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开掘巷道工程质量要求必须要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通风设施的质量要求严格按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颁发的《通风安全质量标准》执行。
3、安检部、调度室、技术部负责开掘巷道的工程质量、通风设施工程质量的管理。工程质量检查作为安检部安监员日常检查内容之一,对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4、调度室、技术部负责开掘巷道工程、通风设施构筑的交接验收工作,对开掘巷道工程、通风设施构筑工程验收达不到工程质量要求的,施工单位应立即进行整改,并按要求进行考核。
5、安检部、调度室、技术部负责矿井原有巷道的监管,对巷道失修严重,影响通风要求的巷道,由调度室安排工程进行及时修复,以保证正常通风。
6、矿井所有开掘巷道工程、通风设施构筑工程,施工单位完工后要及时向调度室、技术部提出验收申请,对不及时提出验收申请的,按有关规定进行严肃考核,并对所施工工程不予结算。
7、调度室、技术部接到施工单位验收申请后,按申请验收时间,及时组织安检部、技术部、调度室及施工单位人员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