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职工培训过程中的教学由培训中心负责组织,理论考试由安全科、党群办公室、劳资教育科共同组织实施,维护培训考试的严肃性和实效性。
第二条 任课教师、区队主管技术员、各职能科室负责提供相关试题,安全培训中心在所提供的试题中科学筛选,合理组卷,编制培训考试试卷,并逐步形成题库。
第三条 结业考试时,由安全科或劳资教育科负责从题库中抽取一套作为考试试题。
第四条 安全科负责试卷的印制、密存和试卷发放工作,严格执行试卷保密制度。
第五条 监考人员由安全培训中心考前临时通知。授课教师不得参与监考工作。严格教考分离,确保考试组织有序、公正真实、严肃有效。
第六条 考试实行单人单桌闭卷考试。监考人员须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制止各种违规作弊行为,如实填写监考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