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有限空间内作业安全管理,确保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防止发生中毒、窒息、着火和爆炸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矿内进入各类仓、塔、釜、槽、罐、管道、容器以及窨井、坑洞、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内进行的作业。
一、工作职责
(一)安全科负责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单》,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二)有限空间作业责任单位负责在进入有限空间前对作业的安全措施进行落实,确保作业安全。
二、工作程序
(一)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单》,办理程序为:
1.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责任单位提出申请,到安全科办理《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单》。
2.落实进入有限空间的安全防护措施,确认安全措施和有限空间内氧气、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的检验结果。
3.指派监护人员,监护人员与作业人员共同检查监护措施、防护设施及应急报警、通讯、营救等设施,确认合格后签字认可。
4.安全管理负责人在对上述内容全面复查无误后,报安全科审批后,方可进行作业。
(二)进入有限空间作业的综合安全技术措施。
1.作业前,应指定专人对监护人和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包括作业空间的结构和相关介质等方面的知识,作业中可能遇到的意外和处理、救护方法等。
2.停止危险设备的运行和使用,切实做好作业空间的工艺处理,所有与作业点相连的管道、阀门必须进行可靠隔绝,如装设盲板、拆卸连接部位等,不得以关闭阀门或加水封来代替盲板,盲板应挂牌标示。
3.对危险设备可靠切断后,打开设备上所有人孔、手孔、放散阀、排空阀、出气阀、出料进料孔,危险设备内残留物必须排放、清理干净。
4.根据危险设备内的介质类型用蒸汽、水、热水、机械通风或自然通风等方式进行介质的清洗和置换。如危险设备内装有非导电性液体(如苯、乙醚等)时,为防止静电产生导致事故,必须将设备进行可靠接地,冲入水蒸气时应尽量低压、低速导入。
5.进入带有搅拌器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内作业,要保证电源的有效切断,可采取取下电源保险丝或将电源开关拉下后上锁等措施,并加警示牌,设专人监护。
6.检修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30分钟应对有限空间的气相取样分析,且取样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间容积较大时要对上、中、下各部位分别取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才允许进入设备内作业。其中:
(1)有毒有害气体含量符合GBZ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规定的容许浓度,氧含量应为18.5%-21%;
(2)有毒气体或粉尘浓度低于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
(3)其他可燃性气体低于其爆炸下限浓度的20%以下;
(4)如在设备内作业时间较长,应至少每隔2小时做一次空气分析,如发现超标,应立即停止作业,迅速撤出所有人员;
(5)使用具有挥发性溶剂、涂料时,应做连续性检测分析并加强通风换气。
7.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必须遵守动火、临时用电、高处作业等有关安全规定,《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单》不能代替上述各作业许可票证,所涉及的其他作业要按有关规定要求办理相关作业许可票证。
8.有限空间作业出入口内外不得有障碍物,应保证其畅通无阻,以便人员出入、抢救和疏散。
9.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一般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特殊情况需经安全科批准。
10.在易燃易爆作业环境中应使用防爆型低压灯具和手动、电动工具,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无断线接头,电源接点无松动,防止产生电气火花造成事故。作业人员不得穿戴化纤类等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
11.有限空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干燥设备内照明电压应不大于36V。所有灯具及电动工具必须符合防潮、防爆等安全要求。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装有防触电的电气保护装置。
12.在有酸碱等腐蚀性作业环境中,应穿戴好防护用品,在设备外部应设有急救用的冲洗装置和水源等。
13.在设备内进行焊接作业时,应使用干燥绝缘垫,进行气割、气焊时,要保证通气胶管和焊炬、割炬的气密性,在设备内不得随便排放乙炔或氧气。
14.进入设备内部作业前,所有作业人员要检查安全措施、安全器具,规定好统一的联络信号。
15.作业现场要配备一定数量符合规定的应急救护器具、灭火器材、安全绳和相应的急救用品和装置。
16.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首先拟定和掌握紧急情况时的外出路线、方法,有限空间内人员应安排轮换作业或休息。
17.有限空间作业可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可再采取强制通风的方法(严禁向有限空间内通氧气或富氧空气)。
18.对随时产生有害气体或进行内防腐作业的场所应采取可靠措施,作业人员要佩戴安全可靠的防护面具,由安全人员亲自监护,并进行定时监测。
19.监护人员一旦发现有发生中毒、窒息的紧急情况发生时,应立即召集急救人员穿戴好防护器具进行抢救,不得在无防护措施情况下盲目进入施救,并至少留一人在外做监护和联络工作。
20.在检修作业条件发生变化,并有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必须立即撤出全部作业人员。若需继续作业,必须重新办理作业审批手续。
21.作业完工后,经检修人、监护人与使用单位负责人共同检查设备内部,确认设备内无人员和工具、杂物后,方可封闭设备孔。
(三)进入有限空间前应做一次全面检查,凡是取样分析不合格、无安全措施、安全措施未全面落实和灯具等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均不准进行作业。
(四)进入有限空间内进行检修作业,应打开作业空间的所有门、孔和开口,保持空气流通,必要时可采取强制通风措施。对于通风不良、容积较小的设备,作业人员要进行间歇作业,不准强行连续作业。
(五)罐、容器、多层交叉作业需搭设脚手架、安全作业平台的,应按作业点的高度或深度搭设安全梯或配备救护绳索。在作业过程中严禁抛掷工具、材料,也不得将工具、材料等物品放置在人孔边沿上或设备顶部,以防坠物伤人。
(六)进入含有毒有害物质的有限空间内作业时,要按要求戴好个人防护用具。
(七)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的人员应清理衣兜,禁止携带与作业无关的物品,所带入的工具、配件等必须登记清楚,作业结束后应一一清点,防止遗留在设备内部。
(八)在清理设备容器内的可燃物料残渣、沉淀物时,必须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严禁使用铁器敲击碰撞器壁且不准穿戴化纤织物。
(九)作业中断时间在150分钟以上或作业条件发生改变,需继续进入内部作业时,应重新办理作业票,作业者要严格按照作业票规定的时间进入内部作业。
(十)作业完成后,作业人员和现场监护人员必须共同对设备容器内外进行检查,双方确认无问题,且均在作业票上签字后,方可封闭人孔。
(十一)有限空间作业许可证的管理。
1.《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单》由危险设备所属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认真填写许可证上设备所属单位、设备名称、设备内介质、检修作业时间、检修作业内容、设备切断置换安全措施、单位负责人签名等内容后,交由检修单位填写。
2.检修单位在接到《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单》后,检修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该证上检修单位、检修单位负责人签名、作业中可能产生的有害物质和检修作业安全措施等内容。
3.在完成进入危险设备内作业的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安全措施,经现场分析或检测检查合格后,依序由现场检测分析人、危险设备所属单位检修现场监护人、检修项目负责人、检修单位检修现场监护人和矿安全科安全管理人员分别签名后,《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单》生效,检修单位方可开始作业。
4.《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单》为一式二联,第一联由矿安全科留存,第二联由检修单位留存。
5.进入有限空间内作业涉及动火的,按矿《动火管理制度》执行并办理相应的动火许可证。
6.在检修作业过程中,检修项目负责人、检修现场监护人(包括设备所属单位和检修单位)必须坚守检修现场。对于在作业过程中可能产生、窜入或析出危险物质的情况下,现场检测分析人必须坚守检修现场,并最多每隔30分钟进行检测分析一次。一旦发现异常,及时通知设备内作业人员立即撤出,待采取措施并重新检测分析合格后,方可继续进入作业。
三、严禁事项
(一)严禁未办理“有限空间作业”手续进行作业。
(二)严禁与“有限空间作业”有关手续内容不符要求进行作业。
(三)严禁无监护人员进行作业。
(四)严禁超时作业。
(五)严禁不明情况的盲目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