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学员培训结束后,培训中心应及时将学员培训期间的学习、出勤、遵守纪律、考试考核情况向送培单位如实反馈,以便相互沟通,促进工作。
第二条 定期深入送培单位,对培训学员工作情况进行回访,重点了解学员培训后在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操作技能、自主保安、隐患排查等方面的认识、进步、提高情况,及时收集反馈。
第三条 定期组织人员对职工的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检查,也可不定期抽查,督促职工自觉持证上岗。
第四条 新入矿人员岗前培训结业后,劳资教育科应负责师徒合同的签订,监督落实师带徒制度。新工人实习期间,师徒应同下井、同劳动、同上井。师傅应对新工人的实习安全负责。