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仪器、仪表和实验设备应定期检查、及时维修和保养;如有损坏和丢失,应对有关责任人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第二条 实验教师在演示前,必须认真检查实验仪器、仪表及设备的完好可靠性,确保实验质量及学员的安全。
第三条 教师在实验前,必须将实验的操作规程和注意事项向学员讲清楚,以免发生事故。
第四条 学员必须认真执行实验室规定,不得吸烟,不准大声喧哗、不准乱动乱摸实验仪器、仪表及设备。
第五条 学员在做实验时,必须爱护实验室一切公物,必须严格遵守实验程序和操作规程,如有损坏实验仪器、仪表及设备等情况,应按价赔偿。
第六条 学员不准将实验用品及仪器、仪表带出实验室,如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第七条 学员做完实验后,在教师的指导下,应将实验用的仪器、仪表及设备,按规定放回原处。
第八条 严格办理新购入仪器、仪表和设备的验收手续,做好建账、编号、立卡工作,保管好说明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