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准带电检修。
2、不准甩掉无压释放器、过电流保护装置。
3、不准甩掉漏电继电器、煤电钻综合保护和局部通风机风电、瓦斯电闭锁装置。
4、不准明火操作、明火打点、明火放炮。
5、不准用铜、铝、铁丝等代替保险丝。
6、停风、停电的采掘工作面,未经检查瓦斯,不准送电。
7、有故障的供电线路,不准强行送电。
8、电气设备的保护装置失灵后,不准送电。
9、失爆设备、失爆电器,不准使用。
10、不准在井下拆卸矿灯。
平禹煤电六矿回风井上段及防爆门硐室与老风井连接施工措施
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启动主要通风机安全措施
矿井主提升机的安全运行——防火
煤巷放炮管理措施
顶板防治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主井口安装缓冲装置安全措施
采煤工作面撤铁安全措施
疏放老塘水技术应用
<b>施工联巷砌筑风门安全措施</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