤炭调运实际情况监督不到位。
6.祥云县国土资源局未按照规定开展跃金煤矿储量动态测量工作,未适时、准确掌握煤矿资源储量保有、变化情况及变化的原因,履行采矿许可监督管理职责有差距。对辖区内的跃金煤矿长期存在越界开采行为监督不到位。
7.祥云县人民政府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职责有差距。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有关煤矿安全生产工作有差距,督促祥云县煤炭工业管理局落实煤矿“打非治违”、打击“五假五超”等工作力度不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