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应急管理厅 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四川省总工会
关于推进矿山班组安全建设的指导意见
矿安川〔2024〕113号
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急管理局、国有资产监管机构、总工会,各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矿山企业:
为进一步夯实矿山企业安全基层基础,打通矿山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基层操作层面,全面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安委会《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及有关工作要求,现就矿山班组(最小工作单元)安全建设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健全班组安全责任体系
(一)严格班组安全建设工作责任落实。矿山企业要建立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矿级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专责部门具体负责、班组长抓落实的班组安全建设责任体系。
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下同)承担班组安全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其分管范围内班组安全建设工作责任。矿级领导班子统一领导全矿班组安全建设工作,为班组安全建设配足资源,创造有利条件。
矿山企业要明确班组安全建设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和区队等负责组织制定班组安全工作相关制度,安排和督促指导班组安全建设工作,定期对班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二)实行班组长安全责任制。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发挥本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前哨兵”作用,组织对本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安全确认,严格执行安全法律法规、规程和技术措施,对安全隐患及时排查处理,抓好全工序、全方位、全过程动态安全生产现场管理,严把安全生产第一道关口。
(三)加强班组安全制度建设。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班组安全有关工作制度,包括班前会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生产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制度、学习培训制度、安全承诺制度、民主管理制度、安全绩效考核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事故报告和应急处置制度、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等。制度内容应简洁明了、责任清晰、有针对性,利于对照执行和考核。
煤矿及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大中型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在2024年12月底前建立健全班组安全工作制度。
(四)实施班组安全联系帮教机制。每个班组应有矿领导(“五职矿长”、安全总监、副总工程师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联系指导和帮教。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班组建设专题会议,听取矿领导联系班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矿山班组安全建设相关问题;其他矿领导每月不少于1次听取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及所联系班组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所联系班组相关问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周不少于1次参加联系班组班前会,到所联系班组宣贯相关政策;每月不少于1次实地跟班指导,解决现场安全生产问题,对联系班组“三违”人员进行帮教。
煤矿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还应建立“五科”专业技术人员联系指导和帮教机制。“五科”专业技术人员每月不少于1次对联系班组进行一对一针对性的技能(实操)培训,指导解决相关技术问题。
(五)严格外包单位及劳务派遣用工管理。矿山企业要严格执行井下作业禁止使用劳务派遣工的规定,非主营业务岗位使用劳务派遣工的,要将劳务派遣人员安全生产责任纳入本企业统一管理。
矿山企业要严格执行外包队伍管理、培训、检查、考核、奖惩“五统一”要求,将外包单位及其项目部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其班组安全建设工作与本单位同要求。
(六)强化班组安全建设工作激励约束。矿山企业要将班组安全建设工作纳入对矿级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全力推进建设工作落地落实。要制定班组考核、激励约束机制,明确考核内容、方法及奖惩标准,推动班组之间相互促进,提高企业安全生产效率;要根据实际建立班组长选拔、任用机制,并建立完善班组长的考核、奖励、晋升等机制,加强班组长的选拔使用,拓宽班组长的发展渠道。
二、提升班组人员安全作业技能
(七)严格落实作业人员岗前教育培训。矿山企业要做好班组人员岗前教育培训,严格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岗位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处置及有关事故案例等内容的培训。岗前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未经安全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八)强化作业人员实操培训。矿山企业要常态化开展班组人员实操技能培训,重点提升班组人员岗位操作技能、作业现场风险辨识管控与隐患排查技能等基本技能。矿山企业可以采取“以技提薪”“以薪促技”、能级工资制等措施,激励培育技能型人才。
矿山企业至少每年举办一次重点工种、岗位全覆盖实操培训。
(九)加强应急处置能力培训。矿山企业要定期组织班组开展应急知识、自救互救、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确保每名作业人员熟悉避灾路线、逃生通道、安全出口、急救基本知识、应急设备设施日常检查维护与操作使用等避险处置;要定期组织开展作业人员紧急撤离和逃生避险应急模拟演练,对井下作业人员要强化自救器盲戴操作训练,确保“人人会应急、个个会自救”。
(十)开展班组长“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矿山企业要将班组长“大培训”作为重要事项提级管理,组织实施班组长“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可采用线上学习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突出班组安全建设理念、方法和现场安全管理基本能力等内容;学习、培训结束后要组织考试,并将考试结果纳入对班组长的绩效、考核和晋升管理。
对从事采矿、掘进、机电、运输、通风、打钻、防治水作业的班组长,矿山企业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覆盖培训;对从事其他作业的班组长,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全覆盖培训。不具备培训条件的矿山企业应委托矿山安全培训机构或国有大型矿山企业组织开展。
矿山企业要认真落实工伤预防主体责任,按要求组织班组长参加工伤预防培训,切实提升班组长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
三、强化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十一)推进班前会“七步法”管理。矿山企业要根据班组工作任务明确班前会程序和内容。各生产班组应参照“七步法”(即签到→班前排查→任务布置→安全警示→班前培训→任务确认→安全宣誓)规范组织召开班前会,确保每一班开班前要清楚上一班安全情况及存在问题、本班工作任务及分工、现场主要安全技术措施、特殊工种岗位要求、本班具体注意事项和处理意见等。
(十二)强化现场安全风险“一卡三牌”管理。矿山企业要推行《岗位清单明白卡》《风险告知牌》《现场作业安全确认牌》《设备操作安全检查牌》,健全落实安全生产全员岗位责任制。班组长要将“一卡三牌”作为班组人员必知必会知识、作业标准化要求进行常态化管理。井下作业前,首先由班组人员对照《现场作业安全确认牌》《设备操作安全检查牌》进行检查,再由班组长逐项核查确认,做到不安全不作业。
《岗位清单明白卡》要结合本企业实际,涵盖岗位职责、岗位风险清单、禁止行为、操作标准、应急处置等内容,让职工一目了然、一看就会,能够快速熟悉和掌握自身岗位风险管控流程。《风险告知牌》应明确作业场所、设备设施的相应风险等级、风险类型、安全风险管控措施等;《现场作业安全确认牌》应结合矿山作业场所环境条件、生产工艺、作业规程、风险类型等实际进行分别编制;《设备操作安全检查牌》应结合设备类型、操作规程、风险等级等进行分别编制。
(十三)强化现场安全隐患治理。矿山企业要在安全生产费用计划、提取和使用过程中充分听取班组长的意见,建立完善事故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和内部报告奖励机制,鼓励班组人员对作业现场存在的人的不安全行为、设施设备的不安全状态、环境的不安全因素以及安全管理存在的缺陷和漏洞等内容自查自报。井工矿山及大中型露天矿山企业要在2025年6月底前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各类矿山特别是井工矿山和大中型露天矿山要推行班组“三项整理”法,针对矿山井下工作环境差、隐患易反复出现、员工情绪不稳定等特点,定时整理环境、整理隐患、整理情绪,对现场的人、机、物、环境等四方面的不安全因素加强管理,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三项整理”在班前或在每道工序结束验收时进行,保证每班中至少进行一次,每次整理做到现场环境整洁,物品、材料摆放整齐,作业地点人、机、物、环境等方面安全隐患清零,员工精神饱满、情绪积极。
(十四)常态化开展“反三违”。矿山企业要建立健全反“三违”长效工作机制,实现反“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工作制度化、常态化、习惯化。班组长要加强作业现场安全巡查,发现违章作业或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形要及时纠正,进行思想疏导和心理干预。要严格执行班组安全绩效考核制度,如实记录班组人员“三违”行为,并与其安全绩效直接挂钩,以考核倒逼反“三违”;要严格落实班组“三违”帮教制度,对“三违”人员,联系班组人员和班组长要及时采取帮教措施,以帮教推动班组人员自发主动反“三违”。
矿山企业应在主要作业地点安装安全视频监控系统,逐步推行“AI智能识别监控系统”,对作业人员、作业环境实现动态监管,发现“三违”行为,及时语音提醒,以科技促进反“三违”。要充分发挥群监员在安全生产中的监督防范作用,积极组织群监员深入井下生产一线查隐患、反“三违”。
四、着力培育班组安全文化
(十五)配置班组活动阵地。矿山企业要为班组配置活动阵地,作为班组召开会议、教育培训和文化活动的场所。班组活动阵地应配置图书角,集中摆放包括操作规程、专业书籍、报刊等学习资料,做到物品定置定位、桌椅摆放整齐有序,文件资料分类存放。鼓励企业将安全宣传和安全培训相结合,引入VR/AR/MR等新技术,配备安全警示教育宣教设备等,采取更为直观、更为生动的方式开展安全宣教、培训等活动。
(十六)搭建宣传教育平台。矿山企业要将班组岗位安全标识、安全宣传标语、风险警示公告、安全操作提示、应急处置措施和程序等内容上墙,要利用矿山企业文化墙、安全宣传栏、荣誉室等线下宣传阵地营造安全生产氛围。矿山企业应拓宽班组安全宣教阵地,利用网站和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及信息化技术平台,发布岗位安全作业、安全宣教、反“三违”等视频。
(十七)加强安全学习和警示教育。矿山企业要利用企业微信公众号、工作群、车间宣传栏等阵地宣传安全生产先进典型事迹,分享安全知识、温馨提醒以及EHS文章等安全相关内容,加强职工安全学习教育。班组要充分利用班组会、职工学习日等时间,定期组织班组安全警示教育,做好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规范)、政策文件的学习,开展事故案例分析,强化安全设施、装备使用、应急救援知识和技能等培训。学习教育会应突出多媒体培训、视频找茬、警示教育,结合“现身说法”“回头看事故”的形式创新培训,引导班组人员真正从思想上重视安全、从操作上保证安全,做到“四不伤害”。
(十八)常态化开展班组安全活动。矿山企业要立足自身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安全文化活动,积极培育员工认同、富有特色、导向鲜明的班组安全文化。要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等,组织班组长等重点岗位人员开展“安全承诺”活动。要结合“安康杯”竞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等,常态化组织讲安全小故事、安全知识竞赛、违章人员现身说安全、隐患随手拍等活动,强化提升班组人员安全意识,进一步夯实岗位技能基础。要组织开展“团体比武”“师徒对抗赛”等技能竞赛,强化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切实提高班组人员安全技能。
(十九)推进班组安全示范创新。矿山企业要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五小”(小发明、小创造、小革新、小设计、小建议)创新活动,培养“想安全、会安全、能安全”的本质安全型员工;大力推进“安康型”班组建设,提高班组参与安全、管理安全的主动性,打造本质安全型班组。要组织开展“安全示范”班组、“零违章”班组、优秀班组长、优秀安全监督员、优秀安全“吹哨员”等评选活动,通过表彰、奖励和将优秀班组长、优秀员工送出培训考察等方式,加强班组安全示范创新的正向激励。
五、强化建设工作组织实施
(二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有关部门(单位)和矿山企业上级公司要充分认识班组安全建设的重要性,将班组安全建设列为重点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成立工作专班,建立职责清单、任务清单,明晰责任分工、细化推进措施,推动班组安全建设工作落实落细。
(二十一)落实监管职责。各级有关部门(单位)要主动作为、协同配合,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大力推进矿山企业班组安全建设。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要履行好辖区工作牵头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各级人社部门要牵头组织开展班组长工伤预防培训,切实提升班组长工伤预防意识和能力;牵头规范劳务派遣用工管理和培训教育。各级工会要支持、指导企业工会结合实际多形式开展各类安全有益活动。各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要督促所属矿山企业先行推进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中央在川和省属矿山企业的推进工作,省级相关部门要牵头督促;驻市(州)的中央、省属和市(州)属矿山企业的推进工作,由市级相关部门牵头督促;县级相关部门负责督促辖区所有矿山企业的推进工作。
(二十二)严格督促检查。各级有关部门(单位)要将矿山企业班组安全建设工作纳入监管监察重点内容,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抽查,督促矿山企业认真推进班组安全建设工作。各市(州)矿山安全监管及相关部门要把各地矿山班组安全建设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各矿山企业上级公司要把矿山班组安全建设工作纳入各单位年度考核重要内容,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二十三)加强宣传引领。各级有关部门(单位)和矿山企业上级公司要结合安全宣传“五进”活动要求,开展安全宣传“进班组”活动;要加强正面宣传引导,深入挖掘安全生产先进典型班组、优秀班组长等,采取专题专栏专访等方式,广泛深入宣传,积极营造对标先进、学习先进的浓厚氛围;要通过现场交流、技术推广、座谈讲座等形式,积极推广本单位本地区班组安全建设工作优秀经验做法,推进矿山班组安全建设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