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积极配合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明确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整治十项重点工作。
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整治十项重点工作,包括配合做好相关行业领域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制,加强“多规合一”工作,严格落实化工园区、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基地、消防设施、停车场、尾矿库等的规划布局,强化源头准入,做好规划实施监管。
配合有关部门在加强矿山安全源头治理、开展落后矿山淘汰退出、组织矿山整合关停、规范小煤矿技改扩能等工作中严格审查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科学划定矿区范围,做好采矿权审批登记与注销关闭的相关工作等。
自然资源部表示,地方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做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制定详实措施,确保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