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9日15时50分许,开滦(集团)蔚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崔家寨矿(以下简称崔家寨矿)发生一起水害事故,造成4人被困,经全力救援,3人生还、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9.9万元。
事故发生后,河北省委、省政府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领导高度重视。河北省委书记赵克志要求全力组织抢救,举一反三,吸取教训;省长许勤要求全力抢救被困人员,尽最大可能挽救生命,并要求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立即派人前往指导救援;副省长李谦要求全力以赴救助被困人员,尽最大努力减少生命财产损失。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德昶赶到现场立即深入井下,靠前指挥救援工作;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刘正林,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广富,张家口市委书记回建、市长武卫东等领导均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导抢险救援。
依据《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2017年8月1日,成立了由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张家口监察分局局长张存江任组长,张家口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监察局、公安局、总工会等单位有关同志参加的开滦(集团)蔚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崔家寨矿“7·29”水害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事故调查组邀请张家口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和“四不放过”的要求,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单位概况
(一)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概况。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国有特大型煤炭企业,始建于1878年,前身是开滦矿务局,1999年底改制为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辖开滦(集团)蔚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等92个分公司,总资产808.4亿元,职工7万人。
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号:冀MK安许证字〔2007〕0001,有效期至2019年11月21日。
(二)开滦(集团)蔚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概况。
2003年3月,开滦集团整体收并了原河北省蔚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了开滦(集团)蔚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蔚州公司)。现下辖矿井16处,其中生产矿井有崔家寨矿等5处,整合技改矿井8处,双停矿井3处。公司总资产61.1975亿元,在册合同制员工9131人。
蔚州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号:冀MK安许证字〔2007〕0003,有效期至2019年11月1日。
(三)矿井概况。
1.矿井基本情况。
崔家寨矿位于张家口市蔚县白草村乡,1996年建井,2000年投产,采矿许可证号:C1000002011061140113403,有效期至2031年8月;安全生产许可证号:冀MK安许证字〔2009〕0009,有效期至2019年11月1日;营业执照号9113072658694717XE。为生产矿井,属国有重点煤矿,核定生产能力210万吨/年。现有职工2276人。事故前,矿井正常生产。
矿井井田面积34.3007Km
2,为低瓦斯矿井,主采侏罗系下一中统下花园组下段1
#、5
#、6
#煤层,煤层均为自燃煤层,各煤层煤尘均有爆炸危险性。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型,矿井正常涌水量73.6m
3/h,最大涌水量123.6m
3/h。
崔家寨矿配备有14名副总工程师以上矿级领导,设有安管部、生产技术部、生产调度室、地测科等职能机构;有综采一队、综采二队、综掘一队、综掘二队、巷修队等生产区队,此次事故发生在巷修队。煤矿设立了由矿长为主要责任人的防治水领导机构,总工程师具体负责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另配备有地测防治水副总工程师,地测科负责矿井防治水具体工作。
2.生产系统概况。
矿井采用主井、副井和风井三立井单水平分区开拓,东西两翼采区布置,走向长壁综合机械化采煤。中央并列抽出式通风,主、副井进风,风井回风。井下主要运输方式是皮带运输机运输,辅助运输方式为轨道运输,主、副井提升机均采用JKMD-3.5×4E型落地摩擦式提升机。井上下6Kv电源双回路供电。矿井在+830m水平设立中央泵房,中央泵房安装有D280-43×8型水泵5台,2台工作,2台备用,1台检修,设排水管两趟,规格为φ325×8无缝钢管,水仓总容积3636m
3,矿井正常排水能力560m
3/h,最大排水能力1120m
3/h。矿井安装有监测监控、人员定位、紧急避险、通讯联络、供水施救和压风自救等安全避险系统。
(四)事故地点概况。
事故发生地点为东三1煤北部回风探巷掘进工作面。该巷位于东三1煤采区北部、东三1煤北部集中皮带巷与东三1煤北部集中回风巷以西,该巷道以西37m为东三1煤北部进风探巷,以西125m为东三1煤北部探巷停头位置。2017年5月12日,自东三1煤北部集中皮带巷向西开口掘进东三1煤北部探巷,开口处标高+812m,至2017年6月30日掘进230m,煤厚变至1.4m,停止掘进并在150m处打密闭墙,停头处标高+822m,以西为薄煤区或无煤区。2017年7月1日,自东三1煤北部探巷向南开口掘东三1煤北部进风探巷,到7月29日上山掘进116m,开口处标高+821m,迎头标高+843m。7月20日,自东三1煤北部探巷向北掘东三1煤北部回风探巷,事故前已掘进21m。东三1煤北部回风探巷断面为矩形,宽4.6m、高3.2m,煤厚3.2m,倾角7~10°,采用炮掘工艺,锚网索支护,沿顶板下山掘进,安装有跟头刮板输送机。
(五)矿井水文地质情况。
1.地质构造情况。
崔家寨井田含煤地层为侏罗系下一中统下花园组,主要岩性为砂岩和泥岩。井田内共确定大小断层1649条,其中正断层995条,逆断层654条。1
#煤为最下一层可采煤层,呈不连续的孤立块段状。可采面积由3个可采块段组成,其中东部块段为1
#煤主要块段,煤层厚度0~4.67m,一般2~3m。
2.水文地质条件。
(1)主要含水层。
寒武系灰岩岩溶裂隙承压含水层:该层为煤系基底,主要分布在井田北部及东北,岩溶裂隙不发育,富水性较弱。井田范围内奥灰水受单侯矿疏水降压影响,目前近疏干状态,局部地段水位高于1
#煤。
下奥陶统灰岩岩溶裂隙承压含水层:该层岩性以灰岩为主,岩溶裂隙发育极不均一。矿井投产初期水位标高+961.72~+972.13m,随着矿井开采过程中对该含水层水的疏放及临近矿井单侯矿的疏排,水位标高在井田范围内降至1
#煤以下,单位涌水量0.122~0.961L/s.m,渗透系数2.187~7.586m/d,富水性中等,补给条件不良,利于疏排降压。
下花园组下段砂岩裂隙承压含水层:井田均有分布,以中细砂岩、粉砂岩为主,厚度5.24~33.69m,裂隙不发育,富水性极弱,单位涌水量0.000048~0.004L/s·m,渗透系数0.000413~0.00173m/d。
下花园组上段砂岩裂隙承压含水层:井田均有分布,以细砂岩为主,平均厚度22m,裂隙不发育,富水性极弱,单位涌水量0.000046~0.016L/s·m,渗透系数0.000252~0.0666m/d。
第四系砂砾卵石孔隙承压含水层:井田内广泛分布,厚度4.27~34.47m,单位涌水量0.063~0.371L/s·m,富水性为中等。
(2)矿井充水条件。
矿井主要充水水源为老空水和含水层水。老空水主要包括1
#煤以上各可采煤层开采后形成的采空积水,以及井田内小煤矿开采时形成的老空积水。崔家寨矿井田范围内有14个小煤矿,井田边界附近有13个小煤矿,均有很大程度的超层越界开采现象,破坏地质储量1.6亿吨(占原有地质储量的48.5%),在崔家寨矿井田范围内留下了大量采空区,1
#煤揭露小煤矿巷道80次。根据河北省资源整合要求,其中24处煤矿已于2008年前实施关闭。井田范围内现保留有3个小煤矿:崔家寨矿北一井、崔家寨矿北二井、崔家寨矿北三井,作为崔家寨矿的独立采区,北一井允许开采煤层为5
#、6
#、7
#、8
#、9
#煤层,北二井、北三井允许开采煤层4
#、5
#、6
#煤层。
3.事故前的地质及水文地质工作。
(1)1985年10月,河北省煤田地质勘探公司第四勘探队提交了《河北省蔚县矿区崔家寨井田精查地质报告》。
(2)1999年11月,河北煤田地质局第四地质队、河北省蔚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中煤第四十九工程处、中煤河北建井四处共同提交了《开滦(集团)蔚州矿业有限公司崔家寨矿井建井地质报告》。
(3)2006年9月,安徽省煤田地质局物探测量队提交了《开滦(集团)蔚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崔家寨矿东三东四采区三维地震及瞬变电磁综合勘探报告》。
(4)2016年4月,崔家寨矿编制了《开滦(集团)蔚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崔家寨矿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经蔚州公司批复,确定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为中等型。
(5)2016年9月,崔家寨矿重新修编了《开滦(集团)蔚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崔家寨矿生产地质报告》。
(6)2017年2月18日,崔家寨矿地测科提交了《开滦(集团)蔚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崔家寨矿东三1煤北部探巷水文情况分析报告》,对包含东三1煤北部回风探巷在内的区域水文地质情况进行了分析,只确定东三1煤北部回风探巷前方683~1173m区域分布有1处物探采空区,并要求靠近物探采空区应严格执行超前钻探。
(7)2017年7月1日,崔家寨矿地测科提交了《开滦(集团)蔚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崔家寨矿2017年7月份采掘开工作面水害预报》,将东三1煤北部回风探巷7月份掘进范围内水文地质情况确定为简单,只有顶板砂岩裂隙水影响掘进。
二、事故发生及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17年7月29日13时20分,巷修队召开中班班前会,安全队长唐立新主持班前会,机电队长郝海德跟班。该班是检修班,出勤人员分2组,班长秦贝雷、副班长苗俊及工人秦永辉、邓海生、贾朋芳、王书周、李国堂、程林军等8人一组到东三1煤北部回风探巷掘进工作面;郝海德、秦国亮等7人检修北部探巷和进风探巷的皮带运输机。
约15时20分,中班人员下井。秦贝雷与早班班长在井下交接班后,确定中班工作为扩帮、清理迎头浮煤、补打锚杆。李国堂在外面开皮带运输机,秦永辉、邓海生、贾朋芳、王书周、程林军等5人在距巷口5m处扩帮。期间郝海德带秦国亮去了进风探巷检修皮带运输机保护。苗俊先到工作面迎头做准备工作,秦贝雷安排完外面工作后到迎头,苗俊向秦贝雷汇报说迎头有1.5m左右长的积水,没过了刮板输送机机尾,比平时上一班打眼儿洒水形成的积水多一点。2人用铁锹把试了试水,不太深,检查水管后发现不是水管漏水,秦贝雷安排苗俊清煤,自己去开刮板输送机带水。开了约5分钟,苗俊出来告诉秦贝雷说水未减少,秦贝雷与苗俊再次来到迎头观察。2人用铁锹把试了试,发现水位上升了10cm左右,积水处开始冒泡,紧接着开始喷水,水柱瞬间喷到顶板。秦贝雷大喊出水了,2人开始边喊边往外跑,扩帮的5人也一起沿东三1煤北部探巷往东三1煤北部集中皮带巷跑,途中遇见检修皮带运输机的另一组5名工人,12人一起往外跑。邓海生刚跑几米,想起他看见秦国亮和郝海德去进风探巷了,就掉头往进风探巷跑,去通知郝海德、秦国亮2人透水了。秦贝雷等人跑到东三1煤北部集中皮带巷局部通风机处清点人数时发现少了邓海生、贾朋芳、郝海德、秦国亮等4人,秦贝雷马上电话报告了调度室。
(二)事故报告情况。
2017年7月29日15时50分许,崔家寨矿东三1煤北部回风探巷掘进工作面迎头透水,当班班长秦贝雷于15时57分向矿调度室电话报告事故情况;调度室值班调度员第一时间向值班矿领导和矿长刘建军报告,并于16时38分向蔚州公司调度室报告;23时50分,河北煤矿安监局张家口监察分局接到崔家寨矿的事故报告。
经调查,认定崔家寨矿迟报较大涉险事故。
(三)应急处置情况。
7月29日15时57分,崔家寨矿调度室接到巷修队中班班长秦贝雷报告事故的电话。调度员刘山、周亮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矿长刘建军、总工程师杨青山等矿领导陆续到达调度室,成立抢险救援指挥部,刘建军任组长,下设7个小组。同时命令井下带班的安全矿长孙占刚赶往现场,成立现场救援指挥部,并任组长;矿长助理姚志峰、安管部部长霍拴文下井赶往现场;各单位随时待命。17时03分,蔚州公司救护队2个小队15名救护队员赶到崔家寨矿。
16时40分,孙占刚到达东三1煤北部集中皮带巷皮带运输机机头电话处,现场了解情况后向调度室电话报告情况。孙占刚指挥救援人员向北探巷巷口方向清理杂物,争取尽快打通通道,通风区人员负责监测气体,救护队人员负责监护。
7月29日约17时20分,东三1煤北部运料斜巷恢复供电,斜巷里1台潜水泵开始排水,随后从地面调集了2台水泵运往排水点加大排水能力。
同时,应急救援指挥部决定在东三1煤北部集中皮带巷三部皮带运输机机头处向被困人员所在的东三1煤北部进风探巷施工钻孔,力争尽快供风供氧。7月30日2时许开始打钻,11时许第1个钻孔施工完毕,未能打透。随后同时施工第2、第3个钻孔。
至7月30日15时55分,东三1煤北部探巷已清理25m,杂物距顶板约0.7m,救援人员对顶板进行了简单支护。15时57分,在现场指挥救援工作的河北煤矿安监局党组书记、局长周德昶对井下气体和巷道顶板情况进行周密分析后,果断命令救护队队长张春玉立即带领队员佩戴呼吸器进入北部探巷搜寻被困人员,在进风探巷巷口往里约50m处,发现了郝海德、邓海生、秦国亮等3人,3人精神状态良好,可以自己行走。16时57分救护队员护送3人升井。8月1日1时59分,救援人员在东三1煤北部集中回风巷与东三1煤三联巷交叉口往下16m处发现贾朋芳尸体,救援工作结束。
(四)善后处理情况。
郝海德、邓海生、秦国亮等3人升井后,立即被送至蔚州公司医院进行了身体检查,3人身体状况均良好。8月1日1时59分,救援人员发现贾朋芳后,立即将其送至蔚州公司医院,5时21分,蔚州公司医院宣布贾朋芳死亡,死亡原因为淹溺。经崔家寨矿与贾朋芳家属协商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了赔偿。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直接原因。
崔家寨矿在掘进东三1煤北部回风探巷前,未查明巷道前方的小煤矿积水老空区;巷道接近积水老空区时,未采取探放水措施,在水压和采动的共同作用下,积水溃破残余煤柱,造成透水事故,致使1人死亡。
(二)间接原因。
1.矿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差。井田内小煤矿留下大量采空区,范围与积水情况不清,但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为中等型,与实际情况不符;矿井防治水技术路线中针对井田范围内小煤矿老空积水的防治措施只有地面调查与根据地面物探资料分析两种,未制定采取井下物探与钻探相结合的防治措施;基础台账未按规定填写,且未按要求整改。
2.防治水技术力量薄弱、技术管理不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水文地质预测预报等技术资料由非水文地质专业技术人员编制;对井田范围内小煤矿老空积水的危害认识不够,掘进前未采用井下物探、钻探相结合的方式查明掘进地区的水文地质条件;编制掘进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过度依赖2006年的地面物探成果,未针对小煤矿老空积水情况不清的特点提出逢掘必探的措施,经逐级审核、检查,均未提出完善意见;水害隐患排查不认真,水害预报严重失实,经逐级审核、检查,均未提出完善意见。
3.对上级部门安全生产部署贯彻落实不认真。崔家寨矿在2个月内发生2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暴露出来蔚州公司及崔家寨矿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特别是2017年6月22日召开的全国煤矿水害防治工作视频会后,对会议提出的老空水害防治“四步工作法”中的“查全”、“探清”两步理解不深、贯彻落实不认真,掘进前未进行必要的补充勘探查明采空区范围和积水情况,在临近小煤矿老空区和资料不可靠的情况下未采取“有掘必探”的措施探清并消除水害隐患。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崔家寨矿“7·29”水害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四、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及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有关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1.杨旭,崔家寨矿地测科水文地质技术员,负责崔家寨矿井下水文地质资料收集、水文地质预测预报等基础资料编制、水害分析工作。对井田范围内小煤矿老空积水的危害认识不够,掘进前未查明掘进地区的水文地质条件;编制掘进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未提出逢掘必探的措施;水害隐患排查不认真,水害预报严重失实。对事故的发生负
主要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给予其留用察看处分。
2.杨杰,中共党员,崔家寨矿地测科副科长兼钻探队队长,负责崔家寨矿水文地质专业技术管理工作、水文地质资料的审核及水害隐患排查工作。对井田范围内小煤矿老空积水的危害认识不够,水害隐患排查不认真,掘进前未查明掘进地区的水文地质条件,审查掘进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和水害预报未提出完善意见;基础台账未按规定填写,且未按要求整改;对上级部门安全生产部署贯彻落实不认真。对事故的发生负重要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建议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同时建议河北煤矿安监局撤销其证号为130203198111162113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建议由中共崔家寨矿党委按照党员管理权限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付辉,中共党员,崔家寨矿地测科科长,负责地测科全面工作。对井田范围内小煤矿老空积水的危害认识不够,水害隐患排查不认真,掘进前未查明掘进地区的水文地质条件,审查掘进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和水害预报未提出完善意见;组织编制的防治水技术路线不全面、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不符合实际;对上级部门安全生产部署贯彻落实不认真。对事故的发生负重要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建议给予其降级处分。建议由中共崔家寨矿党委按照党员管理权限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王永君,中共党员,崔家寨矿地测副总工程师,负责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对井田范围内小煤矿老空积水的危害认识不够,审查掘进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和水害预报未提出完善意见;审查防治水技术路线、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不严;对上级部门安全生产部署贯彻落实不认真。对事故的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建议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建议由中共崔家寨矿党委按照党员管理权限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5.杨青山,中共党员,崔家寨矿总工程师,具体领导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矿防治水技术第一责任人。对井田范围内小煤矿老空积水的危害认识不够,审查掘进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分析报告和水害预报未提出完善意见;审查防治水技术路线、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不认真;对上级部门安全生产部署贯彻落实不认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建议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同时建议河北煤矿安监局撤销其证号为130204196310252151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建议由中共蔚州公司党委按照党员管理权限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6.孙占刚,中共党员,崔家寨矿副矿长,负责崔家寨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力。对崔家寨矿2个月内连续发生2起生产安全事故负重要领导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建议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建议由中共蔚州公司党委按照党员管理权限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7.丁克彬,崔家寨矿副矿长,负责崔家寨矿采掘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巷修队主管矿领导。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鉴于丁克彬在崔家寨矿“2017·6·11”运输事故中被给予撤职处分(此次事故发生时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尚未正式下发文件执行处分),建议由中共蔚州公司党委按照党员管理权限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8.刘建军,中共党员,崔家寨矿矿长、党委书记,负责安全生产全面工作,矿防治水工作第一责任人。对井田范围内小煤矿老空积水的危害认识不够,审查防治水技术路线、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不认真;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配备不能满足安全生产需要;对上级部门安全生产部署贯彻落实不认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对崔家寨矿2个月内连续发生2起生产安全事故负主要领导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建议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五年内不得担任煤矿主要负责人,同时建议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撤销其证号为130205197205031219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建议由中共蔚州公司党委按照党员管理权限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刘建军处上一年度收入(2016年度收入143522.08元)百分之三十计4.3万元的罚款。
9.王桂臣,中共党员,蔚州公司生产技术部地测科科长,负责对蔚州矿区煤矿防治水技术指导和规范管理、指导各矿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的编制和审批备案工作。对崔家寨矿存在矿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差、防治水技术管理不善、对上级部门安全生产部署贯彻落实不认真等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重要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建议给予其行政记大过处分。建议由中共蔚州公司党委按照党员管理权限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10.桑泽宏,中共党员,蔚州公司地测副总工程师,负责蔚州矿业公司地测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对崔家寨矿存在矿井水文地质基础工作差、防治水技术管理不善、对上级部门安全生产部署贯彻落实不认真等问题失察。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建议给予其行政记过处分。
11.张连海,中共党员,蔚州公司总工程师,蔚州公司安全生产技术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蔚州公司技术管理工作。对崔家寨矿防治水工作督导不力,对上级部门安全生产部署贯彻落实不认真。对事故的发生负重要领导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建议给予其行记大过处分。建议由中共蔚州公司党委按照党员管理权限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12.刘兆明,中共党员,蔚州公司总经理,蔚州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副主任,负责蔚州公司安全生产全面工作。对崔家寨矿安全生产工作督导不力,对上级部门安全生产部署贯彻落实不认真。对事故的发生负领导责任,对崔家寨矿2个月内连续发生2起生产安全事故负领导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第(七)项之规定,建议给予其行政警告处分。
13.邓立新,中共党员,蔚州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蔚州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蔚州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防治水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蔚州公司安全生产全面工作。对崔家寨矿安全生产工作督导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领导责任,对崔家寨矿2个月内连续发生2起生产安全事故负领导责任。建议责成其向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出书面检查。
(二)对事故单位的处罚建议。
1.崔家寨矿发生责任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的规定,对开滦(集团)蔚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崔家寨矿罚款50万元。
2.崔家寨矿迟报较大涉险事故,依据《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给予崔家寨矿警告,并处罚款3万元。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罚款处罚规定(试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7号)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以上对事故责任人、事故煤矿的行政罚款,由河北煤矿安全监察局张家口监察分局实施。
五、事故防范措施
(一)重新划分矿井水文地质类型。
崔家寨矿要严格按照《煤矿防治水规定》的要求,认真分析矿井实际情况,重新划分矿井水文地质类型,蔚州公司要强化审查工作,确保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与实际相符。
(二)查明井田范围内水文地质条件。
崔家寨矿要采用井下钻探、物探相结合的方式查明水文地质条件,尤其是井田范围内老空区的范围和积水情况,按规定填写有关基础台账、标注有关图纸。蔚州公司要强化对所辖资源整合煤矿的掌控,严防超层越界开采。
(三)强化防治水技术管理。
崔家寨矿要配备能够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符合实际的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制定切实的防治水技术路线,加强水害隐患排查,提升水文地质资料的编制、审核水平,坚持“逢掘必钻”的原则,做好水害防治工作。蔚州公司要加强对所属矿井的防治水技术管理和指导,提高防治水技术水平。
(四)全面贯彻落实好上级安全生产部署。
蔚州公司要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的安全生产部署,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特别要针对此次事故,对2017年6月22日召开的全国煤矿水害防治工作视频会精神再贯彻、真落实,尤其是要深刻领会老空水害防治的“四步工作法”,督促各矿将“三专两探一撤”措施落到实处。
开滦(集团)蔚州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崔家寨矿“7·29”水害事故调查组
2017年8月22日
附件:1.伤亡人员基本情况表
2.崔家寨矿“7·29”水害事故现场示意图
3.崔家寨矿“7·29”水害事故调查组成员签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