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的位置:主页 > 经验交流

江西煤矿安全监察局执法工作经验

时间:2018-05-10 来源: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分享:

一、坚持“三个严格”,全力遏制煤矿事故。一是严格安全准入。严格安全生产条件,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所有煤矿一律不予换证。加强许可证管理工作,建立了许可证受理、发放动态台账,制定了许可证月报制度,对安全生产许可证逾期未申请的矿井,及时注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定期向社会公布,通报相关部门加强后续监管工作。二是严格监察执法。1.创新监察执法方式方法,组织开展集中监察执法、延展式执法、预防性监察等,加强巡回检查。2.推进监察“双随机、一公开”建设。建立健全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健全完善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随机抽查执法单元库及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加大“双随机“抽查比例。3.加大执法力度,确定煤与瓦斯突出矿井、高瓦斯矿井、水患矿井、高温矿井、被列入关闭矿井等为重点监管监察对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矿井,依法停产整顿,对采矿许可证或矿长安全资格证过期、未实施正规开采或使用木支护、安全监控系统不能正常使用的矿井以及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4.深化“打非治违”行动,严厉打击假整改、假密闭、假数据、假图纸、假报告和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层越界、证照超期仍生产等“五假五超”违法违规行为,在春节、国庆、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岁末年初等期间,组织开展了安全巡查和对重点矿井突击检查,严防煤矿非法违法组织生产。三是严格事故调查。发生事故矿井必须停产整顿,并向所有煤矿发出事故警示信息。事故调查报告及时向社会公开,对发生的典型事故,及时下发事故通报。严格事故责任追究,对同一地区、同一单位连续发生事故的,联合省直有关部门对事故地区和企业开展约谈,注重以事故教训促进工作,推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

二、开展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一是2月24日,我局与省安监局联合召开全省煤矿安全工作会暨事故警示教育会,全省各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和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400余人参加。二是各分局根据辖区煤矿事故特点制作了警示教育片及宣传材料,共举办65场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其中9场大型事故警示教育会),监管监察执法人员、煤矿负责人、从业人员等共计3680余人次接受警示教育。三是省局组织开展事故约谈4次。对萍乡矿业集团发生的2起一般事故,约谈萍矿集团及所属企业;对新余矿业公司山南井、铅山县五都煤矿六井和宜春市袁州区神山坑煤矿发生事故进行了约谈。四是利用6月份“安全生产月”为契机,突出“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印发安全生产手册与宣传材料5000余份,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营造良好安全生产氛围。

三、强化对地方监管工作的监督检查。共完成对41个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监督检查,其中省局完成对8个产煤设区市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分局完成对33个产煤县(市、区)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围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等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主体落实,深化瓦斯、水害等重大灾害专项治理,有效防范与遏制安全事故,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能力建设等主要内容进行了座谈调研,向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下达《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监管建议书》46份,提出加强和改善煤矿安全监管意见与建议132条。

四、多措并举除隐患。一是聘请专家对突出矿井进行专家“会诊”,解决突出矿井深层次问题取得较好效果。2016年7月份,聘请河南理工大学5名专家,对江西省能源集团公司所属的青山、杉林、桥二、东村、伍家5处突出矿井进行了专家综合“会诊”。结合专家“会诊”报告,监察机构对煤矿存在的主要问题进行了梳理,向萍乡矿业集团公司及新余矿业公司下达了加强和改善安全管理建议书,督促分局向相关煤矿下达了执法文书。通过专家“会诊”,进一步掌握了突出矿井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为做好下一步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提供了重要的基础资料。2016年以来,全省突出煤矿未发生突出事故和瓦斯事故。二是对丰城矿务局曲江公司、尚庄煤矿两处高温矿井进行专家“会诊”,解决高温矿井热害问题。2017年7月,江西煤矿安监局聘请专家对丰城矿务局曲江公司、尚庄煤矿高温问题进行了“会诊”,以解决高温矿井热害问题及防火问题。“会诊”结束后,即时召开了高温问题专家“会诊”汇报会,统一了思想,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措施和要求。三是定期分析通报瓦斯超限情况,举一反三,有效防范煤矿瓦斯事故发生。针对近几年来煤炭行业持续疲软,安全投入不足,现场安全管理滑坡,煤矿作业场所瓦斯超限现象仍时有发生等实际情况,每半年对省属煤矿瓦斯超限情况进行分析并下达通报,取得了较好效果。将“通报”主送各地方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通过“通报”,对煤矿起到警示震慑作用。省属煤矿瓦斯超限大幅下降,超限次数由2015年的132次下降到2016年的29次,2017年的24次。2016年以来全省煤矿未发生瓦斯事故。

五、引进先进科技和装备,提高安全管理水平。2015年开展“煤矿安全科技进江西”活动,聘请40余名国内专家深入现场进行技术指导,将一些先进适用的技术装备应用到煤矿,充分依靠科技进步解决煤矿实际问题。如:引进矿用激光甲烷传感器解决了普通传感器传感器稳定性差、误报故障多、防水防潮问题。引进低功率大扭矩高效率液压钻机,解决了施工钻孔作假问题,该钻机清晰度高且可视。引进三相泡沫防灭火技术,较好地解决急倾斜煤层、柔性掩护支架工作面防灭火难题,同时三相泡沫能有效湿润煤体、带走浮煤多余热量,消除潜在高温隐患。

六、积极配合江西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工作,大力推进煤矿关闭进程,安全效果十分明显。我局对省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办列入关闭的煤矿及时注销安全生产许可证照,并及时网上公示。近三年来,煤矿数量从2015年底的500处减少到2016年底的265处、2017年底的201 处、2018年3月底的194处。对资源枯竭、扭亏无望、瓦斯灾害严重、不具备安全生产的矿井,依法坚决责令其有序退出,从源头上遏制煤矿事故的发生。

2014年以来,全省煤矿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死亡人数逐年下降,2017年发生事故9起,死亡10人,消灭较大以上事故。

新煤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