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断题】新建突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不得低于0.9 Mt/a,第一生产水平开采深度不得超过800m。
正确。
知识点:《防治煤与瓦斯突出细则》第二十条规定,新建突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不得低于0.9Mt/a,且不得高于 5.0Mt/a。 新建突出矿井第一生产水平开采深度不得超过800m,生产的突出矿井延深水平开采深度不得超过1200m。
编制防突专项设计?
新建突出矿井设计生产能力和第一生产水平开采深度?
什么情况下,突出煤层不得将在本巷道施工顺煤层钻孔预抽煤巷条带瓦斯作为区域防突措施?
突出矿井必须确定合理的采掘部署?
局部综合防突措施?
矿井瓦斯地质图更新周期?
突出煤层工作面防突专项设计由谁批准?
突出煤层认定结果的备案部门?
突出事故逃生演习?
串联通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