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灾害事故类型有两种
“2050年以前,煤炭仍然是我国的主导能源。我国煤矿地质条件复杂,一大批条件复杂、受多种灾害威胁的煤矿仍需要生产,不能像发达国家一样,直接淘汰或关闭。此现实背景既是我国煤矿灾害最大的特点,也是煤矿生产面临的最大危机。”袁亮说。
袁亮指出,受地质条件影响,我国煤矿灾害事故类型主要有两种,即技术主导控制型和管理因素主导型。“动力灾害就属于典型的技术主导控制型。一批矿井已全面进入深部开采,面临的主要威胁就是动力灾害,如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等,这些灾害需要从技术上进行预测与防控,治理难度比较大。不过,我国经过十多年的研究探索,在动力灾害防控方面已取得不少进步。”袁亮说。
“管理因素主导型造成的煤矿灾害也不在少数。瓦斯爆炸、机电运输事故就说明,在煤炭开采过程中,煤矿企业的整体管理能力和水平欠佳也可能造成事故。近三年来,这一类事故占比还是比较高的,包括关闭矿井。”袁亮说,“矿井关闭或废弃后,仍赋存着大量的煤炭、非常规天然气,拥有地下空间、水、地热、旅游资源等。要在废弃矿井资源开发利用基础上,制定严格的安全管理防范标准,防止废弃矿山发生安全与环境事故。”
近年来,煤矿冲击地压事故呈逐渐上升趋势。“我们正对冲击地压开展从发生机理到防控技术的基础理论与成套技术研究,已经具备了认识和判断事故性质的能力,掌握了技术与管理措施。但是,由于部分煤矿重生产轻安全,降低了冲击地压防治的现场技术措施和管理标准,最终导致事故发生。”
另外,我国办矿主体复杂,某些企业违法违规生产,发生了一些本不应该发生的矿难。今年2月23日,内蒙古锡林郭勒盟西乌旗银漫矿业公司井下运送工人的车辆发生事故,主要原因是企业在网上非法购置运输车辆,并私自将运输地面人员的车辆用于井下运输,且事发时车辆严重超载。
聚焦煤矿动力灾害防控
“总体而言,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较以前大为好转,但近两年发生的事故灾害情况显示,我们应该认识到,要进一步聚焦煤矿动力灾害防控。”袁亮建议,应从国家层面抓起,科技部、国家自然基金委、国家发改委应该加大煤矿动力灾害基础研究和科技攻关支撑力度,保证深部条件下煤炭安全高效开采。
“我认为,煤炭企业一定要正确处理安全和生产的关系,不因煤炭价格波动而盲目改变生产。”袁亮说,这也暴露出煤炭企业在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煤矿绝不能在有重大安全隐患情况下盲目生产,甚至提高产量。煤炭企业不应该因为煤炭价格的变化,降低安全建设标准。
“煤矿专业人才的不足,会对煤矿加强安全建设、规避事故风险带来不利。”袁亮指出,煤炭行业的工作环境和作业风险远高于其他行业,但部分煤炭企业追求经济效益,人才待遇条件有所下降,很多煤炭院校毕业生毕业后已不再选择本行业,这对煤矿加强安全建设来说是个隐患。此外,煤炭企业应该重视职工素质提高,尤其是跟安全领域密切相关的岗位。
“要想从源头上使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得到根本好转,必须建设一批高素质、高水平的煤炭人才队伍。要重视煤炭职业教育,重视矿业类院校的发展,紧跟我国煤矿安全发展水平和科技发展步伐,培养一批优秀的毕业生,让他们投入到煤炭行业中去。”袁亮说。
此外,袁亮指出,近年来,煤矿井下事故发生后,一些救护人员牺牲在事故现场,暴露出应急救援存在一些问题,这与我国整体的科学技术水平是不适应、不对称的。
“科学救援有两个重要方面,一是科学防控,针对煤与瓦斯突出、冲击地压、突水等动力灾害,要思考源头上如何防治;二是开发应急救援相关技术和装备,一旦事故发生,如何把灾害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要开发智能化应急救援技术和装备,而不是把人第一时间推到第一线。”袁亮说,“我认为,整个应急系统应该依靠科技和装备进步,实施科学的应急救援,把救援重点转移到预防事故发生的源头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