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关于征求《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
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矿安综函﹝2023﹞15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组织对现行《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分办法》进行修订,形成了《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印发你们征求意见。请各省级应急管理厅(局)组织有关市级应急管理部门及本地区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企业,请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组织相关执法处室,请有关中央企业组织所属矿山子(分)公司,研究提出意见建议并说明理由,于2023年8月10日前将修改意见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电子邮箱jcc4750@sina.com。
《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可在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政府网站“征求意见”栏目下载。
联系人及电话:贾宏,010-64464750;64463431(传真)。
附件:1.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征求意见稿)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综合司
2023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