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煤矿安全 ★
Chen Yineng, Yang Wei, Zhang Duo. Research status and development trend of emergency rescue system construction of regional mines[J].China Coal, 2020,46(5)∶57-61.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深刻阐述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思想理念、方针政策和工作要求,强调必须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着力完善体制机制,健全责任体系,加强法治建设,强化基础保障,大力提升整体安全生产水平,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良好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区域矿山救护队作为规划服务区内矿山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抢救遇险人员是矿山救护队的首要任务,同时还负责制定区域内各矿山的救灾方案、参与矿山救护队技术装备的研发、执行跨区域应急救援等任务。为保证矿山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有效,根据矿山的分布特点及灾害性质,打破隶属关系,合理构建区域矿山应急救援体系。
笔者在分析我国区域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现状基础上,指出区域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存在的问题,提出了适应我国矿山当前新形势下的区域性矿山应急救援体系构建思路,为建设区域矿山应急救援体系提供参考依据。
国外矿山应急救援体系起步较早,如作为世界上最早组建矿山救护队的波兰,矿山救护总站发展至今已覆盖所有的矿山,并在救援装备和人员配备上不断优化改革,有效减少了矿山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1];俄罗斯在自主研发与引进先进救援装备的基础上,尤其注重事故预防和防止事故扩大方面的培训,救护队可处理各种复杂的矿井灾害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相对完善[2]。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加强矿山救护队及应急救援体系建设,矿山应急救援队伍经历了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过程。目前,我国依托大型矿山企业在全国范围内建设有7支国家矿山救护队和14个区域性矿山救护队[3],已初步形成矿山救援的纵向体系和横向网络,部分地区的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工作已经稳步展开,救援队伍开展救援行动已经相当成熟,但部分区域的矿山应急救援体系仍较为滞后,急需进一步加强建设。
《矿山救护规程》规定,矿山企业应设立矿山救护队,地方政府或矿山企业根据本区域矿山危害、生产规模、企业分布等情况组建矿山救护大队或矿山救护中队。目前,我国根据矿山救护队的特点和矿山行业的管理职能,在全国矿山行业内建立从国家矿山救援指挥中心到矿山救护小队的垂直管理体系:跨省区调动,由总队统一指挥;省区内调动,由支队统一指挥;区域内调动,由大队统一指挥。这种应急管理体系普遍适用大多数矿山企业的应急救援,但对于一些偏远矿山企业,为保证救援及时有效,需要多个区域矿山救护队签订联动协议,联合开展事故救援。在应急救援组织体系方面,我国加大对应急救援的投入力度,并不断扩充救护队伍,救护队员的综合救援能力得到提高,可处理所服务矿区内的中小型事故,但应对某一类重特大事故时,救援能力显得较为薄弱,迫切需要处理透水、顶板坍塌、火灾等事故的专业救援力量,协助救护队开展救援任务。在应急救援技术及装备方面,我国已自主研发出大量的应急救援装备,并积极开展应急救援技术的交流与研究,但整体看,仍存在一些难题没有解决。
随着我国政府及矿山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区域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得到长足发展。区域矿山应急救援队主要承担本省区及周边区域重特大及复杂矿山事故的应急救援任务,是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的重要支撑和补充力量[4]。由于我国矿山数目多、分布广泛、矿井地质结构复杂、井下环境恶劣多变、开采周期长、巷道服务年限长,特别是一些矿山企业在经济效益的驱动下,在开采技术和安全设施相对滞后的情况下,盲目生产、违章生产等造成我国矿山重特大灾害事故频发,使得区域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面临着许多问题。
(1)应急救援管理体系缺乏联动机制,应对重特大事故的能力不足。我国矿山地域辽阔且呈区域特点,当涉及跨地区、跨行业的重特大事故时,救援队伍机动性能差,无法保证事故发生后采取有效救援措施,延误救援时间。因此,有必要建立矿山救护应急联动机制,以实现统一指挥、联合行动,为矿山及周边社区提供紧急救援服务和矿山安全保障。
(2)资金投入不足、组织机构不健全。首先,受矿产资源经济低迷的影响,部分矿山企业大幅减少应急救援投入,从而造成救援队伍组织机构不健全,严重影响救护队应对各种突发灾害的能力。其次,我国矿山灾害事故种类繁多、影响范围大,当遇到透水、火灾、顶板坍塌等事故时,救护队在救援黄金时间内的救援能力有限,无法保证快速、有效地救援,导致灾情进一步扩大。
(3)部分救护队装备落后、配套性差。由于矿山应急救援的特殊性,工作空间受限、环境恶劣多变,随时会引发各种次生灾害,决定了矿山应急救护队员必须携带高效、可靠的救援装备和应急通信设备。然而,部分救护队并没有按照矿山安全生产要求配备相应的救援装备或设备相对落后,严重影响了救援效率,并延误了救援时间。
(4)缺乏应急演练与培训综合基地,演练效果与实战差距较大。我国大多数救护队已建立演练与培训基地,并定期开展训练,但基地功能单一,仅针对某一类灾害进行演练,且没有按照实战标准建设,导致模拟演练与实际救援中的各种环境参数差距较大,演练效果不理想。
因此,根据我国矿山安全现状及区域性矿山的实际需求,构建科学化、高效化的区域矿山应急救援体系,推动矿山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对提升我国矿山应急救援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矿山应急救援要求在第一时间召集一切救援力量,火速抵达灾害现场进行抢险救灾,如果救护队的管理体制中间运行环节繁多、责权不统一、机构错综复杂,将会延误救援的最佳时机,导致灾情进一步扩大。大多重特大事故发生后,矿山企业首先组织力量进行救灾,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事故状况。若按照以往的应急管理体系只进行逐级汇报,当区域救护队或国家救护队到达现场时,灾情可能已无法控制,被困人员因没有得到及时救治而身亡,给企业和国家造成巨大损失。为提高区域救护队的救援效率,根据区域内及周边区域矿山救护队的实际情况,区域救援基地之间、专业应急救援力量之间签订相应的联动救援协议,针对某一类重特大事故,与救护队员联合展开救援,将大幅提高救援效率,减少事故损失。区域矿山救护队联动救援体系如图1所示。
图1 区域矿山救护队联动救援体制
3.2.1 完善组织机构
我国大多区域矿山救护队的人员配置是按照国家相关规程严格执行的,其中规定每个区域救护大队至少需设立3个以上救护中队,每个救护中队至少设立4个救护小队[5]。但由于我国矿山点多面广,区域内矿山频发灾害事故的种类、影响范围等存在较大差异,建议国家应按照区域矿山的实际情况完善区域救护队的组织机构,实现人力资源与服务效益保持平衡。
矿山应急救援工作与其他应急救援工作相比,要求技术性强、反应迅速、措施有力[6]。一旦发生事故,往往需要区域内多支救护队协同作战,为提高救护队处理重特大事故的能力,将消防、钻探、顶板、排水、医疗救护成立专门的救护小组,根据突发灾害事故的性质,随时调集相应的救灾小组配合救护队进行抢险救灾,最大限度地保证井下被困人员生命安全。区域救护队组织机构如图2所示。
图2 区域矿山救护队组织机构
3.2.2 充实救援力量
区域矿山救援队伍的建设质量直接影响处理各种突发灾害的能力。近年来,受矿产资源经济效益持续下降的影响,一些区域矿山救护队大幅度缩减救护人员[7],造成队伍的组织体系不健全,严重影响救护队救援能力。同时,部分区域矿山救护队存在严重的资金短缺,引进的救护队员文化程度普遍不高,甚至救护队员超龄,导致救护队整体救援水平较低。因此,依据区域救护队的服务范围及承担的救援任务,需逐步完善救援队伍的编制体制,及时补充专业救护队员,引进具有一定文化程度、全方位技能、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有丰富经验的优秀人才[8]。
3.2.3 完善救援功能
矿山突发灾害事故存在很多不确定因素,矿山区域救护队必须依托国家矿山救援指挥中心、省级矿山救援指挥中心及规划服务区内的矿山企业,建立健全集消防、排水、钻探、医疗等于一体的救援队伍,和区域内相关单位签定联动协议,并明确救援职责、积极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及演练[9]。建立区域救援体系的专家库,为矿山应急救援提供技术指导及辅助决策。救护队、指挥中心之间的功能分级关系如图3所示。
矿山灾害事故往往具有发生突然、扩散迅速、危害范围广等特点,因此决定了应急救援行动必须做到迅速、准确和有效,且需要先进救援技术的支持。除了对救护队员进行技术培训外,还应在区域救护范围内组建应急救援技术调研室[10],平时负责应急预案编制、对外技术交流、先进救援装备的引进等工作,当发生事故时,迅速成立技术保障小组,为救援提供技术保障和决策依据。
图3 矿山应急救援功能分级机构
国内外在矿山应急救援方面积累了宝贵的经验,随着矿山大数据的推广,可依据经典救援案例创建国家矿山应急救援技术辅助决策平台[11],使事故应急救援决策不断科学化,缩短救援决策响应时间,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
矿山应急救援工作的制约因素多、情况复杂多变、时效性强[12]。要求快速反应、准确判断灾情、协同相关部门并肩作战,最重要的是有强有力的装备支持。随着政府和矿山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大部分区域矿山救护队已配备相应的救护装备,但从以往救援的实际效果来看,救援装备的科技含量及配套化水平较低且缺乏大型救援设备,难以应对区域内重特大和复杂的事故。区域矿山应急救援队伍作为矿山应急救援的重要力量,需加强与救援装备生产及科研单位的合作,结合本区域内灾害的特点,不断引进信息化、自动化、成套化水平较高的救援装备[13],并加强设备的管理与日常维护,确保发生事故后可随时调集救援装备执行救援任务。
矿井灾害事故通常会造成井下信息通信系统瘫痪,使救援存在盲目性。早期矿井救援通信系统功能单一,只能进行简单的语音通信,并且装备体积大,救援效率较低。为满足矿山救援的需求,一些企业及科研单位相继研发出具有音视频通信、环境监测等功能的多媒体救援通信系统[14],可实时观测监听事故现场险情、被困人员状态和位置等关键信息,为抢险救灾提供第一手资料,有效避免伤亡进一步扩大、减少人员和财产损失。区域矿山救护队应在优化现有救援通信系统的基础上,针对本区域内不同矿山灾害的特点,装备高可靠性、稳定性、适应性的通信设备,和所管辖的矿山企业及国家救援中心形成完整的通信网络,实现信息互联互通与资源共享,以提高救援效率,减少人员伤亡。
区域矿山救护队是处理矿山灾害事故的重要组织,救护队能否发挥积极有效的作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平时的应急演练及培训。我国相关科研单位对矿山救护培训及演练系统做了大量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但仍不能满足当前救护队的实际需求[15],目前急需建立区域性矿山集训练、培训、演练、信息调度等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救援基地。
区域矿山救护队负责规划区域内的矿山安全,需要开展日常培训及定期应急演练[16],大多矿山的灾害性质和特点有明显差异,应注重培训及演练的针对性及时效性。在平时生产中,对井下环境各项参数进行监测,并记录相应数据,根据所得的资料研发井下模拟演习巷道,使救援演练更接近于实际。同时提升救护队员的专业水平,开展装备性能及应用、自身防护、紧急处置等方面的培训,使救护队员具有一定的理论基础,提高救护队的整体救援能力。
开展区域矿山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是党中央、国务院在安全生产领域作出的重要决策,是提升矿山应急救援能力的实际举措,是加强我国矿山安全建设的重要保障,能有效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随着国家对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日益重视,我国区域矿山应急救援体系日趋完善。然而,某些区域矿山的救援体系尚未建立健全,需进一步充实救援力量、完善组织机构、加强装备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健全管理体制、优化应急通信系统、强化培训演练。区域矿山救护队作为国家矿山应急救护队的重要支撑和补充,在处理区域内重特大事故中发挥了关键作用,将国家救护队、区域救护队、矿山企业救护队3者有机结合,共同承担区域内及跨区域的应急救援任务,对于促进我国矿山安全高效发展、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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