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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日,陕西省咸阳市永寿县国电永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碾子沟煤矿发生一起安全事故,造成1人死亡

时间:2024-11-02 来源: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 分享:

2024年11月1日15时30分,永寿县国电永寿煤业有限责任公司碾子沟煤矿101工作面 运输巷1050m处超前支架倾斜,造成在该处安装平衡连杆的一名工人受伤。17时17分,该受伤人员经抢救无效死亡。

一、矿井概况

碾子沟煤矿位于陕西省咸阳市永寿县永平镇,设计生产 能力90万吨/年,属于资源整合矿井,正在建设。矿井水文 地质类型 “ 中等”,属低瓦斯矿井,所采煤层为容易自燃煤 层、煤尘具有爆炸危险性。事故发生时,矿井布置了1个准 备工作面( 101工作面)和3个掘进工作面( 102运输巷、102 回风巷、101工作面运输巷皮带机头硐室)。

二、事故经过

2024年11月1日15 时30分左右,安装队黄某某、林某、张某某、闫某某4人在101工作面运输巷进行超前支架顶梁调架千斤顶连接作业时,副帮超前支架突然倾斜,与该支架连接的顶梁调架千斤顶将蹲在转载机上的闫某某碰伤。现场人员立即进行了救援工作,16 时30分伤者升井,随后送至彬州市中医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死亡。

三、初步分析事故原因

现场作业人员在进行超前支架顶梁调架千斤顶连接作业时,超前架位置调整到位后,未将超前架升起接顶便开始 进行连接作业, 副帮超前支架突然倾斜,与该支架连接的顶梁调架千斤顶将蹲在转载机上的作业人员碰伤,导致事故 发生。

四、经初步核查事故暴露出的问题

1.作业规程编制不合理、执行不到位。编制的《101综 采工作面设备安装作业规程》缺少超前支架安装顺序及工艺 流程,现场作业人员凭经验作业;超前支架调整到位后,未 按规定升起支架,并达到支架设计初撑力。

2.事故风险辨识管控不到位,未充分研判超前支架顶梁 调架千斤顶连接作业过程中,支架倾倒伤人的风险,并及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

3.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自保互保意识不强,作 业时没有对周围环境进行安全确认。

4.事故报告不及时。事故发生后,未按规定上报,15时30分发生事故,17时35分得知伤者抢救无效死亡,19时35 分才向有关监管监察部门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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