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煤集团是山西省属国有大型综合能源企业集团,始建于1958年,前身为晋城矿务局,历经2000年公司制、2005 年债转股两次改制,现为山西省国有资本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控股,国开金融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多元股东持股的特大型现代综合能源企业集团。历经60年筚路蓝缕、艰苦奋斗,公司已成长为全国最大的煤层气开发利用企业、优质无烟煤重要的生产基地、最大的煤化工企业集团、最大的瓦斯发电企业和山西最具活力的煤机制造企业。公司位列2018世界企业500强第481位、中国企业500强第107位、能源企业全球竞争力排行榜500强第320位、中国煤炭企业50强第6位、中国煤炭企业煤炭产量50强第14位、山西省企业100强第1位。
二、创新契约化管理模式的背景
晋煤集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我省建设“示范区”“排头兵”“新高地”三大目标,毫不动摇坚持以改促转,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刀刃向内,自2018年起,
选取试点企业,创新实施契约化管理改革,通过转机制、挖潜能、激活力,实现破瓶颈、脱困境、增效益。晋煤集团实施契约化管理的背景主要是:
从宏观经济来看,受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大攻坚战”及国际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宏观经济面临的形势更趋复杂,全国经济增速放缓,经济发展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增多,来自外部的因素也面临较大不确定性。中央政治局会议也提出了“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的“六稳”政策,也反映出面临新的经济下行压力,维“稳”成为经济工作的重心。
从行业形势来看,2018年四季度起,受原油、钢材等大宗商品价格走低影响,煤炭产品价格下行压力加大,受此影响,下游产品尿素、精甲醇价格也出现下跌。同时,随着环保政策日趋严格,一方面环保设备改造升级巨额投入和环保税征收大幅度增加了企业成本;另一方面,煤炭、化工作为环保重点监控行业,各类环保督查、环保限产、停产等高压政策,也导致企业正常生产外运频频受限,形势严峻。
从企业内部形势来看,机遇与挑战并存,稳中有变,变中有忧。一方面,从中央到山西省大规模的减税降费政策为企业减轻负担、降低经营成本提供了政策红利;同时新一轮的科技革命正孕育兴起,大数据、量子通信、人工智能等新兴技术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另一方面,企业发展长期累积的矛盾和问题还没有彻底解决,内部单位之间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结构分化严重等现象仍然存在,部分子分公司运行活力不足、运营模式守旧、甚至持续亏损,加之企业正处于“二次转型”攻坚的关键时期,燃气重组、处僵治困、专业化重组等改革转型任务艰巨,整体经营压力巨大、形势严峻。
三、契约化管理的内涵
契约化管理,就是将“契约”所蕴含的思想、原理和方法运用到具体管理工作中,去体现公正、平等、人本、效率和法治等管理原则。契约化管理明确了契约双方的“责、权、利”,在工作中把责任、权利、利益对等挂钩,通过对制度的共同认可和承诺,变制度理念为契约理念。契约化管理通过实施目标倒逼、授权搞活、任期经营、重奖重罚,突破性解决机制和管理问题,促进企业自主灵活经营、资本及资产结构优化、整体负债不断降低、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逐步建立,推动企业改革发展实现新突破。
四、创新契约化管理模式的主要做法
(一)选取试点单位
按照“慎重选择、先行试点、以点带面、探索经验、逐步推广”的实施路径,精心筛选6家试点企业。一是多维试点探索。从产业规模较大的煤炭和煤化工领域选取试点企业,除选择天源化工、晋丰化工、晋开化工、天庆化工4家亏损化工企业外,还选取盈利煤炭生产企业赵庄二号井和资源整合主体天安公司在其内部8家矿井自主实施试点。二是股权关系简单。试点企业均为全资或绝对控股子公司和分公司。三是主业较为突出。试点企业经营模式主要以生产销售为主。四是挖潜空间较大。试点亏损企业均有通过管理提升实现减亏增盈的潜力。通过精心遴选,切实增强契约化管理改革的科学性、示范性和可操作性,保证了试点工作的顺利起步,为后续逐步推广探索了路径、积累了经验。
(二)明确契约期限
晋煤集团契约化管理采用任期制,三年为一任期,一年一考核和兑现。
(三)确定契约人与契约形式
契约化管理双方契约人为集团公司党政负责人和契约单位党政负责人。双方契约人以签订契约化经营责任书的形式订立契约关系。契约化经营责任书根据各契约单位实际情况,一企一策制定。
(四)设定契约指标
契约指标设置有基本指标、辅助指标、管理及工作任务指标、约束指标四类。晋煤集团根据契约单位的生产经营性质,差异化设置各类契约指标。
1.基本指标
利润总额或净利润
2.辅助指标
包括成本、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实物工作量等。
3.管理及工作任务指标
完成集团公司部署的管理提升工作、重点改革任务、重点建设项目等相关管理工作及任务指标。
4.约束指标
杜绝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环境污染事件、不良影响事件、信用违约事件、违纪违规行为。
契约指标值的设定是指标考核的关键,目标设定不能过低也不能过高,必须使契约单位“跳起来能够到”。集团公司通过对契约单位的生产经营现状进行仔细分析,结合对市场形势的分析预判、对单位发展的合理预期,对标先进、反复测算,多次上会研究,确保了契约指标值设置的科学合理。在契约化管理实施过程中,因国家政策、市场变化、产品价格变动等因素影响,致使契约指标实际完成情况与目标值出现重大偏差、明显脱离对比性,集团公司将根据契约单位具体情况,及时调整契约指标的目标值。
(五)明确契约双方权利与义务
本着充分发挥企业市场主体性的原则,晋煤集团对契约单位充分授权。同时,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
1.契约单位享有的权利
(1)生产经营决策权
根据市场需求,自主安排年度、季度、月度生产经营计划,自主进行日常生产经营决策。
(2)财务管理权
在集团公司规定的财务限额内自行对资金进行支配使用。
(3)投资决策权
自主决定经营性投资,自主组织工程、设备的招标和购建工作,招标、构建情况向集团公司有关业务处室备案。
(4)经营管理团队组阁权
契约单位党政负责人在集团公司范围内自主提名组阁经营管理团队,经集团公司审核备案后分别自行予以聘任(或解聘)。未被聘任的原经营管理团队成员,职务自行取消,由契约单位自行安排工作。契约单位经营管理团队人数不得超过集团公司规定职数。
(5)内部机构设置权
在集团公司核定的内设机构数量范围内,自主设立、调整、撤销内设机构,报集团公司有关业务处室备案。
(6)人员调整配置权
在集团公司核定的各序列人员编制数量范围内,自主决定人员调整配置,关键岗位人员可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实行内部市场化选聘,报集团公司有关业务处室备案。对不胜任岗位的人员,可在本单位内部实行转岗、待岗。自主决定待岗人员工资待遇标准,最低可按本地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支付。
(7)考核分配权
在集团公司绩效考核评价、薪酬管理办法指导下,自主决定单位经营管理团队成员和员工的绩效考核及薪酬分配方案。
(8)物资采购权
自主选择所需设备、材料、配件及低值易耗品,自主决定通过集团公司集中采购或自行采购。
(9)产品定价和销售权
自主进行产品定价,自主决定通过集团公司集中销售或自行销售。
(10)企业改革权
根据国家、省、集团公司各项改革政策,在混合所有制改造、员工持股、管理体制机制变革、深化产融结合、股权分红等各项改革事项上享有先行先试权。有权参照集团公司契约化管理实施办法,在本单位内部推行契约化管理。
(11)其他权利
对于未作规定的权限事项,为顺利推行契约化管理确需授权的,由契约单位向有关业务处室提出申请,经集团公司研究同意后予以授权。
2.契约单位承担的义务
(1)坚持领导班子建设与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建立完善现代化企业制度,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充分发挥党组织“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
(2)贯彻“安全第一”的方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杜绝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
(3)严格控制有息负债规模,积极主动降低融资成本,防止出现债务风险。
(4)完成集团公司下达的应收款项清理目标,当年应收款项应收尽收,不得新增。
(5)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按规定向集团公司定期报告财务状况、生产经营状况,保证财务报表真实准确。
(6)依法依规开展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健全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严格内部约束和管理,保证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合法合规。
(7)按照《劳动法》等有关规定,重视员工的劳动权益保护,实现效益增长与员工收入水平同步增长,不欠薪、不欠保。
(8)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民主管理与监督作用,规范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坚持企务公开,完善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等制度,落实职工群众对企业经营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9)未经授权事项须严格执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
3.集团公司的权利与义务
(1)对契约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2)对契约单位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事项进行审计、核实和确认,对经营业绩进行考核评价和奖惩兑现。当发现存在经营虚假问题时,按照本办法规定实施追索、问责。
(3)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对契约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控。
(4)契约单位党政负责人超越职责权限,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时,集团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契约化经营责任书,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单位党政负责人进行处罚追责。
(5)契约单位党政负责人受到撤职、免职等处罚,不能正常履职时,集团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契约化经营责任书。
(6)正确处理“放活”与“管好”的关系,加强服务工作,对契约单位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提出的疑难问题有义务积极协调解决,为契约单位营造良好的经营环境。
(7)系统做好与契约化管理相配套的改革工作,对确定的各类放权事项,厘清管理界限,优化业务流程,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及时发现契约化管理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加以改进完善。
(六)薪酬与工资
晋煤集团根据对契约单位的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其经营管理团队薪酬总额和员工工资总额。
1.经营管理团队薪酬总额
经营管理团队成员薪酬包括岗位工资、奖励金、超效奖励金。岗位工资按照规定标准确定;奖励金、超效奖励金根据契约单位的年度考核结果确定总额。
2.员工工资总额
晋煤集团公司对契约单位核定基准线工资,在基准线工资的基础上,根据对契约单位的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其员工工资总额。
(七)考核与奖惩
契约单位的年度考核结果与其经营管理团队薪酬总额、员工工资总额以及团队成员的任职资格、评优评先、职务调整、提拔任用推荐全面挂钩。
1.基本指标
集团公司对基本指标每月按序时计划累计考核。
(1)契约单位完成目标利润时
——经营管理团队成员:发放岗位工资并兑现奖励金。党政负责人兑现约定的奖励金;其他团队成员的奖励金在集团公司规定个人系数确定的总额内,由契约单位综合考虑各成员岗位责任、岗位难度、岗位风险等因素自主兑现。
——员工:发放基准线工资,并按照基准线工资的5%给予奖励。
(2)契约单位超额完成目标利润时
——经营管理团队成员:在完成目标利润奖励的基础上,兑现超效奖励金。党政负责人按照超目标净利润的幅度计提超效奖励金,最高可奖10万元;其他团队成员的超效奖励金在集团公司规定个人系数确定的总额内,由契约单位自主兑现。
——员工:在完成目标利润奖励的基础上,按照规定比例提取超效工资。超效工资最多可在基准线工资的基础上再提高10%。
超效工资按序时比例预进工资成本,上半年预进50%,三季度预进75%,年终全额进成本。
(3)契约单位未完成目标利润时
——经营管理团队成员:一律只发放岗位工资,全部免职,由契约单位自行安排工作。
——员工:按照“亏一扣一”的原则,减扣基准线工资,直至最低工资标准总额。
当员工工资总额扣至最低工资标准总额时,经营管理团队成员薪酬按照最低工资标准发放。
2.辅助指标
辅助指标实行百分制减分考核,根据指标数量平均划分权重,每月按序时计划累计考核。完成或超额完成目标得满分,完不成目标按权重划分比例和标准进行扣分。辅助指标的考核结果分别与契约单位经营管理团队的奖励金、超效奖励金和员工工资总额挂钩。
3.管理及工作任务指标
管理及工作任务指标实行减分制考核,在辅助指标考核结果基础上直接减分。
4.约束指标
约束指标中,违纪违规行为的考核结果只与经营管理团队薪酬挂钩;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环境污染事件、不良影响事件、信用违约事件的考核结果实行减分制考核,在辅助指标考核结果的基础上直接减分。
5.其他奖惩规定
集团公司对契约单位经营管理团队薪酬总额、员工工资总额的发放实行严格的考核、审计、追索、问责程序,年度经营业绩必须经审计后方可最终确认经营管理团队薪酬和员工工资。同时,集团公司对契约单位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年中督查,当发现契约单位存在经营虚假问题时,集团公司将全额追回已发放的经营管理团队薪酬和员工工资,并给予经营管理团队所有成员免职和等额下浮当期员工工资总额的处罚。
3.为了保证任期评价结果真实有效,集团公司对契约单位经营管理团队的奖励金、超效奖励金预留10%,三年任期完成后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兑现。
4.契约单位未完成基本指标或约束指标时,经营管理团队成员一律不得参与集团公司各类评优评先、职务调整、提拔任用推荐。
5.集团公司已选定的契约单位党政负责人自愿不签订契约化经营责任书时,集团公司将对其予以免职,由原单位安排工作。
四、创新契约化管理模式取得的效果
(一)通过目标激励提升了效率效益
通过契约倒逼,5家试点企业2018年大幅减亏增盈12.11亿元,特别是4家亏损化工企业实现减亏增盈11.55亿元。其中,天庆化工大幅扭亏为盈,同比增盈23997万元,晋丰、晋开化工分别减亏42114万元、41829万元。同时,试点企业生产效率同比实现大幅跃升,天庆、天源化工全员劳动生产率分别比上年提高35.58万元/人、14.32万元/人。
(二)通过授权放权激发了经营潜能
通过突出目标导向、有效授权放权,各契约单位改革创新、干事创业的热情持续高涨,都在绞尽脑汁想办法、创效益。比如,晋丰公司所属检修安装队伍在节约对内检修费用 100 余万元的基础上,积极走出去、闯市场,对外创效 160 余万元;天安公司创新定价机制,全力开拓市场,全年煤炭销售量完成率较上年提高了16.37个百分点。
(三)通过提质量守底线积蓄了发展后劲
围绕高质量发展要求,晋煤集团对各契约单位确定的6项重点工作及项目建设指标中,有4项是环保工程,有效引导各企业增强环保意识,以环保倒逼转型,降低了环保对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同时,对照中央、省委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指示要求,各企业负债水平得到了有效控制,天庆、天源化工资产负债率比上年分别下降9个百分点和5.3个百分点,企业综合竞争力、抗风险能力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