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煤矿企业8SEQ“巷长制”管理体系的研究背景
近年来,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指引及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督下,大部分地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各煤矿企业不断深入推进风险管控和灾害治理,持续优化煤矿产业结构,稳步提升煤矿安全基础保障能力,创造性做好煤矿安全基础工作,尤其2018年全国煤矿实现了煤矿事故总量、较大事故、重特大事故和百万吨死亡率同比“四个下降”,创历史最好水平。其中山西实现了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未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在0.05以下。
在全国煤矿整体安全形势逐渐向好发展的大环境下,落实主体安全责任,抓好基层组织建设与管理,在矿厂、区队、车间、班组间建立有效有力的安全层级管理体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由静态达标向动态达标、结果达标向过程达标、形式达标向内在达标的“三个转变”成为下一步工作重点。
1.1.1 原管理机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山西焦煤霍州煤电集团汾河焦煤股份有限公司三交河煤矿始建于1971年,至今已开采近50年,矿井采用立井、斜井和平硐混合开拓方式,井筒为主斜井1个、平硐1个、回风井1个(杨坡回风立井)。全井田共划分两个水平,一水平标高+978m,开采2-2边角煤层;二水平标高+850m,开采10#和11#煤层。一水平为2#煤层边角煤回收区;二水平分一、二两个采区,一采区主采11#煤层,二采区主采10#煤层,主要产品为10级低硫1/3焦精煤和9级、10级高硫肥精煤、发热量4200大卡动力煤。全矿现有业务科室26个,队组(车间)38个,职工在册3394人。
在全国煤矿安全形势有所好转,三交河煤矿快速发展的同时,也必须要清楚地认识到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和原有的管理机制中存在的问题,煤矿面临的安全生产问题和管理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煤矿企业普遍面临的安全技术问题
近年来,随着煤矿开采的不断深入,一些棘手的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煤矿原有的管理体系中存在对安全管理“盲区”的认识不足以及一些传统技术、工艺未能及时更新换代等问题,这些问题都增加了安全管理的难度,给事故埋下了祸根。
(2)违法违规和习惯性违章行为
近年来严厉打击的“五假五超三瞒三不”(“五假”: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五超”:超层越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证照超期;“三瞒”:隐瞒作业地点、隐瞒作业人数、瞒报谎报事故;“三不”:不具备法定办矿条件、不经批准擅自复工复产、拒不执行指令仍然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仍然存在,安全制度措施照搬照抄、不切合实际,只是挂在墙上看,应付检查用的问题也很盛行。除此之外,区队人员存在规范、规章意识淡薄的问题,工作全按经验,习惯性违章行为严重,习惯性违章大多存在于作业过程的某一个或几个环节,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不进行过程观察难以发现。而坏习惯一旦养成将很难改正,给事故埋下隐患的种子。
(3)矿、科、队、工人存在阶层对立
矿、科、队与工人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原有的管理机制中并没有明确的责任划分,更谈不上责任共担,一些管理人员在现场管理时职能定位不明确,工作作风漂浮,经常出现科长借业务保安之名高队组一等,队长以现场复杂变化为由胡干蛮干等问题,管理部门的出发点并不是与现场工人共同出力解决问题,出现问题时甚至将责任直接推给现场工人,存在责任落实不平衡的问题,从管理学的角度出发,管理与被管理出现不平衡必然会导致阶层的对立,最终影响上下级工作的开展。
(4)矿、科、队不了解队内工人实际需求
现有的管理机制存在矿、科级管理部门与队内工人之间管理脱节的问题,没有形成有效的责任共同体,管理部门仅注重履行自身的管理职能,不能深入了解队内工人的实际需求。
(5)区队安全意识不足,往往重生产、轻安全
煤矿安全生产工作认识不足,一些负责人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问题,向下级下达的产量、掘进进尺等指标越来越高,在这种考核指标的压力下,导致下级人员盲目追求产量和利润,而淡化了安全意识。
(6)责任体系不明确,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在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中,普遍存在管理体系不够健全,责任划分不明确,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导致事故发生之后追责发现没有责任到人,发生无处追责的现象。管理不能从各个角度、方面进行实现,不能将每一项责任落到实处。与此同时,激励惩处机制的不健全,实行方式的不统一,不规范,并在安全管理的具体实行下,没有实现责任到人,这就导致了管理以及工作人员对于安全生产的蔑视,安全管理松散、作风浮夸,缺乏安全理念和责任意识,工作严不起来,落实不下去,进而导致煤炭企业安全事故频发。
(7)各业务科室间各自为政,协调困难
在传统煤炭企业中,科室之间普遍存在各自为政、协调困难,配合不力的问题。各科室之间比较封闭,不沟通、不协调,出现问题时相互推诿,推脱责任,工作时各科室间不能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去协同完成工作。煤矿组织协调工作中的“三怕”现象(一怕越位、二怕麻烦、三怕背过)更是屡见不鲜。这与各组织协调职责的内容不确定性,煤矿企业组织协调的程序不规范,组织协调的保障措施不完善都有很大的关系。
1.1.2 现实需求
(1)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的需求
通过抓生产口管理人员这个“关键少数”压实各级责任,生产口管理人员人数少但整体素质较高,了解煤矿整体布局,熟悉煤矿生产技术和工艺,有一定的煤矿安全知识和素养,对煤矿的安全管控重点比较明确,这个“关键少数”参与到煤矿生产安全管理的全过程并负起安全责任,对各区队和生产口履行好各层级职责,形成上下协作、齐抓共管、分工明确、重点突出、有效有力的安全层级管理体系起到关键作用。
(2)全面加强安全基础工作的需求
巷长开始工作和负责后,有助于切实抓好基层组织建设与管理,通过巷长作用的发挥,可尽快形成矿厂、区队、车间、班组自主建设的有效机制;巷长对标准化工作的认识可强化各巷道和岗位的制度和责任落实,把标准化工作作为重要抓手,持续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由静态达标向动态达标、结果达标向过程达标、形式达标向内在达标的“三个转变”;巷长可以对煤矿各项制度进行有效梳理,借助信息化手段完善管理流程,切实健全完善安全制度体系建设。
(3)切实保障安全生产的需求
“巷长制”管理体系是以从严治理隐患、深化事故防范、提高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水平、全面实现安全生产为主要任务,建立矿、科、队三级巷道管理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措施有力的巷道管理机制。各业务科室多措并举、协同推进,各区队担当尽责、真抓实干,形成“以巷保面、以面保区、以区保矿”的大网状、全覆盖安全管理格局。一巷实现安全生产,巷长共同受奖励;一巷发生问题,巷长同等联责。安全指标要严格考核兑现,严肃追责问责,用考核的指挥棒切实推动安全管理、安全工作的良性循环和稳步提升。即重视安全生产结果也注重齐心协力过程,保证“事事有人管,人人有责任”,遇到问题不逃避、不推诿扯皮,巷长共同想办法,调动一切资源力量解决问题、破解难题,真正做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齐抓共管。
(4)管理不能仅仅局限于煤矿安全层面的需求
巷长来源于生产口一线管理人员,在整个体系中占据着非常重要的位置,在守护煤矿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的同时还应该参与到生产全过程的管理中去,担负起责任区域内生产活动的其他职责,比如巷道的维护、通风系统的管理等,特别是在负责回采区域巷道的巷长,参与矿井工作面的工程设计、工艺流程、煤层配采、采掘接替和回采工艺等方案设计,充分考虑保证煤质的相关措施,依据上级公司制定的考核指标,参与矿井原煤生产过程质量管理的日常检查、落实、考核。监督煤质责任科室做好煤质抽检工作,把工作面的煤质管理列为日常生产管理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