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超前预防,源头治理。年初,组织开展对煤矿企业及期所属煤矿的预防性技术监察,重点调取各煤矿生产任务安排、生产部署、工程进尺等方面的资料,对照工作面布置图、通风系统图等,研判煤量的来源、全年的生产工作总体安排等,为全年系统的开展安全监察工作、防止煤矿超能力生产、突击生产夯实基础。
二、完善安全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结合本市煤矿实际,制定下发煤矿风险预控和隐患排查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文件。通过督促指导煤矿企业健全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告知和管控机制,坚持把风险挺在隐患前面,完善以危险源辨识为基础,以风险管控为核心的煤矿安全风险预控体系。会同企业,编制了8个专业35项生产工艺共735项隐患认定标准;通过持续督促指导煤矿企业不断完善矿、专业、科段和班组“四级”隐患排查机制,落实隐患整改的“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的“五到位”隐患整改机制,实现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三、强化重大灾害的治理。制定了《北京市煤矿重大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建立了安全监管、煤矿监察、行业管理等部门组成的分工协作工作机构,明确了工作目标、职责任务、办法措施。突出重点,强化对重点单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管监察,将冲击地压防治、顶板管理、立井提升等作为重点管理的内容,加大监察的力度的频次,严防事故发生。对冲击地压灾害,通过集中监察、专家会诊等方式,督促煤矿不断优化采掘工程部署、合理安排劳动组织、完善监测监控系统,进一步提高重大灾害防治工作力度;向煤矿的总公司制发出《加强和改善安全管理建议书》,督促上级公司健全制度、落实责任、强化监督检查,实施停产复工的验收等。结合本市煤矿顶板管理的特点,出台了《煤矿顶板管理五条规定》及细化的《实施细则》,指导煤矿严格执行变化管理的规定和《工作面停产标准》,进一步提升煤矿顶板管理水平。对提升立井,加大监察频次,坚持季度小查,半年细查,重点检查煤矿的自检情况、维修记录台账、检测检验报告等,将风险治之于未现。
四、提高政治站位,确保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稳定。将保障全国“两会”、“一带一路”高峰论坛、党的十九大等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煤矿的安全生产,作为监察执法计划的重要内容,研究制定《重大活动期间煤矿安全生产管控措施》,对煤矿实施突击检查、持续检查、关键时期实施驻矿盯守式检查。重点检查煤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落实、火工品管理使用管理、矿领导应急值守、关键人物的盯防等方面的内容,向煤矿管理人员持续传导安全生产的压力,切实发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五、创新监察方式,通过“两评一查”的专项评估,实施精准监察。针对本市煤矿工作面多、基层管理单位多,各单位管理水平参差不齐的现状,我局制定了煤矿段队安全管理“两评一查”工作法,即采取“定性评价、定量评分、对标核查”三种方式,综合评估段队安全管理工作,通过运用“两评一查”的方式,找出煤矿段队管理的薄弱环节,对评估出的得分较低的段队,确定为重点管控对象。煤矿企业对重点管控段队实施重点管理,帮助基层单位提高管理水平;我局对低得分段队实施重点监察,督促煤矿完善整改措施,安全监察工作找准了煤矿的薄弱环节,实现了精准监察。
六、强化安全意识促提升,深入开展“全员意识提升工程”活动。为解决因煤矿关闭退出可能引发的职工思想浮动、安全管理执行力下降等问题,我局提出了煤矿安全意识提升工程三年行动。通过监察员进班组开展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警示一批,通过开展处级监察员和煤矿管理人员对话谈心活动教育一批,通过开展《标准》、《规程》大培训、大学习、大宣贯活动培训一批,提高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提高全员风险防范和规范作业意识,营造“抓安全、促安全、保安全”的浓厚氛围,为实现安全生产筑牢思想防线。
七、以岗位达标推动煤矿从业人员规范操作,扎实推进煤矿岗位达标“5321”工作法。我们在开展点、线、面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的基础上,通过积极探索,总结提炼出了集五项考评标准、三项考评要素、两个考评主体和一项考评结果运用为一体的煤矿岗位达标“5321”工作法,通过一个岗位一个标准的制定和推行,让操作人员明确岗位职责、岗位风险,熟记岗位口述标准,掌握作业标准和流程、伤害处置措施,按照上岗必须达标的要求,实现人人有标准、人人懂标准、人人遵从标准,规范了员工的操作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