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历史上的事故当做今天的事故看待,警钟长鸣;把别人的事故当成自己的事故看待,引以为戒;把小事故当成重大事故看待,举一反三;让每一起安全事故都成为“前车之鉴”。
一、丰城曲江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9.30”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11人死亡,1人重伤,2人轻伤)
事故的直接原因:
603东顺槽因抽采不达标,超出允许控制范围掘进,违章作业造成的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事故的主要教训:
1.曲江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未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制度,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1)重生产、轻安全。曲江公司没有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效益的关系,在抽、掘、采不平衡,采掘接替紧张的情况下,注重生产进度和效益,未执行相关安全管理制度,违规组织评判、违章下达生产计划、违章超强度掘进;弄虚作假,编制虚假安全生产报表、记录,应对上级检查,实施超强度掘进。
(2)防突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未严格执行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瓦斯抽采达标等规定,抽采时间不足,违规组织第二循环瓦斯抽采达标评判、出具评判报告,并允许进尺。
超强度掘进,导致超前保护距不足。
(3)安全管理混乱,现场违章作业。瓦斯抽放台账登记不及时、内容不全;
2.丰城分公司对授权管理的矿井监管工作不到位。
(1)安全监管存在漏洞,事故前虽对曲江公司进行了检查和隐患排查,但未对603东顺槽掘进是否符合规定进行检查,未发现曲江公司603东顺槽抽采不达标、超强度掘进、弄虚作假、安全管理混乱等严重问题;
(2) 落实瓦斯超限整改措施不力。发现曲江公司9月份8次瓦斯超限,603东顺槽瓦斯超限次数超过规定,未采取有效措施督促曲江公司停产整顿。
3.江西煤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不到位。
(1) 督促丰城分公司落实对曲江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对丰城分公司监督检查工作不力失察;
(2) 事故前虽对丰城分公司和曲江公司进行了监督检查,但隐患排查不到位,对曲江公司存在的严重安全隐患失察。
二、徐矿集团新疆赛尔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三矿2019年“9·28”瓦斯爆炸事故(4人死亡、1人受伤)
事故的直接原因:
赛尔公司三矿在未采取有效措施的情况下,违章组织人员构筑永久密闭;封闭时A4东翼回风下山积聚的瓦斯沿密闭墙裂隙进入A4011火区,导致瓦斯燃烧并将火源引至A4东翼回风下山,引起瓦斯爆炸。
事故的主要教训:
1.灾害治理不到位。
一是防灭火措施不到位。工作面停采封闭后,未采取预防性灌浆、注氮等综合防灭火措施,也未采集、分析采空区气体成份;采空区发火后,注氮灭火时间不足,未进行灌浆灭火,盲目认为火区的火已熄灭。
二是瓦斯治理不到位。矿井未采取有效措施封堵采空区密闭和煤柱裂隙,也未采取抽放措施降低采空区瓦斯浓度,未按规定采取预抽煤层瓦斯治理措施。
三是重大安全风险辨识管控严重缺位。在火区封闭时,无视封闭区域存在瓦斯超限、采空区自然发火等重大安全风险。
2.蓄意违法违规生产。
一是违规组织生产。徐矿集团、新疆公司盲目下达利润指标,赛尔公司违规下达生产任务,事故矿井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
二是故意造假。事故矿井绘制假火区位置关系图,填写假瓦斯数据、假密闭检查记录和台账逃避监管检查;现场作业人员采用移(包裹)探头、断电、勾除传感器点位等方式联合造假,逃避处罚。
3.安全管理混乱。
一是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不足。未设立专门的通风职能部门,未配备专职通风副总工程师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生产、机电技术人员配备严重不足;调度员、安全监测监控工、瓦检员配备不足。
二是安全投入不足。A4东翼回风下山未及时进行维修,通风、行人困难。
三是现场安全管理混乱。瓦斯超限时,不采取停电撤人措施,违章安排人员在瓦斯超限区域冒险作业。
四是上级公司管理乏力。新疆公司和赛尔公司为同一级别,难以有效监督管理赛尔公司及其所属矿井;徐矿集团对赛尔公司及其所属矿井疏于监督检查,关注生产经营多,督促安全隐患整改少。
4.属地安全监管不到位。
和丰县煤矿安全监管力量配备不足,专业人员短缺;监管计划落实不到位,未有效开展防灭火、瓦斯治理等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