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济管理 ★
煤炭是我国的主体能源和工业原料,为国民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能源保障。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煤炭工业得到长足发展,供给量持续增加,为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当前,随着煤炭产能释放、产量增长以及市场煤价过快上涨,煤炭供需两侧均发生变化,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将承受巨大压力。纵观我国煤炭工业发展史,也曾有过类似的关键时期,因此研究煤炭供给侧变化与煤矿安全生产的关系十分必要。
我国是世界上最早发现、利用和开采煤炭资源的国家之一。煤炭在我国具有储量大、分布广泛、同等热值下成本低等独有优势,曾经在我国一次能源生产和消费构成中长期占75%以上,加上我国能源资源赋存的特点是“富煤、贫油、少气”,因此煤炭在我国能源工业和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通过研究和分析,我国煤炭供给的发展大体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新中国成立后,百废待兴。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接收了约40个煤矿和几个露天煤矿,1949年煤炭产量仅为3 243万t,但煤炭在我国能源消费结构中占比却高达95%以上,是名副其实的“动力之母”。随着1953年开始实施第一个五年计划,我国煤炭工业通过不断改造旧煤矿、建设新煤矿,截止到“一五”末煤炭产量为1.31亿t,到1965年增至2.32亿t。“文革”时期,我国煤炭供应经历了短暂的下降后,1969年开始恢复性增长,当年煤炭产量2.66亿t,到1976年,全年煤炭产量4.83亿t,1978年6.18亿t。计划经济时期我国共生产煤炭73.31亿t。
这一时期,国家开始体制改革,党中央十分重视煤炭工业的发展,采煤机械化和生产集中化程度迅速提高,煤炭工业在我国一次能源生产中的主体地位不断巩固。1978年我国煤炭产量6.18亿t,煤炭成为能源体系中的“压舱石”。1985年国家开始对统配煤矿实行投入产出总承包,企业自主经营权逐步扩大,当年煤炭产量已达到8.72亿t,1989年和1990年连续超越了10亿t大关(分别为10.54亿t和10.79亿t)。但此时粗放式管理带来了短期内难以消化的后患,不少煤矿为了要产量而“重采轻掘”“吃厚丢薄”,忽视安全生产的管理和投入,甚至出现为了达到快速投产的效果而降低煤矿建设工程质量的情况,安全生产的后遗症开始逐步显现。粗放发展时期我国共生产煤炭104.51亿t。
这一时期我国通过试点放开煤炭价格,改革了煤炭订货制度,以《煤炭法》为基础的政策和法律体系开始建立。1992年我国放开指导性计划煤、定向煤和超产煤的价格限制,当年煤炭产量11.15亿t。1994年我国取消了统一的煤炭计划价格,除电煤实行政府指导价外其他煤炭全部由企业根据市场需要自主定价,当年煤炭产量12.30亿t。1995年,我国煤炭企业开始探索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煤矿开始持续高产,产量直线上升,1996年煤炭产量13.97亿t,但当时小煤矿“遍地开花”,煤炭开始出现供大于求的局面。1997年金融危机席卷亚洲,也影响了我国煤炭消费,当年煤炭产量13.73亿t,煤炭供给开始过剩;1998年煤炭产量下降到13.36亿t,2001年煤炭产量恢复增长达14.72亿t。整顿治理时期我国共生产煤炭130.41亿t。
进入2002年后,我国煤炭工业进入“黄金十年”。随着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好转,2002年我国煤炭产量达到15.50亿t。随后我国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明显加快,在高耗能产业和工业重型化迅猛扩张的影响下,煤炭价格迅速上涨。在利益驱动下,一些已经关闭的小煤矿“死灰复燃”,大中型煤矿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2003年煤炭产量猛增到18.35亿t,2005年已增至23.65亿t。截至“十五”末,我国共有煤矿近2.5万处,其中乡镇煤矿占比87.37%,但产量仅占总产量的36.57%,进一步凸显了国有大矿在煤炭供给中的地位和作用。2006年,我国高耗能产业增长继续拉动煤炭需求,煤炭产量持续高速增长,当年煤炭产量25.70亿t,到2011年猛增到35.2亿t。“黄金十年”时期我国共生产煤炭264.14亿t。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煤炭工业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落实以去产能为主的五大任务,发展质量和现实生产力不断提高,煤炭供应从此进入了新时代[1]。2012年我国GDP增速下降到8%以下,但由于煤炭产量与经济发展存在一定滞后效应,2012年全国煤炭产量仍达36.5亿t,2013年全国煤炭产量增速开始下降。2016年我国加快推进煤炭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继印发了《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关于实施减量置换严控煤炭新增产能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文件,煤矿企业也认真落实煤矿276个工作日制度,去产能政策开始显现成效[2],产量增速进一步下降,全年煤炭产量33.6亿t。2017年提出化解过剩产能1.5亿t/a以上,全年煤炭产量34.45亿t。2018年继续开展化解过剩产能,全年煤炭产量36.8亿t,2019年38.5亿t。2020年全国煤炭产量39.0亿t,同比增长1.44个百分点,相对于2019年增速下降幅度较大[3],并且产能120万t/a以上大型现代化煤矿煤炭产量已占全国煤炭产量约80%,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但随后新冠疫情爆发,全球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上涨,能源供给风险加大,煤炭保供政策拉开序幕,2022年煤炭产量45.6亿t,同比增长9%。2023年1-7月我国原煤产量26.7亿t,同比增长3.6%。
煤矿事故死亡人数随煤炭产量增长速度和增长方式起伏波动,总体上经历了先上升后下降的变化过程,出现过5次事故高峰,经历了低位稳定、异常波动、快速上升、高位波动和稳定下降5个时期。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进入3年恢复阶段,煤炭工业提出了“煤矿生产,安全第一”的方针,印发《煤矿技术安全试行规程(草案)》等,制订主要工种保安规程和日常安全制度,推行采煤方法改革。煤矿死亡人数由1949年的731人降至1951年的242人。随后建立3级技术安全监察机构,推行矿长负责制和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但由于经济基础薄弱,缺乏专业技术和人才,煤矿安全事故发生率仍较高,每年死亡人数稳定在600~800人之间。
1962年以前为了大干快上,安全生产管理职能部门被撤销,一些规章制度被废除,死亡事故明显增加,重大事故接连发生,年死亡人数由1957年的738人迅速上升到1960年的6 036人,年均上升1 766人,年均增长率100%。仅仅1960-1961年就相继发生5起死亡100人以上事故。随后我国将煤矿安全生产列为调整重点,恢复安全监察与安全管理机构,制修订大量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进入稳定时期。1965年,全国煤矿死亡人数下降到1 026人。
“文革”期间,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遭到批判,安全监察机构被当作“绊脚石”被撤销,煤矿安全状况迅速恶化。“文革”10年间,煤矿年死亡人数由1 026人迅速上升到4 826人,年均增加345人,年均增长率15.1%,其中国有重点、国有地方和乡镇煤矿同步增长,年均增长率分别为4.1%、6.1%和2.2%。这期间,发生30人以上事故21起,死亡1 327人;其中发生百人以上事故3起,死亡324人。随后一些煤矿盲目追求高指标,安全工程欠账严重,通风、瓦斯抽放、防灭火和防尘系统不健全,煤矿生产存在大量安全生产隐患。煤矿每年死亡人数上升到5 000人以上,2年间发生6起30人以上事故,死亡450人,出现第2次事故高峰。
1979年后的10年,我国重新确立“安全第一”的方针,修订印发了《煤矿安全工作试行条例》《煤矿安全监察试行条例》等,补还安全工程欠账,确定了机械化发展道路,国有煤矿安全生产状况稳步好转,1980-1982年全国煤矿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连续3年下降,下降幅度为11.5%[4]。1983年乡镇煤矿迅猛发展,安全状况迅速恶化,1985-1990年连续6年死亡人数超过6 000人,平均每年死亡6 664人,是煤矿安全事故的第3个高峰。1991年后开始整顿,安全生产形势开始好转,死亡人数由1989年的6 877人降至1991年的5 446人。1992年后煤炭生产进入新一轮增长期,乡镇煤矿生产大幅增长,而国有煤矿生产放缓,从1993年开始事故频发,1994年出现矿难第4次高峰,死亡7 016人,为新中国成立以来煤矿死亡人数最多的年份。1997年受亚洲金融危机和经济波动影响,产能严重过剩,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随煤炭产量下降和小煤矿个数减少而显著下降,死亡人数也由1997年的6 753人降至2001年的5 670人。煤炭“黄金十年”期间,煤炭生产迅猛增长,小煤矿“死灰复燃”,出现了第5次事故高峰。从2004年第3季度到2005年年底,相继发生了6起1次死亡百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损失惨重,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5]。
2006年至今,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日趋完善,以《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监察条例》为主体的煤矿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基本形成,特别是自2005年起,国家连续3年安排30亿元国债资金支持煤矿安全改造,煤矿安全科技取得长足进步,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由2005年的3 306起、5 938人降至2012年的779起、1 384人,分别下降了76.4%和76.7%。随后煤矿死亡人数开始进一步下降,2014年下降到1 000人以下,2017年下降到500人以下,2021年下降到200人以内。2021年,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煤炭价格高、煤炭产量大、保供任务重前所未有的复杂严峻形势,煤矿发生事故91起、死亡178人,同比分别下降26.0%和21.9%,但安全生产形势依然复杂严峻,面临着煤炭价格持续高位、复工复产相对集中、重大灾害日趋严重、采掘接续紧张等带来的风险和挑战[6]。2022年超能力生产带来不少煤矿出现不同程度的采掘失调和水平接替紧张,并且结构性、系统性、区域性、不确定性安全生产风险增加,安全生产事故有所反弹,当年死亡245人。
煤矿安全生产是一个庞大的系统工程,安全状况受多方面因素制约,但通过综合分析,煤炭产能、煤矿机械化程度、煤炭供应形势等供给侧因素为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方面。通过深入研究,发现煤炭供给侧变化与煤矿安全有较强的关联性。
尽管煤炭产能受地质条件、开采技术、投入强度等的综合影响,但与煤矿安全发展也有相关性。随着智能化改造和安全保障技术的广泛应用,煤炭产能有逐步扩大的趋势,仅2022年新增产能就超过2.5亿t/a。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千万吨级煤矿已建成52处,核定生产能力约8.2亿t/a,其中产能超过3 000万t/a的煤矿有3处(全部为露天矿,集中在内蒙古),产能合计1.04亿t/a[7];产能在2 000万~3 000万t/a的煤矿有9处,民营煤矿企业有3处。煤炭供给集中度提高对推动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将有非常积极的意义。从近几年产能核增情况和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的关系来看,高产能与煤矿百万吨死亡率呈一定的关联关系。一般来讲,从煤矿实际看,产能大的煤矿能充分发挥集约效应,安全投入大,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较好。但通过调研,产能大的煤矿如果超强度或超能力开采,煤矿也容易发生零星事故或矿工受伤事故。生产规模的扩大必须要与矿井的自然条件和安全生产条件相适应,在地质条件复杂的地区如果过高提升产能,加大开采强度,很可能会引起采掘比、采抽比的失调或采掘过于集中,安全保障程度就会降低,安全事故可能会易发频发。
机械化程度是智能化开采的重要组成基础,机械化技术和装备水平的提高,既可大幅度增加工作面单产和效率,也为矿井安全监控水平的提高创造了条件。目前世界先进采煤国家的采煤机械化程度均接近100%,保障了煤矿安全生产。近年来我国国有重点煤矿采煤机械化程度有明显提高,2022年采煤机械化程度已达99.01%,采煤机械化程度愈高,安全状况愈好。
通过数据对比分析,从新中国成立到2002年,煤矿死亡人数与煤炭产量也有一定的相关性。2002年以前,煤矿死亡人数波动较大,但总体上呈上升趋势,煤炭产量也在逐年提高,尤其是从20世纪60年代中期到20世纪70年代中期,煤矿死亡人数与煤炭产量呈高度正相关关系。1970年以来,煤炭生产一直保持高速增长,但20世纪80年代初中期煤矿死亡人数与煤炭产量的负相关越来越大,正相关越来越小。2002年煤矿死亡人数达到峰值后,开始大幅下降,与煤炭产量成负相关关系,从2006年开始煤矿死亡人数每年以20%的速度开始下降,而产量以12%左右的速度递增。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煤矿死亡人数同比下降更快,而同时煤炭产量以约5%的速度递增。值得注意的是,除2020年以外,2017年以后煤炭产量以约4%的速度增长,煤矿死亡人数下降速度开始剧烈波动,下降幅度同比开始下降,尤其是2021年煤价大幅上涨,超强度开采造成的采掘失调导致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开始严峻起来。2022年煤炭产量同比增长9个百分点,煤矿死亡人数也同比增加,说明煤炭产量是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一个重要因素,非常值得关注。如果保持高强度开采,未来的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不容乐观。
总结我国煤炭产能、机械化程度、煤炭产量等因素与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之间的关系,发现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主要因素是煤炭供给侧的煤炭产量、机械化水平和煤炭产能,虽然提高机械化程度有利于改善煤矿生产安全环境、提高煤炭产能,但煤炭产能和煤炭产量是以煤炭供给形式呈现的,因此煤炭供给侧的变化是影响煤矿安全的重要因素。
历年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统计也表明,由煤炭市场需求旺盛和其他因素诱发的煤炭供给侧超能力生产以及通过大幅提高煤炭产量来增加煤炭供给,是造成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高发的主要原因。在“大跃进”、1983年国家放宽办矿政策、1985-1990年期间乡镇煤矿快速发展、1992-1996年煤价放开时期以及2002-2005年煤炭市场恢复时期发生的5次事故高峰都印证了这一点[8]。
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与煤炭供给市场态势密切相关,煤炭产量的盲目增加往往伴随着煤矿安全的潜在风险。历史上出现过4次由供需紧张引发的事故高发期,“大跃进”期间超强度开采引起采掘严重失调,1960年后的短短10个月就发生5起死亡百人以上特别重大事故;1983年后5年乡镇煤矿迅猛发展,连续6年死亡人数超6 000人;2002年之后的4年我国煤炭需求强劲,煤矿超能力生产严重,大中型煤矿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尤其是2004年后的不到14个月内连续发生6起死亡百人以上事故。
2021年后我国开始实施能源保供政策,煤炭年度产能核增数量逐年递增,尤其是2022年在产能核增仅为2.5亿t/a的前提下,煤炭产量同比增加3.7亿t,转化比为1.48[9]。煤矿超能力生产是事故总量增加的重要因素,在煤炭供给不足时,煤矿会超能力组织生产,容易导致安全生产形势恶化,重特大事故频发,2002-2005年煤炭市场恢复时期发生的事故高峰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2021-2022年煤矿超能力生产比较严重、采掘失调也比较严重,如果不采取有效措施,很有可能产生大的安全生产事故。一定要汲取历史教训,采取切实措施增加有效供给,坚决防止大煤矿出大事故。
在经历了2020年底部分城市在用电高峰期采取部分时段拉闸限电措施后,很多煤矿急于进行煤炭生产,但掘进和灾害治理工程严重滞后,造成“旧账未还,又欠新账”的局面,部分采掘失调严重的煤矿将无煤可采。而采掘失调对安全生产最大的危害就是生产组织混乱、重大隐患得不到有效治理,重特大事故风险加大。采掘失调主要发生在自然灾害严重的煤矿。
超强度开采让某些资源条件较好的煤矿产量翻了一番,但服务年限可能会缩短一半左右,特别是区位优势明显的矿区,接替矿井均已开发,没有留后备区,超强度开发严重导致矿区提前报废,区域经济发展将很快面临困境。而且有的煤矿超强度开采对环境的损坏和污染物排放超过了正常水平下的环境承载力以及环保设施的处理能力,加剧了矿区生产生活环境的恶化,环境治理难度、成本成倍增加。一般情况下,井工煤矿加大开采强度,地表塌陷速度加快,平均每增加100万t煤炭产量,土地塌陷增加20 ha;露天矿大幅增产将导致土地用量增加,作业区面积增大,平均每增加1 000万t煤炭产量需多扰动土地66.67 ha,土地损毁强度超过复垦等恢复治理速度。同时,征地和环保问题也会进一步加剧地矿矛盾。
在一定的地质条件和开采条件下,矿井规模越大,安全保障程度越高。随着现代化采煤技术和安全保障技术的发展,矿井生产规模有逐步扩大的趋势。我国煤炭产业将加快转变发展方式,继续淘汰落后产能和实施企业兼并重组,大中型煤矿产量比重将继续上升,产业结构将进一步优化,极大提高了煤矿的安全保障能力。
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安全基础扎实、安全投入大、机械化程度高,安全保障程度就高,而小煤矿在这方面的优势却不明显,因此产能释放过程中,必须加强对小煤矿复工复产的管理工作。小煤矿大都存在安全投入不足、安全生产基础薄弱等问题,比较容易发生煤矿安全事故。小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明显高于大中型矿井,必须将小煤矿列为产能释放过程中的重点监管对象。在淘汰落后产能过程中,应该逐步淘汰发生过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安全生产条件差的矿井,以促进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历史证明,煤炭经济的发展与煤矿安全紧密相关,煤炭经济大起大落时期,往往也是煤矿重特大事故多发时期。现阶段在产能释放过程中,应将煤矿安全作为煤矿企业所有工作的重中之重,严防需求及产量快速增长造成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增多。
(1)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煤炭进口。我国煤炭资源丰富,但人均可采储量少,仅为世界的2/3;开采规模大,储采比不足世界平均水平的1/3;煤炭生产布局与煤炭消费重心呈逆向布局,运输任务十分艰巨;煤炭调出省区基本均是生态环境脆弱地区,环保压力较大。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状况也与能源短缺、煤炭资源高强度开采有关,即为了满足能源供应建设了一大批地质条件复杂的煤矿。因此,适度扩大煤炭进口,是促进煤矿安全发展、矿区环境改善的途径之一。应稳定煤炭进口政策,鼓励国内用户与国外煤炭供应商签订长协。
(2)推动煤矿智能化改造。制定政策鼓励煤炭企业进行煤炭综采成套装备智能系统关键技术研发,加快推动煤矿智能化技术应用和升级改造。在开采条件适宜地区逐步实现煤炭生产“少人则安、无人则安”,以智能化的手段从根本上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和高效开采水平,增加有效先进产能供给。
(3)优化生产结构。加强对煤矿产能的调控,加大优质产能矿井的煤炭供应量,从源头上营造有利于优质产能煤矿的市场竞争环境,推动落后产能淘汰退出[10]。坚持减量置换政策,合理掌握优质产能核增的节奏和力度,在减量置换的前提下对部分露天煤矿和低瓦斯矿井进行产能核增[11]。严防不具备条件的煤矿“搭便车”和一哄而上,严防以保供为名超能力超强度生产。对煤与瓦斯突出、水文地质条件极复杂、强冲击地压等灾害严重,并且在现有技术条件下难以有效防治的煤矿要引导退出,以降低煤矿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几率。
[1] 孟珂.多地加大煤炭保供力度专家建议三方面缓解供应紧张[J].企业观察家,2021(10):16-17.
[2] 佚名.关于保障能源安全,实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提案[J].中国发展,2023,23(1):19-21.
[3] 李维明.我国煤炭资源开发利用策略研究[D].北京:中国矿业大学(北京),2010.
[4] 丁日佳,张亦冰.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多层次博弈分析[J].中国煤炭,2016,42(11):16-21,52.
[5] 张毅.抓好安全生产确保煤炭供应[N].山西日报,2021-12-16(5).
[6] 冯宇峰,李惠云,杜龙龙,等.我国煤矿安全生产70年经验成效、形势分析及展望[J].中国煤炭,2020,46(5):47-56.
[7] 孙广建.践行国企担当保障煤炭供应[J].中国煤炭工业,2022(7):21-23.
[8] 冯雨,李学刚.当前动力煤市场波动结构性原因探析[J].中国煤炭工业,2022(3):78-79.
[9] 王鑫.煤炭行业供给侧改革政策对我国动力煤市场及价格影响研究[D].武汉:武汉大学,2018.
[10] 樊强利.煤矿安全自主管理体系建设构想[J].中国煤炭,2021,47(7):46-50.
[11] 荀玉根,吴信坤,杨锦.能源安全:守护现代经济的血脉[J].中国工业和信息化,2022,52(12):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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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 Hui,JIA Zhen.Analysis and countermeasure research on the impact of coal supply side changes on safety production accidents [J]. China Coal,2023,49(8):20-25.DOI:10.19880/j.cnki.ccm.2023.08.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