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技术人员业务素质,提高企业的技术水平,达到“技术一流”的要求,做到以技术增效、以技术保安。鼓励技术人员积极进行科技攻关、技术创新、革新改造,加快我矿科技兴矿的步伐,建设技术一流矿井。我矿积极开展科技攻关、技术创新、革新改造活动,并制定具体的奖励办法,具体要求如下:
第一条 参加鉴定内容。
参加鉴定内容所指:重大项目科技攻关项目、技术革新、技术改造、合理化建议、发表科技论文等技术创新活动。
科研攻关重大项目主要指对我矿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能有效解决制约矿井安全生产和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延长矿井服务年限,或大幅度降低生产成本的项目。
技术革新是指对生产、材料加工的工艺进行技术改进,对生产设备、设施进行技术改造,或能管理创新,能够明显提高生产效率或降低生产成本的举措。
发表科技论文是指在国家或省一级的刊物发表技术、管理、先进工艺等论文,并获得三等奖以上。
合理化建议类指有利于企业发展、安全管理、节支降耗、增加效益的建议等。
第二条 组织管理机构。
成立优秀科技创新鉴定管理小组。
组长: 矿长(党委书记)。
副组长:副矿级领导。
成员: 副总、矿长助理及职能科室、财务科负责人。
科技创新鉴定活动管理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科。
第三条 组织安排。
原则上每年的12月下旬开始组织至次年的元月下旬结束。
(一)每年从12月20日至次年元月10日,由生产技术科(科技研发中心)、机电科、通防科、安全科等单位或个人向鉴定活动管理办公室推荐科技攻关、技术创新、革新改造的有关材料(附:立项书、申报人简介、有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论文发表刊物原件),限每人不多于2份。
(二)从次年元月11日至20日,由鉴定活动管理办公室向鉴定小组提供参评科技攻关、技术创新、革新改造项目的有关材料。在组长的领导下小组成员对所有推荐的项目逐一进行鉴定。
(三)次年元月21至30日,由组长召集鉴定小组全体成员及各科室主要负责人、立项人召开项目鉴定复鉴会议。对初步鉴定的项目进行评议,评议方式采取无记名打分方式。由鉴定小组统计得分情况,对初步鉴定的项目同意率超过2/3数视为通过,否则对该项目重新鉴定。
(四)最后由组长宣布项目鉴定结果,并颁发荣誉证书。
(五)鉴定过程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在纪委书记、政工科长的监督下进行。
第四条 奖励办法。
(一)重大项目科研攻关取得成功或通过上级技术主管部门审查通过、技术创新、革新改造项目具有实质性进步或发表科技论文,对煤矿生产、发展具有实际指导意义,有利于技术推广、科技创新、安全新举措、管理新思路,矿将对有关人员进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根据产生的效果另行规定。
(二)有利于企业发展、安全管理、节支降耗、增加效益的建议,奖励方法由科技创新鉴定管理小组视该建议产生的效果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