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一、预测预报是煤矿生产建设中不可或缺的基础工作,也是提高地测防治水保障能力的重要手段。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防治水工作,超前、准确的为矿井安全生产提供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结合矿井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职责划分
二、生产技术科(地质测量科)职责
1、负责预测预报日常管理工作,制定落实预测预报相关内容。
2、编制矿井年度、月度预测预报及临时预报,并跟踪验证分析和总结。
3、负责预测预报的编制、审批等工作。
4、负责督促施工区队按照预测预报或临时地质预报编制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5、负责施工区队超前探放水、地质钻探、物探等任务的安排及报告工作。
三、调度指挥中心职责
1、负责井下开掘及回采过程中出现地质条件变化时信息的传递。
2、负责地质构造、探放水、物探施工的有关协调工作。
四、通防科职责
负责提供各采掘开头面实测瓦斯和二氧化碳涌出量数据、分析预测结果,用来作为水文地质预测预报资料。
五、区队职责
1、根据预测预报编制作业规程或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2、根据职能部门的指令安排,负责(配合)本单位作业头面超前探放水、地质构造的钻探施工。
3、负责在掘进或回采过程中水文、地质发生异常时,及时向矿调度室和生产技术科(地质测量科)汇报。
第三章 预测预报的主要依据
六、预测预报的依据
1、根据地质报告中已经查明的地质构造包括断层、陷落柱、冲刷带、褶曲、薄煤区,查明的水文地质情况等进行预测预报。
2、根据现有三维地震勘探查明的地质构造,主要是落差≥5m的断层、直径≥25m的陷落柱、褶曲、薄煤区和积水区等进行预测预报,要求在采掘工作面距离地质构造30m前下达预报。
3、根据巷道在掘进、回采过程中实际揭露水文地质情况,利用地质构造和水文地质的规律,对相邻巷道或工作面进行预测预报。
4、利用现有的物探设备,在井下巷道进行超前物探,结合井田地质构造发育规律对富水等物探异常区进行预测预报。
5、根据超前钻探结果,发现地质构造或富水区,补充临时水文地质预报。
6、根据井巷施工过程中实际揭露巷道顶板淋水等情况进行预测预报。
7、利用有关水文地质科研成果进行预测预报工作。
8、探查井田地质构造的导水性,总结地质构造的导水规律,预测预报矿井涌水情况。
第四章 预测预报工作及程序要求
七、预测预报工作要求
1、生产技术科(地质测量科)按《煤矿地质工作规定》、《煤矿防治水细则》及《煤矿安全规程》等的要求,收集当月矿井地质、水文地质等原始资料,作为开展预测预报的基本工作内容。
2、生产技术科(地质测量科)在年、月初根据矿生产接续安排,编制年度、月度《预测预报》,部门审核后经总工程师签字,于下一年度、月度的5日前报送有关职能部门及矿领导,同时下达施工区队。
3、生产技术科(地质测量科)对上年度、月度《预测预报》进行总结,分析预测预报不准确的原因,于下一年度、月度的下月5日前报送有关职能部门,同时下达施工区队。
4、根据施工单位及调度室的反馈信息,施工现场出现地质构造时,生产技术科(地质测量科)地质工程技术人员应及时深入现场观测,编写临时地质预报并发放施工区队及相关职能部室。
5、各施工单位主管技术员要认真参照预测预报,并纳入到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及时向职工学习贯彻,使生产作业人员了解工作面的水文地质情况。
6、相关施工区队在预报下发后要严格按预测预报执行,当工作面水文地质情况发生异常变化时,必须及时向生产技术科(地质测量科)反馈现场情况。
7、地质人员必须跟踪收集水文地质资料,现场情况变化较大时,及时跟踪补充预测预报。
8、生产技术科(地质测量科)要及时收集编录原始地质资料、涌水资料,并分析总结规律,做好预测预报工作。
9、生产技术科(地质测量科)要积极与有关科研单位开展防治水科研工作,引进推广先进的技术装备和预测预报手段,提高预测预报的水平及准确度。
10、《预测预报》必须在综合分析各种资料的基础上提出,要做到及时、准确,能够有效指导生产。
11、重点防治水工作面必须加强预报。
第五章 预测预报内容要求
一、基本预测预报内容
1、采掘工作面(巷道)名称,现采掘位置,下月计划采掘范围。
2、断层、褶皱、陷落柱、地层倾角和岩浆侵入体等特征,以及对煤(岩)层的影响等。
3、煤层厚度、煤层结构、煤体结构、煤质、煤层顶底板及其岩性等。
4、煤层瓦斯赋存规律、煤(岩)与瓦斯突出危险性等。
5、含水层、隔水层、构造体含水性和导水性,最大涌水量和正常涌水量,老空区、老窑位置及积水情况,封闭不良或封闭情况不明钻孔位置及封孔情况等。
6、地温、冲击地压、火区等其他致灾地质因素的特征。
7、根据预测内容提出相应的建议或处理意见。
二、断层预报预测内容要求
断层位置、性质、产状、落差、影响范围、含水性、导水性、建议或处理意见。
三、水文预测预报内容要求
1、充水因素分析:预测积水范围、积水量;含水层威胁情况;预测涌水范围及涌水量大小。
2、根据预测内容提出相应的建议或处理意见。
四、巷道贯通预报内容要求
1、炮掘巷道贯通相距20m(岩巷)、30m(煤巷),综掘剩余50m前,生产技术科(地质测量科)下达贯通预报。
2、贯通预报(贯通通知单)必须标明巷道位置关系,剩余贯通距离,预透点及标高等参数。
3、贯通预报(贯通通知单)下达至各职能科室、施工区队及相关矿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