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煤工作面遇地质构造(如断层),导致工作面煤体变软,割煤期间片帮造成瓦斯涌出量突然增加、导致瓦斯超限。
管控措施:
(1)瓦斯异常区域坚持工作面施工抽采、排放钻孔;
(2)减少提前收护帮板架数,减少煤壁空帮时间;
(3)降低割煤速度;
(4)坚持前滚筒割顶煤、后滚筒割底煤,避免煤墙片帮。
(5)保证支架的初撑力。
2.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移动期间,临时吊挂在巷帮、放置在底板及高冒区等地点有瓦斯涌出,导致瓦斯超限。
管控措施:
(1)甲烷传感器严禁放置于有瓦斯涌出的底板、煤体巷帮;
(2)甲烷传感器吊挂应距帮0.2m以上;
(3)严禁将甲烷传感器吊挂在高冒区;
(4)加强高冒区瓦斯检查,防止高冒区出现瓦斯积聚。
3.采煤工作面回风隅角采空区垮落,导致采空区积存瓦斯突然涌出,造成回风隅角(或回风)瓦斯超限。
管控措施:
(1)及时卸顶锚,缩短放顶步距,减小悬顶面积(特别是过钻场、水仓等硐室),控制垮落时瓦斯涌出量;
(2)不留顶、底煤,浮煤及时清理,减少进入采空区煤量;
(3)使用瓦斯稀释器稀释回风隅角瓦斯;(技术上可行,但部分省份可能不允许)
(4)施工高位钻孔、采空区埋管,对采空区瓦斯进行抽采;
4.采煤工作面过老巷期间,老巷瓦斯异常涌出造成瓦斯超限。
管控措施:
(1)提前恢复老巷通风,排放瓦斯;
(2)加强老巷内瓦斯检查,掌握瓦斯情况。
5.采煤工作面遇地质构造,留顶煤时,顶煤垮落造成瓦斯超限。
管控措施:
(1)合理控制,尽量减少留顶煤;
(2)留顶煤区域宜对顶煤进行抽采。
6.采煤工作面瓦斯涌出较大区域靠近工作面回风巷的,割煤期间造成瓦斯超限。
管控措施:
(1)必须进行工作面浅孔抽放,保证顺层钻孔正常抽采;
(2)降低割煤速度;
(3)避免割煤、移架同时进行。
7.采煤工作面回撤期间,采用局部通风时,回撤绞车硐室瓦斯积聚,造成瓦斯超限。
管控措施:
(1)回撤绞车硐室使用风袖、压风供风;(技术上可行,但部分省份可能不允许)
(2)加强绞车硐室瓦斯检查,防止出现积聚。
8.采煤工作面回撤支架时,未调整通风系统和监控系统,造成回风侧瓦斯超限。
管控措施:
(1)采煤工作面回撤支架前,必须调整通风系统和监控系统;
(2)通风系统调整后及时封闭不使用的顺槽。
9.采煤工作面调整通风系统时(特别是增加风量幅度较大时),进回风巷两端压差突然增大,采空区瓦斯突然涌出,造成瓦斯超限。
管控措施:
(1)调整通风系统时,首先掌握采空区瓦斯情况;
(2)调整采煤工作面通风系统应逐步、缓慢增加风量。
10.突出矿井采煤工作面残余瓦斯含量或小指标超标的,易造成瓦斯超限。
管控措施:
(1)因区域措施效果检验和区域验证本身就是以点带面,存在部分区域不准确的情况,如出现明显瓦斯异常,应及时测定防突参数,做到心中有数;
(2)补充区域措施或局部措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