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主页 > 煤矿安全 > 事故调查

淮北青东煤业有限公司“5.12”顶板事故调查报告

时间:2022-06-24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安徽局 分享:

20195121848分,淮北青东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东煤业)846机巷掘进工作面发生一起顶板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50.19万元(不含事故罚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安徽煤矿安全监察局淮北监察分局组织淮北市应急管理局(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淮北市公安局、淮北市总工会成立事故调查组,于2019516日~65对事故进行了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查、查阅资料、调查取证、技术认定及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等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相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及防范措施,形成了事故调查报告。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

(一)矿井概况

青东煤业隶属于淮北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淮北矿业集团)。该矿位于淮北市濉溪县境内,20076月破土动工,20111222日正式投产,设计、核定生产能力180万吨/年。2019年计划生产原煤150万吨,14月生产原煤40.4万吨。矿井在册职工2375人。

矿井为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中等,采用立井、多水平、石门开拓方式,通风方式为中央并列式。目前有一个生产水平(-585m水平),现有82、三、四、五采区等四个采区。

青东煤业设立了技术科、机电科、瓦斯办、地测科、调度室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淮北矿业集团安全监察局设立了驻青东煤业安全监察处。矿井建立了各工种岗位安全责任制、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干部带班下井制度等相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掘进二区负责846机、风巷掘进工作面施工,配备区长1名、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党支部工作)1名、副区长4名、技术人员2名,设掘进3队、掘进5队、机电队。生产作业方式采用“三八”制,早班作业时间6时~14时,中班作业时间14时~22时,夜班作业时间22时~6时。

(二)矿井证照情况

矿井证照齐全有效,为合法生产矿井。

安全生产许可证:(皖)MK安许证字[2018]0054;有效期:2018910日至202199日。

采矿许可证:C1000002010111110084122;有效期:201131日至20401124日。

营业执照:9134062156750797XQ;营业期限:2018720日至长期。

主要负责人赵玉明(2018928日起任青东煤业总经理)115日至17日在安徽淮北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参加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1219日在安徽省煤炭安全考试中心参加考试,成绩合格。

(三)事故地点概况

1.四采区概况

四采区位于矿井中南部,北与82采区相邻,东与81采区相邻,面积约1.36Km28煤开采利用104采区主要巷道布置,倾斜条带开采,10煤受地质构造影响,首采面1041工作面回采后放弃准备。四采区8煤设计开采846848841084128414五个区段,其中846工作面正在准备,8414工作面已回采结束,8414外工作面正在安装。

四采区内可采煤层为7810煤,7煤层厚03.03m,平均厚1.56m,局部不可采;8煤层厚2.1822m,平均6.81m,为主采煤层;10煤层厚采05.59m,平均2.33m,大部分可采不稳定。采区剩余可采储量681.6万吨。煤岩层倾角820°,平均12°。煤层直接顶为深灰色泥岩,平均厚3.1m直接底为粉砂岩,平均厚5.8m,层间夹薄层泥岩,见大量植物化石碎片。采区共查明断层105条,均为正断层,其中落差≥10m的断层21条。水文地质条件中等,主要充水水源为煤系地层砂岩裂隙水、“四含”水和断层水。采区8煤层经开拓后区域预测标高-610m以浅为无突出危险区。

2.846工作面概况

846工作面位于四采区浅部,标高-495m-369.6m,下覆1041工作面(已收作),工作面布置在1041工作面卸压区范围内。工作面地质条件较复杂,断层、褶曲较发育,工作面机巷施工过程中已揭露4条正断层。工作面设计可采长度600m,倾斜长150m,煤厚3.199.98m,平均6.8m,倾角619°,平均12°,可采储量106万吨。

3.846机巷掘进工作面概况

846机巷设计长度646m,综掘工艺,破煤层底板施工,煤厚保留1.01.5m,采用29U型钢支护,三心拱断面,巷道净宽×净高:4.8m×3.3m棚间距600mm,上山施工,巷道内平均倾角12°,现迎头倾角15°8煤位于巷道上方,棚梁下方300mm以下为煤层底板,巷道煤底岩石端面节理较为发育。2018 121由掘进二区3队开始施工,截止到2019512日早班,已施工591.4m510日中班,846机巷施工至J18点前15.4m时,预测向前施工28m43.5m将先后揭露逆断层(∠60°H=4.4m)和846F3正断层(∠60°H=3m511日夜班地测科安排846机巷停头施工地质探查钻孔,探清8煤层赋存及地质构造发育情况,511日中班三个地质探查钻孔施工完毕。512日夜班移钻机未安排进尺,512日早班进尺2棚。  

(四)相关规定

1《淮北矿业集团安全管理刚性规定》(淮矿安便〔2018150号)关于巷道端面临时支护有关规定:

1)端面防护网采用柔性网和骨架网两种形式。柔性网采用钢丝绳或注塑钢丝绳编织,钢丝绳直径 46mm,网孔规格不大于120mm,压网横梁采用型钢梁、钢绞线、钢带、钢筋梯子梁等材料加工;骨架网可采用全刚性金属或骨架加金属网制作。

2)防护网覆盖距底板 1000mm 以上的所有裸露煤岩壁。

3)大断面、上山施工、围岩破碎等特殊条件巷道采用锚网(喷)临时支护进行端面防护时,距底板 1000mm 以上断面必须防护,锚杆间排距不大于 1000mm,距巷道轮廓线不大于 500mm,锚杆长度不小于 1800mm

2.《青东煤业2019年顶板管理实施方案》(青煤技〔201936号):临时支护设施设备完好,使用及时、规范、有效,严禁空帮空顶。大倾角上山掘进必须增强端面防护和防飞煤(矸)措施。

3.846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

顶板临时支护:掘进成形后,先敲帮问顶,及时前移前探梁至迎头岩面,空顶距不超过300mm,上梁过顶时必须有有效超前撞楔支护,前探梁窜好后,挂梁过顶。顶板临时支护完成后,先挂迎头端面防护网,再进行巷帮临时支护。其他作业必须在临时支护掩护下进行。

端面临时支护:846机风巷及切眼采用钢带配合大板或刚性防片帮网进行端面防护。当顶板破碎为防止端面抽芯留设平台时,平台上表面至棚梁高度为1.52.0m,平台上端面采用一道横梁配合大板或钢筋网方式防护,平台后部采用站柱式腰背或削缓平台坡度防止平台煤体滑落伤人。

端面采用钢带配合大板方式防护:钢带采用M钢带加工,钢带长3.8m或两根2.0m搭接使用,钢带使用3根锚杆固定,锚杆长度不小于1.8m。大板厚度不得小于20mm,宽度为200mm。过顶后,在迎头施工两排钢带(迎头留设防煤层抽芯平台,可在平台上施工一排钢带),在钢带与煤壁间用大板配合钢筋网支护,大板均匀布置,不得少于6块,锚杆嵌入煤壁深度不得小于1000mm。锚杆要及时紧固,以起支护作用。

端面采用刚性防片帮网防护:刚性防片帮网采用直径20mm的镀锌钢管焊制,共分为2片,左右各1片,使用时两片重叠部分不超过500mm。防护网覆盖距底板1.0m以上的所有裸露煤岩壁。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512日中班,掘进二区副区长刘亮值班,13时召开班前会。3队当班出勤8人,安排王发展等4人到846机巷,正常进尺2棚,其余4人在后方开皮带、看煤眼、运料等工作。

51215时,跟班副区长蔡雪岭及王发展等5人到达846机巷迎头。副队长王发展分工,王宗成开综掘机并和程飞负责左帮架棚,王发展和张震负责右帮架棚。安监员赵怀海1530分到达迎头,迎头施工完端面临时支护后到无极绳绞车机尾巡查。

作业人员先打撞楔护顶,用综掘机截割一棚后,由王发展和张震分别上顶梁、过顶,并在迎头棚梁下方约1m范围施工三根锚杆,配合两片钢笆网和塑料网进行端面防护,然后出煤矸。蔡雪岭在迎头巡查,在迎头上完顶梁后到综掘机后方查看无极绳绞车运行情况。1848分左右,迎头左帮栽好棚腿,王宗成去后面拿护帮材料,程飞上左帮卡缆;王发展站在右帮大板上紧卡缆,大板一端生根在梯子上,另一端生根在综掘机截割部;张震面向左帮,用后背顶着右帮棚腿,此时从端面中顶偏右位置、钢笆网下方滑落一块矸石,砸中张震右肩及胸部,挤至迎头两棚之间,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事故报告经过

5121855分,掘进二区跟班副区长蔡雪岭向青东煤业调度室汇报:张震在846机巷被迎头端面滑落的矸石砸中胸部。青东煤业调度室立即通知矿领导和相关人员,513645分,张震经抢救无效死亡。805分,青东煤业总经理赵玉明向淮北监察分局汇报了事故发生情况。

(三)应急处置情况

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立即组织施救,青东煤业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安排保健站医生到井口组织抢救,5121945分伤者升井,2005分将伤者送到淮北市第四人民医院抢救。

(四)现场跟班及带班情况

事故发生时,带班矿领导安监处长汪传珍位于8414外工作面;掘进二区跟班干部蔡雪岭位于846机巷掘进工作面综掘机后方转载点处。

三、事故现场勘查及技术分析

(一)事故现场勘查情况

1.事故发生地点位于846机巷掘进工作面迎头。

2.至事故发生时,846巷掘进工作面已施工591.4m。巷道采用29U型钢棚支护,三心拱断面,断面净宽×净高=4800×3300mm                                                                             

3.现场迎头使用5m411#工字钢前探梁支护。

4.迎头被冒落的煤堆覆盖,煤堆沿巷道方向自然堆积长度为7.6m

5.带式输送机机尾段皮带机上有矸石。

6.两块刚性防片帮网放在综掘机后右侧巷帮处。

7.事故发生后,846机巷迎头煤矸持续冒落、前方形成冒顶顶区,端面被煤矸冒实,迎头清理作业存在较大风险,青东煤业已决定后退施工切眼。

(二)事故技术分析

经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与研究分析,846机巷掘进工作面直接顶为8煤层,棚梁下方300mm以下为煤层底板,直接底为粉砂岩,平均厚5.8m,层间夹薄层泥岩,工作面迎头端面煤层底板岩石节理较为发育,12°上山施工;受前方断层影响,迎头煤层倾角加大,易造成片帮。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进行端面临时支护,造成一名职工被端面落的矸石砸中胸部致死。

(三)事故类型

事故调查组分析认定,本起事故为顶板事故。

四、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本起事故造成1人死亡(见附件2),直接经济损失150.19万元(不含事故罚款,见附件3)。

五、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发生的原因

1.直接原因

端面临时支护未执行作业规程规定,端面滑落的矸石砸中一名职工胸部致死。

2.间接原因

1)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技术措施落实不到位,作业人员未按《846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规定对距底板1.0m以上的所有裸露煤岩壁进行防护,安全确认不到位,违章进行栽棚腿作业。

2安全监督管理不到位。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对顶板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846机巷掘进工作面违章作业行为排查治理不力

3)安全教育不到位。职工对安全风险的辨识能力差,安全意识淡薄,对作业现场存在的端面矸石滑落冒顶风险预判不足。

(二)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责任事故。

六、责任划分与处理建议

(一)对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1.张震,青东煤业掘进二区3队掘进工。未按规定进行端面临时支护,违章进行栽棚腿作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鉴于其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

2.王发展,中共党员,青东煤业掘进二区3队副队长,负责当班安全生产工作。未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未按规定进行端面临时支护,安全确认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建议给予留用察看处分。

3.张昶春,青东煤业掘进二区3队队长,本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顶板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对846机巷掘进工作面违章作业行为排查治理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建议给予行政撤职处分;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建议处4000元罚款。

4.赵怀海,当班安监员,负责846机巷掘进工作面安全检查工作。未正确履行安全检查职责,对846机巷掘进工作面违章作业行为等安全隐患现场监管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建议处3000元罚款。

5.蔡雪岭,中共党员,青东煤业掘进二区副区长,当班跟班。未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未按规定进行端面临时支护,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建议给予行政撤职处分;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建议处5000元罚款。

6. 梁跃,青东煤业掘进二区党支部副书记(主持党支部工作),负责本单位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协助区长负责安全生产工作。未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安全教育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建议处6000元罚款。

7.种浩,中共党员,青东煤业掘进二区区长,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管理责任,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未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顶板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846机巷掘进工作面违章作业行为排查治理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建议给予行政撤职处分;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建议处6000元罚款。

8.王乐,中共党员,青东煤业掘进副总工程师,协助总工程师负责矿井掘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未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安全技术措施现场落实监管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建议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建议处7000元罚款。

9. 周学斌,中共党员,青东煤业副总经理,负责掘进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未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顶板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846机巷掘进工作面违章作业行为排查治理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建议给予行政撤职处分;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建议处9000元罚款。

10. 汪传珍,中共党员,淮北矿业集团驻青东煤业安监处处长,责矿井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未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监督检查不到位,顶板管理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建议给予行政记过处分;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建议处7000元罚款。

11.王玉山,青东煤业党委书记,负责安全宣传教育、安全文化建设等工作,与总经理共同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未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安全教育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建议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建议处9000元罚款。

12.赵玉明,中共党员,青东煤业总经理,矿井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未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管理不到位,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主要领导责任。依据《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建议给予行政撤职处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建议处2018年度个人年收入百分之三十的罚款。

(二)对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青东煤业安全管理不到位,对“5·12”顶板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建议处罚款50万元。

七、防范措施

(一)强化现场管理,提升规程措施在现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严格按照规程措施规定要求进行临时支护,杜绝违章作业。综掘割煤矸结束后及时进行端面防护,强化安全确认,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作用,确保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等各项规定落实到位。

(二)认真分析造成工人违章作业的深层次管理原因,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合理确定考核指标及各类工程进度。积极研究架棚巷道机载临时支护装备,做到临时支护机械化,减轻职工劳动强度降低事故风险。

(三)切实加强顶板管理安全监督检查,防控事故风险。加大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在巷道预留煤顶施工、大倾角上山施工或地质条件复杂环境中掘进时,要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加强规程措施现场落实的监督检查力度。

(四)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升职工遵章守纪意识。切实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及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严格规范职工操作行为,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风险辨识和防控能力。

青东煤业不到一年时间连续发生两起事故,淮北矿业集团及有关职能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深化“工人违章干部反省”活动,深入分析事故深层次原因,深刻反思自身工作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职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扭转安全生产被动局面,严防各类事故再次发生。

 

 

                                淮北青东煤业有限公司“5·12”顶板事故调查组

                                                201965 

 

新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