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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青海煤矿安全监察局)执法工作经验

时间:2018-05-10 来源: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 分享:

一、深入开展煤矿全面安全“体检”。青海省政府高度重视煤矿“体检”工作,分管副省长作出批示。青海煤监局主要负责人亲自安排,研究制定《青海省煤矿全面安全“体检”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分管副局长靠前督导,统筹推进安全“体检”工作。各“体检”小组按照“一矿一策”要求细化“体检”方案和“体检”表,逐项进行“诊断”,系统提出“诊断”结论,形成完整准确的“体检”报告,依据“体检”报告处理煤矿安全问题。

二、依法整治煤矿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加大对煤矿建设项目的执法力度,对2处煤矿典型违法违规建设行为实施重罚,规范建设煤矿安全生产秩序。二是督促指导海北州安全监管部门从严查处1处煤矿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的重大隐患,惩治煤矿企业责任不落实问题。三是及时约谈安全问题突出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向他们讲法治、说规范、提要求,督促煤矿加大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管理。四是及时向属地人民政府和煤矿安全监管部门下达督办通知,要求进一步落实安全监管责任,督促煤矿企业落实隐患整改,消除事故隐患。

三、协同推进煤矿落后产能关闭退出。坚持小煤矿关闭退出高压不放松,积极配合省经信委制定煤矿落后产能关闭退出政策措施,紧密结合监察执法工作支持小煤矿关闭退出,全省9万吨/年及以下小煤矿全部纳入落后产能并有序实施关闭。一是及时依法注销列入全省退出计划的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并进行公告,果断下达停产执法指令,确保了2017年3处煤矿落后产能稳步退出,其中包括开采历史长、生产系统复杂的大通煤矿。二是在稳步关闭6万吨/年及以下小煤矿的同时,积极落实3处9万吨/年在建小煤矿的关闭退出,及时撤销其安全设施设计批复文件。三是定期开展防范明停暗开违法违规行为的监督检查,盯紧看住被责令停产停工的煤矿。

四、认真抓好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积极承担全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牵头部门职责,坚持通过监管监察方式推动企业建章立制、达标整改和考核验收、达标认定等标准化工作。同时,紧密结合部门实际,充分利用考核专家集中、内容全面的特点,将现场考核作为监管监察部门执法检查发现问题的有效方式,经逐项分析,对梳理出的考核不达标的违规问题,按照执法程序要求采取相应的执法措施责令整改,形成了考核与监管监察有机统一、相互促进的工作机制,收到了较好效果。

五、会同省国土资源厅联合开展煤矿超层越界专项检查整治行动。配合国土资源部门开展全省生产煤矿开采及井巷工程范围实地测量,形成了完整的检查核实资料。会同省国土厅,先后2次组成督导督查组分赴海西州、海北州督促指导各地开展开采及井巷工程范围核实检查工作。对各地查实的14处煤矿历史形成的井巷工程在界外和2处煤矿涉嫌越界开采问题,协同制定了处理方案。进一步增强了部门之间联动性,建立了打击煤矿超层越界开采联合执法机制,强化了打击煤矿超层越界开采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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