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8日,位于山西省晋中市平遥县的峰岩煤焦集团二亩沟煤矿发生重大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5人死亡、9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183.41万元。
发生原因:二亩沟煤矿违规布置炮采工作面开采区段煤柱、导通采空区,导致采空区瓦斯大量溢出;违章放炮产生明火引起瓦斯爆炸,波及到与之相邻的正规回采工作面。
主要教训:一是煤矿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毫无“红线”意识,法律意识淡薄,故意违规开采保安煤柱。二是通风管理混乱,两个采煤工作面之间违规串联通风。三是违章放炮作业,放炮时炮眼不使用水泡泥封堵,不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四是火工品管理混乱,刻意隐瞒火工品用途,审核把关不严。五是矿井用工管理混乱,采掘作业地点承包给不具备资质和能力的施工队伍,不签订书面的劳务承包协议,未交纳工伤保险等,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形同虚设。六是峰岩集团安全管理流于形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空。七是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对二亩沟煤矿违规开采煤柱等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检查不力,甚至视而不见、有意回避。
1.简述上述瓦斯爆炸事故的调查事故的原因。
2.简述上述事故调查报告调查组的组成和事故调查报告的内容。
3.为避免此类事故再次发生,简述该煤矿在相关方安全管理方面应采取的措施。
4.依据《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对于承包商要签订安全管理协议,请简述安全管理协议内容。
参考答案:
参考解析:
1.直接原因:二亩沟煤矿违规布置炮采工作面开采区段煤柱、导通采空区,导致采空区瓦斯大量溢出;违章放炮产生明火引起瓦斯爆炸,波及到与之相邻的正规回采工作面。
间接原因:一是煤矿主要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毫无“红线”意识,法律意识淡薄,故意违规开采保安煤柱。二是通风管理混乱,两个采煤工作面之间违规串联通风。三是违章放炮作业,放炮时炮眼不使用水泡泥封堵,不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爆破”制度。四是火工品管理混乱,刻意隐瞒火工品用途,审核把关不严。五是矿井用工管理混乱,采掘作业地点承包给不具备资质和能力的施工队伍,不签订书面的劳务承包协议,未交纳工伤保险等,人员位置监测系统形同虚设。六是峰岩集团安全管理流于形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空。七是地方安全监管部门对二亩沟煤矿违规开采煤柱等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检查不力,甚至视而不见、有意回避。
2.事故调查组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事故调查组可以聘请有关专家参与调查。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3.
(1)明确双方责任;
(2)严格审查安全资质和专业技术能力;
(3)做好现场作业的安全风险分析;
(4)开展对作业现场的监督和管理;
(5)工程开工前,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方进行安全交底;
(6)存在危险的区域作业,要做好作业安全风险分析,制定措施,生产单位批准后方可开工;
(7)承包商人员入场前,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凭证件入场;
(8)生产经营单位协助办理相关手续;
(9)双方的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10)双方签订安全管理协议,发包方负责统一协调管理;
(11)承包商队伍严重违章作业的,生产经营单位有权终止合同。
4.
(1)发包单位提出的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要求;
(2)承包商制定的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安全措施和技术措施;
(3)承包商因遵照执行的有关安全文明生产,治安,防火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4)发包单位对现场实施奖惩的有关规定;
(5)有关事故报告,调查,统计,责任划分规定;
(6)对承包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考试及办理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应履行的手续等;
(7)承包商必须按照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接受安全资质和条件审查;
(8)承包商不得擅自将工程分包,转包和返包;
(9)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不得擅自更换工程技术管理人员;
(10)承包商不得使用童工,施工人员不得有承包工程的职业禁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