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和相关权益,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及合理使用,充分发挥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的使用效益,依据《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及《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计划保障。
每年度矿劳资科负责编制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计划,于每年12月25日前经分管矿领导和矿长签字后集中报送财务科,要求计划要切合实际,根据当年的实际投入情况,结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及我矿实际工作作业环境,提报次年年度劳动防护用品资金投入计划;于每月26日前将次月资金使用计划报送财务科,财务部门据此汇总全矿资金计划并上报公司,根据公司审批情况安排资金计划并确保该资金的及时足额到位。
第二条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资金账户。
按照公司收支两条线运行模式,下属企业只准设立一个银行收入和一个银行支出账户,我矿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支出账户统一合并到我矿支出账户核算,账户信息如下:XXX
第三条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的资金来源。
我矿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统一在安全费用二级科目中计提列支。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的使用范围。
(一)职工劳动卫生安全防护的费用。
(二)个体防护用品的购置、维护费用。
(三)公共防护用品购置、维护费用。
(四)其他与煤矿安全生产劳动防护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五条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的使用程序。
根据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的投入和使用计划,财务部门应保证该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和随时使用,资金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我矿财务管理办法实行逐级签批制度,保证支付凭证的齐全完整。如资金实际使用与计划发生较大变动,需经矿领导签批后上报公司予以追加。矿尽力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投入逐年增加。
第六条资金保障与考核。
矿财务部门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及时足额到位,并于每年末对全年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和考核,对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一经发现予以从重处罚,考核结果全矿进行通报。
第七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执行国家、上级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